第二日,我一觉睡到十点,起来洗漱一番,仍然没有见到娇娇的身影。敲了敲她房间的门,无人回应,我回身坐在沙发上发呆。
发了一天的呆,我心如死寂一般。
又是一个人的黄昏,我走出家门。走啊走啊,我走进一处休闲广场,站在广场的高大铜像下,呆滞地看着前方,直到这座城市的路灯亮起,糜烂的霓虹闪烁。
突然间,我是如此地厌恶这个城市,就像厌恶自己一样。
第三天,高帅一家三口突兀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刚刚五十一天的小姑娘。嫂子偎依在他的左肩,同样是小心翼翼地伸出左手虚托着小姑娘的屁股。
第四天,在我的执意坚持下,我送他们一家三口去车站,目送他们踏上归家的列车。
在相处的这一天里,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和小姑娘保持着距离。谁又能清楚地知道那见鬼的低烧潜伏在哪里呢。嫂子或许因此而认定成了我的生分,脸色有些不悦,右脸颊上那枚深深的酒窝在离别时分仍是不见踪迹。
上车前的那一刻,高帅执意要我抱一下小姑娘,他的执意就像我坚持要送他们离开那般坚决。我们仍是十足的默契。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小姑娘,低下头一个劲地盯着她那肉嘟嘟的小脸、水灵灵的黑眼珠,都顾不上看脚下的路。慢慢挪到车厢门口,我把她交给了高帅。
怀抱着小生命走过的这短短几步路,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温馨和安稳。抱起她,就像真地抱起了全世界一样。从来没有过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如同漫无边际的海水直接把我淹没,这让我无法呼吸。
就这样让我安静地窒息而死吧,我举起双手保证不会有一丝挣扎。
第五日,我回公司销了假,办理辞职手续。临近下班,请办公室同事聚餐,吃分手饭。
聚餐的地点选在了万达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店。酒店的大厅宽敞明亮,黑色的前台异常显眼,四周墙壁装饰着一整面像是金色玻璃的硕大瓷砖。
从门口走进的每一位食客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身影,走近两步,甚至能看到自己瞳孔里的自己。
当然,我也看到了。对于看自己的眼睛这件事,我真是害怕极了。
饭桌上,我为大家分酒,三两的分酒杯倒满,一杯杯递出去。六瓶白酒最后只剩个瓶底儿,倒进八钱的小酒杯里,还有一线未满。我站起来将小酒杯举在胸前,环视一圈,没有说话,一饮而尽。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就如同这饭桌上佐酒的谈资没有一成不变的一样。翻来覆去的嚼舌总会让某些新奇的人事,还有八卦和小道消息失去所有的味道,再也难以下酒。
我这一身孤清,于你们,不过佐酒六两,两顿饭的谈资而已;于我自己,不过佐酒三钱,现下含着的这一口酒都难以下咽。
当真如高帅所说,我太过关注自我内在以及自己感兴趣的人与物,从未真正融入你们;当然,你们也谈不上接纳我。
告罪一声,我借口去洗手间,前往收银处结了账,便斜挎着双肩包,径直走出这家酒店。出门走上四五米,右拐走进地下通道。
通道里那位乞讨的老人不见踪影,只剩下一根油亮的暗黄色拐杖靠在自动扶梯的扶手旁,附近的地面上摆着一个亮黄色的搪瓷碗,碗里有四五个硬币压在有绿有紫的数张纸币上。
从地下穿过马路,站在上行的自动扶梯上,我定定地看着通道出口处。
一个不相识的环卫工人穿着橙红色的马甲手持特制的垃圾钳低着头专心夹着一个闪烁着红光的烟头;一位年轻的妈妈抱着哄正哭闹着要糖葫芦吃的孩子;结伴逛街的两位姑娘笑嘻嘻地走过,带起一阵淡淡的香气;一位高挑的清纯女郎紧紧挎着一个矮胖的秃子手臂,一同走进对面的舒伯特假日酒店;一位阳光帅哥缩着双肩夹着脖子佝着腰躲躲闪闪地小跑进旁边的魔幻仙境足浴中心。
我看着那不断闪烁着诱惑的暗红色招牌,心下平静无思。
这世间所有的蝇营狗苟,不过都是形形色色的众生行径。生活从来没有辜负任何一个人,若强说辜负,那也是生活辜负了每一个人。当然,每一个人也同样辜负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