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高升的时候,恰克图已经全部安定,仓促撤军的北洋军,丢掉了两挺哈奇开斯机枪,这是第二营唯一的重武器。
按照往常的惯例,五更打响的时候,城中的早市就该开始了,可是连夜的枪炮声,让这个时间整整延迟了一个时辰。
一队队士兵开过街道,本就细疏的街面变得更加萧条,若不是陈永海带着商团也在巡视,怕是街道上两一个人影都找不到了。
每当商团团丁和俄国士兵碰面或者并行的时候,那一段的街道的行人都变得精神紧张了,各家的伙计更是随时都绷紧了身体,准备收拾摊子关门避祸。
在东门外,有一个胶厂,挂着俄国洋行的名头,里面却全是华人。
胶厂收附近丰富的兽皮资源,生产各种兽胶,时常也会有大量的鱼类进入胶厂,然后在运出大批的鱼胶。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这里的鱼胶可以行销中俄蒙三地,盈利倒是不菲。
胶厂一个股东姓年,双字大福,在恰克图已经经营十数年了,也算有些资产。他平生最佩服的便是创立“璧光发”的牛允宽,一个人闯遍欧亚大陆,在晋商总体衰落的情况下,还能创立偌大商号,家财巨万。
昨夜城中枪声响了一宿,直到快四更的时候,才算彻底停息,年大福也是熬了一宿,精神疲惫至极,这会儿裹在柔软的皮衣里眯了起来。
“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了!”
脑袋浑浑噩噩的年大福,听大事不好的第一刻,立即就以为是城中有人打自己的胶厂注意了。
年大福一跃而起,大声喊道“刘坤,带上家伙,看谁敢动我的胶厂!”
刘坤闻了信刚走进门,就听到年大福的声音,当场就翻了白眼,掉头就准备走。
“老爷,没人动您的胶厂,是小姐进城了!”
“我不是让人看住她嘛,怎么让她进城了?”年大福气急,跳着脚咆哮道。
脚步还没落地的刘坤,急匆匆的跑了进来,抓着那仆人的手臂,怒目问道“年慧从哪里进的城,有谁跟着?”
怒急的刘坤手下没个分寸,那仆人的手臂被捏的发紫,脸皮不住的哆嗦。
“刘爷,小姐是从正东门入城,身边一个人都没跟着。您快松手,我的手臂要断了。”仆人眼角含泪,痛声乞饶道。
“什么,你们敢让小姐一个人进城?”年大福急了,他年近五十,虽有一子,可宝贝疙瘩就这一个。现在城中刚刚打了仗,局势还不知道,万一女儿有个三长两短……
“刘坤,你个混球,还有功夫在这里发楞,赶快带人去把小姐给我找回来!”
遭了无妄之灾的刘坤,闷哼了一声,取了一支驳壳枪,带了两个手下,就急匆匆的朝城中而去。
却说莫然,感受着街道上的气氛,心中有些苍然,这种边界小城算是拿下了,可很多事情并不那么好办了。按照前营子的行事,这座万人小城,估计要有数千人遭殃,算上那些城外的货栈和行商,天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就算是那些都是战功,可以转换成功勋点,莫然还是有些不忍。
以他现在的状态,最好的办法就是快速的杀人,然后升级。刚开始的时候,红色警戒只有征召兵和高加索犬两种可征召单兵,第一次升级的时候,多了升阳帝国一个势力的两个兵种,而且苏联又多了爱斯基摩犬;最近的一次升级,苏联战熊出现了,盟军也出现了两个兵种,升阳帝国的也多了一个兵种。
若是继续升级下去,可以预测,一个个诱人的兵种肯定会出现,更甚至是天启、飞艇也会成为可征召的单位。而这些,都无一例外牵涉到功勋点。
摆脱了那些高度兴奋的俄国士兵,闲步在街道上,莫然享受着不会长久的宽松。他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谢苗诺夫的威胁还在,那些被煽动起革命热情的士兵,正叫嚣着要共产共有,短暂的悠闲是他唯一能够优待自己的。
“哇,好漂亮的丝绸!”
“咦,还有散茶叶,我要给老爹买一些!”
沉闷的街道上,百灵鸟般的声音格外的清晰,那飘然舞动的棉制长裙白如雪,宛若九天之上的仙子,谪落凡尘。
一大街的灰袍马褂,不是沾满了油渍污垢,便是散发着一股呛人的酸臭,那些露出的脖颈,许多都是黑溜溜的,好像有十年未洗澡一样。
看惯了这种肮脏单调的着装,莫然一点都不奇怪有人会喊出“劣等人”的蔑称。这固然是对中国人的污蔑,可这个时代,这个被满清奴役糟蹋了两百多年的民族,确实有太多不该有的弊病。
无论是汉唐魏晋,还是唐宋元明,中国人固然有一些弊病,可同样拥有自己的骄傲和文明,可到了清朝,极力打压愚昧的政策,使得国人的优良传统被摒弃,毫无人性的节妇成了榜样,奴才草民成了自称的习惯,裹脚缠足渗入民间家家户户,这便是在明朝,也无法想象的。
一个干净、清雅的妙龄女子,将莫然对这个时代的不屑全部打破,她就像一袭清风,吹动了这个单调乏味的画面;她就像一汪清水,有种洗涤人心的作用。
不知不觉,莫然有些痴了。
一见钟情是个笑话,就算是此刻,莫然也依然如此坚信。不过好感却是实实在在的,他很想和这种女孩交谈,她干净活泼,能够驱散他心头的阴霾和孤单。
利塞特·韩利也很干净,可每次面对她的时候,莫然最大的兴趣来自下半身,而不是头脑;影也很迷人,即使莫然从未看到过她的面孔,可神秘的影也能挑动莫然的心,可她不活泼。
“你好,我叫莫然!”
女孩水汪汪的眼睛愣了一下,脸袋瞬间变得晕红,从来没有一个陌生男子会这么和她说话,女孩羞意剧增。
干净、英武、挺拔,女孩能够想到的所有关于男人的美好词语,都能在他身上找到。唯一的遗憾,就是他的头发没了。
光光的脑袋看起来很怪异,可是并不让人讨厌,反而很招人乐。
亚麻色的头发或许能够得到白人的认可,可对于一个一向以黑发黄皮肤为傲的汉人来说,那只是耻辱,就像是唐宋时一样,莫然一直都认为只有乌黑亮泽的头发,才是煌煌大汉的族裔该有的,这是血统纯净的象征。
既然头发不再乌黑,那就干脆让它干干净净。变蓝、变深的眼睛无法改变,他能做的惟有眼不见心不烦。
本来,他有一顶很暖和的帽子,顶在头上,光头就不会露出了。不过,今天有了心事,才顶着一颗大光头,跑了出来。
“你是个和尚?”声音很脆,也很悦耳,女孩的眼睛透着好奇和一丝丝遗憾。
和尚?这个词语让莫然愣了一下,两辈子了,他什么时候当过和尚?
“哦,我错了!”女孩捂着嘴,歉意说道“你不是和尚,是喇嘛!”
苦笑一声,莫然摊手问道“你见过不穿袍子袈裟的喇嘛嘛?”
“啊,喇嘛都穿袈裟嘛?”挠了挠小脑袋,女孩有些糊涂了。
喇嘛的袈裟和内地佛教不同,较为简单,若是不注意,根本想不到那是袈裟。
“你不是本地人嘛?”
他的声音好清亮,语言听着像是北方话,可是很纯正。女孩心思早跑丢了,那注意莫然在问些什么。
一个世纪的差距,即使莫然从不标新立异,可他的行为举止,口音气质,都和这个时代的人迥然不同。有些西方化的中国文化培养出来的人,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让人感到亲切温和。
平时的那些憨货没有那么细腻的心,女孩却能够清晰的感受到。
“我当然是了,我在买卖城生活了十几年,只有这两年在北京读书而已!”就当莫然快忘了这个问题的时候,脑子慢了半拍的女孩突然回答了。
呆愣了一下,莫然笑着问道“你在北京读书,读的是那个学校?”
“当然是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那个神秘的坑死所有高中生的大学?
“那个,其实我就是在里面旁听!”女孩有些羞赧。
“……”
清灵中带着憨态,淡雅中透着娇气,清澈的眼眸,干净白皙的脸颊,英挺的琼鼻,樱桃小口中两排洁白的贝齿,尚未发育彻底的身体,不算太过丰满,可总是能够让人心生好感。
踩着坑坑洼洼的土路,莫然早忘记了自己外出的目的,两人一问一答,时不时的传来女孩清灵的笑声和娇哼。
踩马路的感觉重新唤起,就是这土路太过坎坷,而且每次莫通不经意瞄见夹道里的便便时,心中就是一阵腻歪。
“哼”女孩娇哼一声,转过了头去。
莫然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正和一个拉粑粑的男子对了一眼,那胯下的一黑坨清晰可见,糟乱的黑毛都漏了出来。
一股无名之火冒起,莫然几乎想要抽枪干掉那货。
好不容易压下心头的怒火,当莫然转过头来的时候,却发现有一个男子已经站在了女孩身边,正怒目瞪着自己。
“和尚,下次我们在聊天,还在天和兴的门前见面!”
“咯咯……”笑声远去的时候,莫然良久未动。
ps:二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