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送萧落雨的队伍足足有一百零一人,九十名皇帝的亲卫,十名楼易将军的心腹,再加上楼意将军自己。这是一支不算微弱也不算庞大的队伍,这支队伍走过的地方总会留下蛛丝马迹,比如倒塌的灶台,熄灭的火堆,活人的粪便。
就算这些人都死了,也会留下尸体,留下血迹,就算尸体被狼吃了,也会留下几根骨头。常喜就抱着这样的心态,一路找来。
但是没有。
一点点痕迹都没有。
常喜甚至怀疑自己的方向是错的。
但是没错,他确实是在往西北走。
他们确是要被发配到西北的边疆去的,那里戎狄侵犯,战事连天。
楼将军原本就在那里驻守,那里现在群龙无首,正在期待楼将军的回归。
常喜知道只要一直一直往西北走,总能找到他们,就算找不到萧落雨,只要守在楼将军的老窝总是没错的,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常喜就这样走了很久,他不记得多久,日头落山他就躲到树上,日头出来他就下来继续行走。丝质的袍子被刮破了,小牛皮的靴子底漏了,细嫩的手心全都是口子,水润的嘴唇干裂了。
他从一个细皮嫩肉的宫里人,变成了一个流lang的行者。他不后悔,他也不觉得痛苦,他的脚底下不知磨出了多少水泡,他只是用细细的树枝挑了,继续往前走。
痛么?疼么?怕么?
他疼,也怕,只是他觉得他全身的血液都在燃烧,他此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男人。他没有那个东西怎么了,那也不是他自愿放弃的,有的男人就算有那东西,做人也是失败的,比如牛大叔,比如王大强。他就算没有,他也自认比那些男人更像个汉子。他在路上偶尔会想起过去的一切,会抱着拐杖睡着的时候露出微笑,因为他梦见了跟萧落雨一起放风筝的时候,萧落雨把风筝挂到了树上。
虽然后来萧落雨摇那棵树摇了半个时辰,惹的宫里路过的宫女太监都好一通嘲笑,也不失为一个美梦。
关于萧落雨的一切,都是美梦。
常喜觉得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了,他得了一种名为相思的病。
常喜很久没有见过人了,他的美梦是他的食粮,他想着过去的事情,还能记起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某种走兽。
所以当他见到一个路边的茶摊的时候,有些愣住了。
他站在树林跟官道的交界口,愣愣的看着那个热闹的茶摊。
茶摊是三个草棚子连起来的,很大,有二十个桌子,有两个小厮端茶倒水,有一个掌柜的坐着算账。因为这里是官道,所以生意很是兴隆,总有十个八个路人在这里喝茶吃干粮。
常喜tian了tian干裂的嘴唇,哆哆嗦嗦往那里走去。
“客官,喝茶么?”
茶摊的小二没有以貌取人,看见常喜也过来招呼。他什么人都见过,根本不在乎常喜穿的像个乞丐,如果乞丐能拿出钱来,那么乞丐就是大爷,如果大爷拿不出钱,直接当乞丐一样撵走就是了。
小二不会做以貌取人的啥事,他从来不跟钱过不去。
也许有的有钱人就爱穿破衣服,这也说不准,毕竟许多有钱人都很奇怪的。
“喝……喝……”常喜张了张干裂的嘴,愣愣点头。
一向巧舌如簧能说会道会哄人的他,居然,竟然,赫然,不会说话了。
常喜惊觉这一点的时候,惊的睁大了眼睛,那个小二看着常喜的模样,有些同情摇摇头。
“你有钱么?”
“有……嗯……”常喜点点头,从腰间翻出一小块碎银子。
“哟,客官,里面请!”小二眼睛一亮,甩了甩毛巾就把常喜往茶棚里面请。
小二麻利的用手巾擦了擦棚子里的桌椅,让常喜坐下。脸笑的像是一朵花,直接就给端上来一壶茶。这壶比其他的壶要小些,是小而精致的紫砂壶,不是那种大而实惠的瓷壶。
常喜有些不高兴了,伸手指指紫砂壶,又指指别桌的瓷壶。
“怎么了客官?您这是好茶!铁观音!他们那就是茶渣,不能跟客官的比。”小二麻利给常喜解说,洋洋得意。
“他们的…大……我的,少。”常喜憋了半天,才说出几个字。
“哎哟喂我的大爷,这是好茶,嫌少再给您来一壶?”小二眼珠子一转,又给常喜端来一壶。
待小二回来,常喜面前的茶壶已经空了,只剩下个茶壶盖在桌子上轻轻转动。小二把第二壶茶放桌上,常喜抱起来就对着嘴猛灌,连茶杯都不用了。
牛饮完两壶茶,常喜都没喝出啥味来。却觉得这是全天下最美味的茶,比宫里的什么雀舌啊毛尖啊大红袍啊都好喝。
“爷,吃点东西不?有上好的牛肉,来一盘不?”小二眼尖,一眼就看出常喜这是又渴又饿,身上又有银子,不宰白不宰。
“要肉,和…和…馒头。”常喜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东西叫馒头。
他到底在林子里走了多久,常喜不知道,他开始算了日子,后来就糊涂了,十五天之后是十六么?十六以后是十八还是十七?常喜忽然记不住了,他甚至能听懂飞禽走兽的言语,却记不起来数字的算法。
重新见到人类,让他狂喜,让他心酸。他想交谈,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连馒头叫馒头都忘记了。常喜叫完菜,又觉得自己可笑,便低头笑了起来。
店小二无意中瞥见那个笑容,忽然觉得这个叫花子居然长得如此俊秀,脸上虽然脏,头发虽然乱,但是那个笑容,却带着春风一样的气息,让店小二的心跳莫名的加快了。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姑娘都要美,他既没有掩鼻巧笑,也没有惺惺作态,就那么低着头,轻轻的一笑,就笑到了店小二的心坎里。
愣了半天,店小二才回过神来。赶着去后面拿饭菜。脚步快的像逃。
他怕常喜着急,很快就折返回来,把一盘子牛肉装的满满的,却没有拿馒头。
常喜看见肉眼睛就直了,伸手去抓牛肉吃,大口大口往嘴里塞。
好吃,熟肉真好吃啊……常喜感动的要哭了。
“慢点吃,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你是逃亡过来的么,兵荒马乱的最近,也不怪你。”小二站在一旁看见常喜的吃相,有些可怜他。关键是他越看常喜越觉得俊秀,本不该如此落魄,一定是富家公子落了难才这样。
相貌这东西,有时候真的很重要,若不是常喜相貌好,那个小二并不会多注意他,若不是注意他,也不会与他讲话,告诉他那样一个惊天的消息。
“馒头…馒头呢?”常喜艰难咽下一大口牛肉,抬眼看着兀自叨叨的店小二,他不关心什么兵荒马乱,他只关心他的馒头。
“你不能吃馒头,你饿了这么久,吃馒头喝茶会撑坏胃。”小二耐心给常喜解释,接着用油纸把剩下的牛肉包起来塞进了常喜的怀里。“这个留着以后吃,别一次都吃了,撑死了我可没地方埋你。”
“嗯……”常喜没吃饱,不情不愿看着怀里的油纸包,还是将它塞了起来。他虽然饿,却不傻,他明白这个道理,他知道如何保命。
“你是打南边过来的吧,那边正打仗呢!这一打起来啊,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那个什么北狄国也不知怎的,突然停战了,然后这百万的戍边大军就往南打过去了。据说各个州府都没防范,被打个措手不及,咱们九王爷,真的要收复江山了。”
“砰”茶杯掉到了地上。
常喜惊讶抬头看着小二,脸上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声音嘶哑。“九王爷?”
“对啊!九王爷!那个萧落雨九王爷啊,他现在领着百万大军,打回京都呢,说要替天行道讨伐昏君。”店小二看见常喜的反应,更详细为他解释着。神情动作加上抑扬顿挫的语调,活像个说书的。
“他在哪?!”常喜一把拽住了小二的领子,眼神急切的像是要杀人。
“在…在在在……顺着这条路往南走,他们刚离开三天!”店小二哆哆嗦嗦看着常喜,这样答道。
常喜啪的一下把银袋子解下来放在桌上,跳起来就往外走,牵起了一名客商的马翻身而上,就往官道上奔去。
一行人从茶棚里追出来,早不见了常喜身影。
“哎呀俺的马!”客商绝望惊呼。
“他留了银子。”店小二从钱袋里拿了一块碎银子,把袋子递给了商人。
商人数了数银子立刻高兴了,也不心疼他的马了。
“这人是疯子还是傻子?”
“不知,不管是疯子还是傻子,都可惜了,居然长得那么好看。”店小二看着官道的方向摇摇头,脑海中是他挥之不去的笑容。
常喜骑着马绝尘而去,他用力抽打着马屁股,使劲夹着马肚子,他终于知道了萧落雨的消息,原来他向北走,萧落雨却一直向南走。他走林间山路,萧落雨却走阳关大道。怪不得碰不上,怪不得见不着!
常喜一路疯了似的飞奔着,披散开的头发在风中挡住脸,像个疯子。常喜经过一个又一个村镇打听那支庞大的军队,却只看见一地又一地的尸体,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当兵的不当兵的。战争,从来都不缺牺牲品。
常喜的马蹄踩过尸体,常喜的眼睛看见一群又一群流离失所的难民,常喜忽然觉得怕了。
他不敢确定,他追上的那个九王爷,到底还是不是曾经的那个九王爷。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认识过九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