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暗夜飞鸟
夜晚的风像是野兽,发出时大时小的嘶吼,一声一声传入常喜的耳膜,让常喜想起那个被狼群包围的惊魂之夜,他的身上起了一层一层的汗毛,有点冷,又有点怕。他拼命想加快脚步,无奈之下,还是一点点慢了下来。
他有些体力不支了,他跑了这么远,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他只记得自己涉过了小溪,裤子都湿了,他爬过了山岗,现在连小村的灯光都瞧不见了。
他离开那里了吧,那个姑娘为他温存软语的地方,那个姑娘的手抚摸到他的身上的地方。
要他怎么说出口,他是个太监的事实,这不止荒唐,简直荒谬。
常喜的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他的脑子纷乱,又意外的清晰。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可以猜测。
他不是被牛大兴所救,他不是摔晕的,那个大强的手,是被人削掉的。
有一个高手,或者很多高手,在暗中看着他,监视着他,为他做了很多事,不像是帮他,也不像是害他。
确切的说,是有人把他送到了这里,送给了牛家,送给了牛小妮,给他一个安稳的生活,给他一个安静的小村,给他身上放了银子,他从兜里翻出的银子比他本来带的要多很多。
就是这样,有人为他安排了这段际遇,悄悄的决定了他的人生和未来。他忽然打了个冷战,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恨他大可以趁他昏迷一刀杀了他,为何如此大费周章要把他放在这个小村子里。
那如果不是恨呢?
是爱呢?
常喜在暗夜之中,靠着树,不住的吸气,呼气,他心里泛出像药汁一般的苦涩,如果是爱,这个人只能是一个人,只有他能为他悉心安排一切。
常喜能想到的答案只有这么一个,但是没有什么比这个答案更让他心凉。
因为他猜测的那个人,是九王爷,是他甘愿随之出生入死的九王爷。而今,九王爷却就这样把他一个人,扔在了这个荒山之中的小村子里。他忽然觉得恐惧,难道九王爷本来就觉得他累赘么,如果他去找九王爷,会不会被拒之门外?
会不会?
常喜蹲下身子,把脸埋在手心里,想哭又不敢哭。
他打心眼里觉得委屈。
你是王爷就了不起么,你凭什么决定我的人生?:
你凭什么就这样随随便便把我扔下?
你凭什么打着保护的名义平抛弃我,这跟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枉我一片心意对你,你居然这样见外,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人?
常喜的心里把萧落雨骂了个十遍八遍,只要再见到他,就一定要把他……把他……
到底能把他怎样呢?
指着鼻子骂他?还是直接上去抱住他?
常喜觉得自己可能会做出来后者,他有什么办法,他从六岁就是萧落雨的太监啊,他能闹脾气么?他闹过脾气么?他知道脾气两个字怎么写么?他根本就不可能对萧落雨说出任何恶言,那个人是他心里的圣地,是他的神。
就像虔诚的信徒觉得命运不公被佛抛弃,但是他也会边说着你怎么就这样抛弃我,边给佛进香供奉水果,低贱的哀求他下次不要再抛弃。
就像是嫁出去的女子,被夫家休了,这女子多半会声泪俱下求夫家不要赶她回家,要哭着留下。她是不想家么?她是舍不得丈夫么?不,她只是这样习惯了,丈夫就是天,天不要她了,她便没了活路。
常喜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凡人,他刚刚在心里咒骂了萧落雨,又开始思念起他来。
许是他这么做是为了自己好,他是不想自己受到伤害吧。
常喜这样为他辩解着,又站起身来赶路了。
他不知道能不能追上萧落雨行进的队伍,就那样在山间跋涉。
楼将军的话没有错,他确实是宫里出来的,西皮嫩肉的,捱不得饿。
常喜出来的急,根本就没带吃的,只有身上一个小小的钱袋,这些日子给牛家买油盐大米,又帮牛大叔还赌债,钱已经几乎要花光了。
前面的路很难走,很难很难,因为那几乎是一条绝路,他这个没吃过苦的小太监,要在这硕大的林子里穿行,风餐露宿,没有人为他打猎,他只能自己找吃的,他甚至连火石都不会打。那回去么?有热乎的炕头,有好吃的红薯,有甜美的小妮,有村里所有人的尊重和夸奖。
不,不可能。
那里什么都好,唯独少了一样东西,少了那个人,在哪里都没有趣味。还不如饿死,给豺狼吃了,他就算死在这里也绝对不会回去,萧落雨给他安排的人生,他不接受!
他当我什么?男宠?属下?晚辈?
不,我都不是,我当他爱人,我要与他并肩,我要护他周全,我的心里已经当他是丈夫,妻子,或者是比这更亲密的关系。世间男女,皆会因为一夕床榻多生亲近,他也会,他自从经过那一夜,便对萧落雨生了这样的心思。以前也有,只是不敢表达。现在连房都圆了,他还怕什么?
他为了萧落雨,伤也伤过,死也死过,再死一回又如何?
常喜这么想着,心里忽然充满了勇气,那些野兽的叫声也不再可怕,那一片黑暗也不再使他迷茫。他只是紧了紧衣服,折了一段树枝,拿着探路继续前进。他的脚步不再那么急,他的心思不再那么燥,他没想太多,他的心里有一股勇气和生气,支持着他,向前坚定的走去。
他知道他要面对什么,但他都不怕了。一个黑夜中找寻丈夫归家的妻子,一个雪夜中接妻子回家的丈夫,他现在就是了,他要找他的萧落雨,那个人与他有肌肤之亲,那个人爱过他,他也爱着那个人。
他们没有许下什么承诺,他们没有成婚,他们的一切都不被承认,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皇帝也不过如此,皇帝甚至连萧落雨的一个笑容都没得到,他虽然是最低贱的人,却比最高贵的人还要幸福,他与萧落雨渡过了那么多那么多美好的日子,他还有什么不知足?
常喜这样一想,顿时扬眉吐气,连皇帝都不如他,他岂不是这天下最幸福的人么?
黑夜中穿行的人并不止常喜一个,有些人在黑夜中,就像一条进入了水中的鱼,既可以静静的悠哉游动,也可以像闪电一般捕食猎物。
这些人练就了比大多数人都高明的轻功,有着飞檐走壁的本领,有的成了盗贼,有的成了捕快,有的则成了某些人的羽翼和手脚,一生为别人而活。
他们得到了常人所没有的本领,也付出了常人不曾体会到的代价。也许这才是人生的公平之处,常常看见别人的好,却看不见别人的不好,徒生嫉妒,无异于愚蠢。
这些人中的翘楚,则在全天下最高贵的人身边当差,那个人能号令文武百官,能一句话发动一场几十万人的战争,也能一句话免除所有人的罪恶。
他是皇帝,而这些黑夜中游走的鱼,正是皇帝身边的龙卫。
正正好好七个,不多不少。
他们组织严密又松散,像是几只大鸟,飞掠过黑夜,不留下一点声息。
“二哥,你刚刚为何蹲在树上?”
但是就算这个组织有着让外人胆怯的神秘和可怕,他们中的人,也是人,也有人的弱点和特点,比如话唠。
“小解。”
龙二的脸被黑布蒙着,只露出一双眼睛,身体像是鸟一般轻轻在树上掠过。
龙三每一次都与龙二落在同一棵树上,与他搭话。
往往一句话,要过了一刻钟才能得到回答,但是两个人没有任何不适应,反而有一搭没一搭说了一夜。
其实龙二并不想跟龙三说话,奈何他每次问,自己都会不由自主的回答。
“你为什么跑到树上小解?”龙三又落过来,然后疑惑问了一句。
“施肥。”龙二只回答了两个字,脚下施力,又向前飞去。
“那你为什么伤人?”龙三又不放弃的追上,继续追问。
“不顺眼。”龙二加快了速度,想摆脱龙三的纠缠。
“你以前从来不多管闲事还常常说我多管闲事这次为什么多管闲事?”因为要问的事情太多,龙三这句话加快了语速,放佛是跟上了龙二轻功的节奏。
一队人马都被这两人拉快了节奏,飞速向前飞掠着。
不知不觉的。
“你猜。”龙二回头看了龙三一眼,漫不经心说道。
龙三身子一歪险些从树上摔下去,龙二一把拽住龙三的胳膊,龙三伸手抱住龙二的腰,方才稳住身体。
“你怎么?”
“你居然也会开玩笑,哈哈哈哈哈!龙二也会开玩笑!”龙三抱着龙二的身体笑的抖作一团,眼泪都要出来了。
“无聊。”龙二一把甩开龙三的胳膊,起身赶路。
“龙三!继续赶路,完不成任务看你还笑的出来么。”龙一冷哼了一声,严厉在龙三身边提醒了一句。
龙一是皇帝的心腹,是龙卫的老大,这几个侍卫都是他亲自从从上百名精英中挑选出来的。有的任务中死了,他便再挑一个,就像是缸里的米,吃完了一瓢再加一瓢,没人看得出差别,除了米自己。
他这次离开京城,离开那个寸步不离的皇帝,带着全部的七个禁卫,是因为有一个重大的任务。这个任务也许对社稷对民生并没什么影响。但对皇帝来说是比天还大的事,完不成皇帝就无法好好工作,皇帝罢工了,也就影响到了黎民百姓。
所以他们没有怨言,三天三夜行路。提身纵气,全力赶路,只为那个九五至尊欢心。
那个任务,不是杀人,而是保护。他们七个要拼上性命保护一个人,并将他请回宫里。这个命令让他们很意外,却不能多问,因为那个人是皇帝的死穴,萧落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