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场秋雨过后,天气渐渐凉爽下来,秋日的阳光照得人暖暖的,非常舒服。方菲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外套、一条浅蓝色牛仔裤和一双白色运动鞋。她本来就身材高挑,这一身穿着,更显得亭亭玉立,一头秀发垂在肩上,整个一个美人儿,虽说算不上特别漂亮,但也是楚楚动人,吸引来不少目光。她来到饭堂,打了一份茄子、一份肉丸和二两米饭,找到一个椅子,刚坐下,只见袁朗端着饭走了过来。
“方菲,吃饭呢?”袁朗准备在方菲的对面坐下来。
“哦,是你呀。不好意思,这个座位有人了。”方菲说道。这个时候,李哲刚好端着餐盘走过来了,“李哲,在这里。”方菲喊道。李哲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愣了一下,当看到她的对面正站着一个男生时,有点明白了,于是走了过来。袁朗见状,只好说道:“我去那边吧。”袁朗的心情当然有些郁闷,觉得是一个学校来的,彼此放亲近一点,没想到方菲拒人于千里之外。方菲的想法是什么呢?中学的时候,她是全校的优秀学生,成绩总是排在年级前十位,所以只有成绩好的她才看得起,袁朗这个名字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成绩肯定一般般,而且他衣着稍显寒酸,身材矮小,自然不愿意和他来往。
“怎么?那男孩追你呢?”李哲微笑着说。
“什么呀,根本不认识,是我们一个学校的,只在车上见过一面。”
“长得还不错,只是个子不是很高。”李哲还想调侃一下。
“你要是不愿意坐,到一边去。”方菲有些不高兴。
“生气了?开个玩笑。”李哲还是想笑。
大学的课程很快就全面展开了,公共课还好说,政治学、经济学什么的,对于方菲来说没有什么难度;英语专业课程让她感到了吃力,尤其是听和说的部分。她的成绩不是一直很优秀吗?为什么还会吃力呢?因为高中的英语主要是练习读和写,听和说练得相对较少,造成这方面的有些薄弱。而且她的高中英语老师发音也不是很标准,导致她说的英语大学老师都听不太懂。发音不标准,听力肯定受影响,尤其大学里绝大多数的视听材料都是从国外引进,外国人不仅语速快,而且还有连读和爆破音什么的,让她一时有点难以适应。这可能也是大多数中国学生学习英语遇到的最大问题。
方菲之所以喜欢英语,是初中时,她看了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很是感动。于是去书店买了本英译版的书,看完之后,仍觉得不过瘾,又买了本英文版的原著,由于当时英语词汇量太小,只能借助字典来阅读,她把不认识的单词都标示出来,密密麻麻写满了整本书,花了好长时间才艰难地读完了整本书,领会到了英文的优美,从此,她买了好多的英语著作,有时间就阅读,慢慢地,她就爱上了英语。她学习向来也比较刻苦,所以英语成绩很好,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在听和说的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
没有办法,她只好给自己多加餐了,到书店买了不少书籍、磁带,一有时间就多读多听。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还得从长计议。
刚开始,在英语课堂上,为了照顾大多数学生,老师还能说点中文。渐渐地,中文越来越少了,有时候一整堂课,一句中文也没有,老师就是有意让大家适应,不少学生都是云里雾里,方菲也只能听懂一部分,好多也是听不懂。她发现有几个同学似乎挺适应这样的课堂氛围,经常主动积极回答问题,和老师对答如流,特别是李哲尤为活跃。方菲很是奇怪,感觉上李哲是个浮夸的家伙,怎么英语好像很厉害,真想找个机会和他聊聊,但是直接找他总还是不好意思。
大学老师的教学方式和高中老师完全不一样,高中老师恨不得围着学生转,就怕自己讲解的知识学生们没有理解透;而大学老师上完课就不会再露面了,全靠学生自己去理解、消化和自学。好多刚进入大学的同学都有点茫然,不知道干什么,这也许是新生首先应该需要去适应的地方——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
方菲每天自习都爱去图书馆二楼202室,这个室相对小一些,座位少,给人感觉安静些。如果去得早,她就挑选最里面一排东侧靠窗户的座位,窗外有一颗高大的梧桐树,眼睛累了,可以看看那些青翠欲滴的树叶。
上了一段时间课,老师开始布置了作业--写一篇英语作文。一天下午,方菲来到了图书馆,准备写作文。她走进了202后,习惯性地四周扫了一眼,看看哪里有空座,自己最喜爱的座位还在不在。她无意中看到了李哲正起身去了书架找书,他的对面座位正空着,于是她来到这个空座位坐下了。李哲的作文草稿还放在桌子上,方菲想拿过来看看,一想,不太礼貌;但是又一想,正愁怎么找机会和他聊聊,于是就把作文拿过来看了起来。作文纸写了半页左右,字迹一般,内容倒还可以。
“是你呀?”李哲拿着一本书,坐下来,压低声音说道。
“嗯。学习一下,写得挺棒的。”方菲也压低声音说道。
“真的?蒙我吧?”
“真的。”那当然不是,写作方面是方菲的长项,李哲写的作文只能算过得去。
李哲听了很受用,本来还想说两句,但是旁边的同学已经看着他们俩了,只好继续写作文。方菲也拿出作业本来开始写作文。约摸过了半个小时,李哲对方菲说,他的作文写完了,先回去了。方菲也赶忙说自己的也写完了,一块儿走。其实她还想把作文修改一下,算了,回寝室修改吧。
“你这么快就写完了?”李哲问道。
“嗯,其实已经打好草稿了,就修改一下。”其实没有,就是想出来和他聊聊学习的事,“你的英语口语这么好,怎么学的?”
“你今天怎么尽给我戴高帽子,不是逗我玩吧?”
“跟你说真的,我的听力和口语都有点吃力。高中的时候,听和说的部分还不是很多,没有感觉到这方面的差距。上了大学,老师讲课全是英语,都愁死我了。”
“听和说需要长期的积累,我是从小受一哥们的影响,爱听U2乐队的歌曲,就想法设法找来歌词,搞懂意思,然后跟着歌曲慢慢学着怎么读,再一个就是看好莱坞大片,学着里面的读音,有时候,我喜欢的电影,能反反复复看好几遍。这些对口语练习都有好处。当然学校的听力教材必须好好学,因为那些都是纯正美国发音。”李哲当然很得意,侃侃而谈。方菲听到这些觉得大开眼界,原来英语学习不只是在课堂上用功,还能这么学。
“那你帮帮我行不?把你喜欢的歌曲、电影什么的,借给我看看。”
“没问题,这周末我回家一趟,下周给你带来一些。”
他们又聊了一些其他的事,在女生宿舍楼门口分开了,各自回寝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