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慷慨的歌 > 第三章 第十五节 吉邑死了
    带着辗转反侧,崇虎彻夜未眠。

    而提醒崇虎第二日清晨到来的,并不是阳光,更不是微风或者军队训练时候喊的号子或者闹的动静,而是一个顶着黑眼圈骑着马星夜兼程赶过来的传信兵。

    “崇侯”

    经过一番通传之后,传信兵来到崇侯帐前,对着营帐内的崇虎轻声喊了一下。

    “怎么了?”本就未曾睡着的崇虎,听了传信兵的话语,立刻精神了起来:“出什么事了?”

    “吉邑死了。”

    传信兵只说了这四个字。

    为了这四个字,传信兵星夜兼程,不知多少次差点因为摔下马背而惊醒,而对于马,也是不知,因为这四个字,在一路飞驰之中,流下了多少汗水。

    然而,一切的一切,为的,都是传递这四个字。

    仅仅只是四个字。

    然而,这,并不足以说明,这四个字的分量。

    据传,有一个叫做洛希尔的家族,就是因为早了半天得到了前线战斗的结果,在金融市场上大杀特杀,赚得盆满钵满。很显然,一路汗水,外加几个黑眼圈,往往换不到一场辉煌的胜利。也因此,用付出丈量收获,或许我们的确知道付出了多少,也的确知道收获比付出应当要多——

    可我们却不知道,究竟多了多少。

    然而,崇虎知道。

    正因为崇虎知道,崇虎对这个消息,相当重视。而一夜未眠的疲倦,也被这一句话,一扫而空:

    “死因是什么?”

    传信兵摇头:“或许是偶感风寒,或许是马上坠亡——具体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就星夜兼程赶回来了。”

    崇虎看看传令兵,点点头:“辛苦你了,先去休息吧。”

    说完,崇虎又看了看马,微微摇头叹气:“这马,好是好,就是养起来太费粮食了。”

    叹息之后,崇虎就派人把那匹马领到一个小马厩之中。马厩里只有十几匹马,并没有达到人手一匹马的程度。马在战场上最主要的作用是,拉战车,而战车的作用,一个是指挥,一个是威慑。由于站在战车上可以看得更远,战车天生地充当了指挥所的角色。而战车,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都不是一个小家伙——当二人高的战车在战场上横冲直撞的时候,无论什么,看见战车迎面冲过来,能感觉到的,都会是一种深深的畏惧。

    后世,能达成这种效果的,或许是刀枪不入的坦克。

    然而,在没有坦克的年代,或许,把战车比作坦克,一点都不过分。

    只是,比起后世时常抛锚的坦克,虽然战车维护很是方便,但养马的代价,未免太高了些。特别是,“马之千里者,一日或尽粟一石(dàn)”,遇到那种好马,身为指挥官,或许只会说,一边欣喜,一边发愁。

    欣喜在于,自己有了好马。

    而发愁却是,养马的开销,实在太大了些。而万一马被敌方的士兵或者弓箭伤到,喂给马的柴米油盐,就全然打了水漂,实在不划算。

    安排好了马,崇虎又摸了摸怀里的信,想了想,微微叹了一口气,走出营帐,问周围的士兵:

    “程志在哪里?”

    士兵给崇虎说,程志在新兵那里,给新兵们讲配合。

    崇虎点了点头,又回去,展开信,在后面附了一句【吉邑死了,事恐有变,万望小心】跟一句【送信的是程志,有大才,有仁心,希望效法侯雀的旧事】,之后,便合上信,又印了一次虎符,之后,向新兵营走过去。

    新兵营里,程志正在给大家讲着配合:

    “你们要记住,战斗是一群人的战斗,而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或许,上一场战斗,你们表现得很不错,但终究,你们并不是完美的。老兵们的表现,事实上,比你们顽强许多——面对老兵,你们不要骄傲,因为你们都是战友,而老兵们值得你们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或许你们应当试试跟老兵一起排阵型,老兵在中间,负责抵抗敌人最激烈的进攻,而你们在两侧合围,保证敌人不逃跑。”

    新兵们听了程志的话语,纷纷点头。

    “主意不错呢。”

    说话的,却不是新兵,而是刚刚来到的崇虎。

    “怎么了?”程志问。

    “我托你办一件事。”崇虎笑了笑,对程志说:“把这封信,送到南边陪都那里。”

    “陪都?”程志重复了一下这个词,而几乎是马上,就有一幅地图出现在程志的眼前,地图上标注着自己的位置,首都的位置,和陪都的位置。

    程志注意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在首都西北方一百多公里。

    而陪都,在首都往南,大约五十公里的位置。

    “是啊,”崇虎点头:“送到那里,不用太急,走着去就好。”

    很出乎意料的,崇虎并没有给程志配马,而是只让程志走着过去。

    或许是,崇虎的信,送得并不是那么紧急吧。

    “现在就走吗?”程志问。

    “走吧。”崇虎对程志笑了笑:“把信送过去就好,大约,那边更需要你的。”

    “怎么?”程志有些疑惑:“是这阵型不好吗?”

    崇虎笑了笑:“阵型不错,但程志你的才华,绝不应该浪费在小小的阵型之上——我们身为军人,用武力保护国家的安全,这是好的,然而,更好的,应该是程志你,把才华用在民生之上——诚然,发明武器,可以让军人少死一些,然而,军人之所以参军,并不是因为不想死才参军的。我们参军,更多的,只是为了,祖国能够变得更加富强,仅此而已。”

    程志点了点头,收起信,带着营帐里,刚刚恢复了一些精神的栗子,走出了军营。

    “栗子,”走出军营之后,程志忽然想起什么:“感觉崇虎今天,有点奇怪呢。”

    “栗子不知道呢。”栗子摇头,之后微微一笑:“如果橙子哥哥想的话,栗子可以留一个道法在这里,实时监测崇虎的举止的。”

    说完,栗子就挥了挥手,一道光芒一闪而逝。

    而,随着栗子的动作,一闪而逝的,还有一阵微风。

    风,只是凑巧,在栗子挥手之际,吹了过来。

    微凉。

    外加一点肃杀。

    临近冬日的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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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洛希尔是在“罗斯柴尔德”这个词不出名之前,对那个家族的翻译……至于现在,大家都将错就错了

    就跟莎士比亚一样,谁都不知道莎士比亚名字该怎么拼……最后钦定了一个,然后……

    莎士比亚:“明明劳资留下来六个亲笔签名的!”

    历史学家:“你丫搞得六个签名拼得都不一样害得我们整天鉴定是不是哪个是伪造的怪我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