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慷慨的歌 > 第三章 第十三节 演习
    很快,姚老大不负众望,把崇虎劝了过来。

    “你们真的训练好了?”崇虎厉声喝问。

    崇虎问得很有讲究,因为,从古至今,没有什么可以轻易得到。特别是军队,能够速成的,或许存在,但是,一个能够速成军队的方法,绝不可能默默无闻,崇虎这样问,只是想知道,程志到底做了些什么。

    很“情理之中”的,士兵们,看着崇虎,瑟瑟发抖:

    “训……训练好了。”

    崇虎摇头:“我说,姚老大你带兵的时间也不短了,你也知道凡事都讲求一个‘循序渐进’,你怎么一下子就想着直接让士兵们上天呢?”

    “跟我没关系啊——”姚老大一脸坏笑地摇头:“都是程志太厉害了,侯爷你再不管管他们,这群小崽子真的要上天了啊。”

    崇虎显然没听出这话的含义:“明明兵都是你带的。”

    “我可真带不出这样的兵来呢。”姚老大摇头,而背后的手,偷偷给程志他们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程志看了,一乐,几乎笑出了声,又觉得,现在笑出了的确影响不好,便假装清了清嗓子,高声问士兵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准备好了。”新兵们弱弱地回应。

    一个站在崇虎身旁的军官,看了新兵们的表现,很不顺眼,便冲着新兵吼道:“你们没吃饭吗?准备好了吗?!”

    “没……不是……我们吃了……”新兵们腹黑地把示敌以弱用到了极致:“我们昨天吃饭了。”

    “唉……”那个军官叹气:“就让我带兵跟他们上一课,告诉他们,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军队吧。”

    “可以。”崇虎也有些失望,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些识人不明,便准了那个军官的意见。

    两边的人,很快就让士兵穿上了木甲,准备好了武器,排好了队伍,军官带队整整齐齐,而程志那边,队形很是铺张,看上去,有些散乱。

    按照规矩,练习的武器都是木制的,而程志也特地吩咐,让士兵们倒着拿手中的长矛,不要把青铜的矛尖向前。

    毕竟矛尖是对准敌人的,而这只是一场演习。

    “都准备好了吗?”崇虎问。

    程志笑了笑,军官也笑了笑。

    于是,崇虎拿起鼓锤,对着鼓使劲敲了一下。

    “杀!”老兵们,听见鼓声,便喊着冲了过来。

    “撤!撤!撤!”新兵们仍然按计划,前排举盾,后排扶矛,场面上略显散乱地后退着。

    很快,老兵,就冲到了新兵面前三十米。

    “送矛!”前排一声喊,而后,从后方,就送过来,一杆杆长矛的矛柄。

    而老兵们,正好,落在了新兵的包围圈之中。

    “预备,一、二!”

    “我从、山中、来、哎、带着、兰花、草、噢……”

    一瞬之间,冲到新兵面前二十米范围内的老兵们,猛然发现,在他们面前的,似乎并不是嗷嗷待哺的羊羔,而是正在学习打猎技巧的幼虎。

    伴随着歌声的,是新兵前行的脚步

    “踏!踏!踏!踏!”

    脚步声,像晨钟暮鼓的报时声,清脆而整齐;像是水滴掉落的滴答声,持久而又有力;像远方的惊雷的轰鸣,断然不可阻挡。

    老兵们,看见那嗷嗷待哺的羊羔,转身一变,就成了做势欲飞的雄鹰,吓了一跳,而后,很快反应了过来。

    “趴下,从下面过去!”

    面对这个,新兵们给老兵们留下的,是一下又一下的,棍子的啄击。

    然而,棍子的啄击,并不致命。

    于是,最终,老兵拿着木剑一次又一次戳到新兵盔甲上的时候,新兵们的攻势,就这样停下了。

    “怎么样?”姚老大问那边带头的,抓着矛柄不放的军官问道。

    “有两下子,不过太嫩,太……”

    军官一边说着话,一边揉着因那长矛在他后脑上划过而蹭破的,火辣辣的伤口,一边举起了那杆长矛。

    举起长矛的后果就是,他后半句话完全被咽了回去。

    这是什么?

    无论是崇虎,还是老兵,看到这等杀器,都是暗暗心惊。

    因为,虽然场面上是,老兵突破了新兵的重重阻拦,来到了新兵面前,事实上,如果新兵们没有反手握矛,或许,那些老兵,连近身都做不到,就会被乱矛戳得浑身窟窿。

    “幸好我们不是敌人。”崇虎感叹:“只可惜天不假年啊——若苍天早生你二十年……”

    程志摇头:“若苍天早生我二十年,或许,我会平平无奇地,过完一生吧。”

    “‘平平无奇’吗?”崇虎摇头:“像程先生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平平无奇呢?明明程先生你无论在哪里都能绽放出璀璨光芒的啊。”

    程志摇头。

    心中默想的,却是【小忆】二字【

    ·早生二十年……或许崇虎把我当成他们这个时代的人了吧。

    ·若要我早生……怕是要早个三五千年,才能遇到崇虎本人吧。

    ·大抵,任何一个现代人,跑到古代,都可以放出光芒,这么看,或许,若上天注定了我要穿越,这二十年,其实并不重要

    ·只是,若我早生二十年,或许,就再也不可能见到小忆了吧。

    】

    想到这里,程志摇摇头:“大约,每一个人都会觉得,自己若是早生二十年,一定能取得一番成就——然而,早生二十年能取得成就的原因,或许只是,晚生了二十年,受了更多前人知识,比前人开了更广阔的眼界吧。”

    “你说得好在理呢。”崇虎点头:“果然人不能不服老吗?”

    崇虎这句话,忽然让程志想起了,几日之前,在他去取长矛的时候,那个工匠对他说过的话:

    “似乎并不是呢——老人,总是比年轻人见识深的。”

    “哈哈——”崇虎大笑:“这个世界,终究是属于你们的世界。”

    “然而,”程志摇头:“这个世界,终究需要有一些老人来告诉新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错的。或许在知识上,我是一个巨人,但是在心灵在思想等等地方,我或许就像一个矮子,需要站在巨人肩膀上才能看到远方的矮子。”

    说这话的程志,想到的,是一个故事。一个,“爱因斯坦后悔发明原子弹”的故事。

    知识上的巨人,很有可能在某些时候,成为思想上的矮子。

    或许,用据传是牛顿的话语,更能体现这一点:

    “我能计算出天体的轨迹,却算不出人性的疯狂。”

    第三章第十四节崇虎的信

    演习,结束了。

    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都兴高采烈。

    演习场上,没有真正的胜败,只有身边的战友。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或许是在说,友谊,都是用比赛打出来的。

    结束演习,程志,享用了崇虎的晚餐,便回去找栗子了。

    而崇虎,则是掏出一叠纸,拿着青铜,写起了饺子大小的大字。

    显然,纸是程志发明的,而由于铅笔在军旅之中太容易弄断笔头,崇虎,更习惯,直接拿一段青铜来写字。

    虽然青铜写下的字不像直接用铅笔那样明显,也不像那些蘸墨水的笔那样遇到风吹雨打就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