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凉山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叶书言趁着夜色变回人形,降落在凉山一处无人的角落。下午的大暴雨将凉山洗刷一新,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叶书言裹着一路的水汽奔回家中,结果刚进门就遇见急着出门的老妈丽娜。
“卢恩,你跑到哪里去了?妈妈都找你半天了!”一上来,丽娜就劈头盖脸地责问儿子,不过叶书言听得出来,老妈语气中的担心要远远多过愤怒。
“对不起,老妈,我下午去迪勒家玩,忘记按时回家了。”
迪勒是镇上的一个孩子,和卢恩同龄,是后者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丽娜也认识对方。
看见儿子诚恳道歉,丽娜心中那点怒火顿时就烟消云散。
“好了,卢恩,妈妈没有生你气。不过你下次出去玩一定要记得按时回家,知道吗?”
“知道了,老妈。”
丽娜露出满意的笑容,牵起叶书言的小手往屋里走。
“老妈,你们为什么急着找我啊?”叶书言好奇地问道。
丽娜侧头:“你还不知道吗?凉山上出事了。”
“嗯?”叶书言眨了眨眼,心里有产生一个不好的预感。
“今天下午,天上突然下起一场大暴雨,这场暴雨来得十分诡异,事前根本没有任何预兆。暴雨来临前,几个在山上打猎的猎人说他们听到了巨大且密集的“轰隆”声,镇上开医馆的巴特也说他在采药时,看见了一个巨大的青色怪物在云层间一闪而过,最关键的是凉山上还传出了吓人的吼叫声,镇上的人几乎都听见了。你爸爸怀疑凉山可能出现一头灾兽,已经带人上山勘察情况去了。”
果然如此!
叶书言在心里悄悄抹了把汗,没想到千躲万躲结果还是被人发现了。不过发现就发现吧,反正也没人知道是他搞的鬼。
“老爸不会出事吧?”叶书言随口问道。
丽娜摸了摸他的头发:“放心,你爸爸这人我最了解。年轻的时候他有个称号,叫做夺命三郎,因为他曾经遭遇过三次致命的危机,却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所以我相信他这次也不会出事的。”
说到这里,丽娜却没有停下嘴,而是一脸阴郁地继续说道:“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这个夺命三郎的称号,你爸爸才早早地退出佣兵界。”
“啊?为什么?”叶书言不解。
“因为在那三次致命危机中,你爸爸虽然没死,但和他同行的那些同伴却都死光了。三年的佣兵生涯中,三次入队,三次团灭,只活一人,你爸爸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因此业内人才称他为夺命三郎,意思是从危机中夺回自己的命,同时也夺走其他人的命。很多佣兵都将你爸爸视为灾星,没有队伍敢接纳他,甚至为了让他早点走人,还专门给他凑了笔路费。无可奈何之下,你爸爸只能退出佣兵界,回老家结婚咯。”
“嚯,那个怕老婆的中年帅哥竟然还有这么曲折的经历,真是小瞧他了。不过这个夺命三郎的称号倒是真的很恰当呀,嘿嘿嘿。”叶书言暗暗偷笑。
想了想,叶书言开口问道:“老妈,你认为老爸是灾星吗?”
“当然不是!”丽娜的回答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犹豫。
“为什么?”
“傻孩子,当然是因为他是我丈夫啦。”
叶书言的目光微微闪动,不知为何心里感觉暖洋洋的。
当晚,海尼一夜未归,直到第二天上午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
坐在大厅里,海尼一边喝着丽娜端来的红茶舒缓精神,一边和她说明情况,叶书言也在场旁听。
“昨晚我带人上山查明情况,发现有一处林地发生过高强度战斗。植被、地面还有岩体均遭受严重破坏,被摧残得一塌糊涂。仔细查看那些战斗痕迹后,我和隆斯一致认为战斗的一方应该是个人类,或者是类人形的生物,而另一方我们看不出迹象。不过结合目击者的证词,它很有可能就是巴特看见的那头在天空飞翔的青色生物。”
丽娜总结道:“也就是说,有两个强大的家伙在凉山上打了一架,还引发了下午的那些异象?”
海尼点了点头,脸色有些难看:“能造成那样的破坏,那头青色生物至少也是灾兽级别,而另一边应该也不弱。凉山突然降临这两位强者,如果他们是路过还好,若是一方占地为王,就此赖着不走,我们凉山镇可就危险了!”
丽娜也担心地说道:“是啊,山上游荡着足以和一城的兵力匹敌的灾兽,谁还敢上山?若是哪天灾兽冲下来攻击凉山镇,我们可就全完蛋了!”
“呿,小瞧人不是,怎么说我也应该是荒兽级别啊。”听着两人的对话,叶书言小声嘟哝了一句,为自己被轻视而鸣不平。
沉默了一会儿,海尼一拍桌子,猛地站起来:“不行,我现在就得去金水城汇报情况,请上级派援兵过来解决此事。”
“吃了饭再去吧,从昨天下午到现在你还没吃过东西呢。”
“情况紧急,没时间磨蹭了。”海尼抬腿往外走去,甚至没顾得上和一旁的儿子说几句话。
大门外,侍从已牵来一匹高头大马,海尼一跃而上。
“路上小心点。”丽娜担忧道。
“我知道,你和卢恩这几日尽量待在家里,不要到处走动。”
“老爸,你要去几天呀?”叶书言插嘴问道。
海尼低头看向儿子:“快则两三天,慢则四五天吧。卢恩,爸爸不在家的时候,你要听妈妈的话知道吗?”
“知道了,老爸。对了老爸,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忘记说了。”
海尼皱眉:“卢恩,爸爸现在要急着出门,有什么事你跟妈妈说吧。”
说完,他一抖缰绳,就要出发。
叶书言赶紧大叫一声:“老爸,你零花钱够用吗?”
此话一出,海尼顿时一个趔趄,正巧这时大马扬起前蹄,就听得“啪嗒”一声,海尼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摔了个狗啃屎。
叶书言也是刚想起来的,家里的财政大权在老妈手中,老爸每个月的零花钱是有限的。自己刚从他那里敲诈来两银币,他口袋里已经没多少钱了。
丽娜这时也终于反应过来,赶紧上前扶起满脸尴尬的丈夫,并从衣服里取出一个钱袋交到他手中。
旁边侍从的脸狠狠抽了一下,双手攥的贼紧。
海尼一脚跃上马背,挥动缰绳,一路绝尘而去,死都不看身后的几人。
叶书言在后面继续大喊大叫:“老爸,在外面小心诱惑,千万别找女人啊,老妈真的会阉了你的!”
海尼的背影抖了三抖,胯下的马好像跑的更快了。
面对丽娜投来的诡异目光,叶书言只是双手抱胸,微微偏过头去:“老妈,你要相信老爸,因为他是你的丈夫啊。”
丽娜:“……”
中午吃过午饭后,丽娜出门去照料她开在镇上的旅店,走前特意嘱咐叶书言待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
叶书言拍着胸脯保证绝不乱跑,等丽娜走远了,他便立刻躲过侍从,踱着悠哉悠哉的八字步走向镇子。
丽娜禁止他乱跑,却没有说不可以乱走,因此他觉得自己并未失信,而特意迈着嚣张意味十足的八字步也是有原因。
“上次我看见有人在大街上这样走路,我冲上去就是一套排山倒海,把那人打的跪地唱征服!不知道这个镇上有没有和我一样正义的伙伴,能够站出来制止我的恶行,那样我也好借此机会装装逼。”
叶书言的期望注定是要落空了,因为他昨天的乱来,有灾兽出没凉山的消息已经传遍凉山镇,闹的镇上人心惶惶,镇民们都不敢出门,街上自然没什么人影,他还能找谁装逼去?
来到集市,这个平时最热闹的地方此时也是门可罗雀,几位仍然开着店的老板向叶书言投来了好奇的目光,不明白这种时候为什么会有一个小屁孩在集市里闲逛,而且身边还没有大人。
一个认识卢恩的麻杆蹲在店门口冲他喊道:“嘿,小卢恩,你怎么在这里闲逛?是不是你犯了错,丽娜夫人把你赶出家门了?要不要来叔叔家呀?”
看着麻杆脸上那戏谑的表情,叶书言果断甩给他一个中指,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身后麻杆一脸懵逼,还比了比自己的中指,想不明白这是啥意思。
到处走了走都没什么人,叶书言正准备打道回府,却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前方经过。
“这不是哈克曼吗?”叶书言认出了前方那人。
哈克曼是镇上老猎户的儿子,他出生的时候老妈就死了,他老爹也在他十二岁那年去世,因此他就成了镇上的孤儿。
不过哈克曼没有其他孤儿那么惨,他从小就身强体壮,还继承了老爹的手艺,擅长捕猎。靠着贩卖从凉山捕来的猎物,今年才十五岁的他就已经吃穿不愁。
除了是个技术不错的猎人外,哈克曼还是镇上的流氓头子。他经常纠结镇上另外几个孤儿到处寻衅滋事,恐吓大人和小孩子,给镇上的居民添了不少麻烦。镇长海尼念在他们是孤儿的份上,一直没有严厉惩处他们。
“这家伙背着弓箭要去哪里?”感觉好像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叶书言悄悄跟了上去。
走了不到半刻钟,看着越来越近的凉山,叶书言总算明白哈克曼要干嘛了。
“这家伙竟然要上山!他难道没听说镇上的传闻吗?”
叶书言因为好奇心继续跟进,哈克曼完全没有发觉身后跟着一个孩子,而是如往常那样踏着山路走进了凉山。
一进入凉山,哈克曼便像踏进了战场,时时刻刻都保持谨慎,经常走走停停,不时在草丛里扒拉什么,看起来似乎是在搜寻猎物。
没过多久,一只肥硕的野鸡出现在哈克曼前方百米处,小心翼翼地啄着草籽。
哈克曼取下草绿色的大弓,弯弓搭箭,口中默念。紧接着就见一道隐晦的微光在箭矢上一闪而过,“咻”的一声,箭矢飞射而出,眨眼间便命中了那只野鸡。
“有趣的术式。”叶书言细细品味着刚才的能量流动,这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别人使用术式。
哈克曼收弓,小跑过去捡起野鸡,拔出箭矢后,用一根绳子把野鸡吊在背上,然后继续前进。
不得不说,哈克曼的狩猎技术的确十分纯熟,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就已经捕获了一只野鸡和两只野兔。
不过,他的运气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一头狂兽找上了他。
这是一头名为岩皮獠猪的狂兽,体长将近两米,体重达四、五百斤,嘴上长着一双长长的獠牙,因为长期在淤泥里打滚,全身都包裹着一层厚厚的泥块。
岩皮獠猪的野赋是岩石强化,可以增大身体上泥块的密度,使其坚硬如岩石,普通刀剑难伤。
强悍的防御,夸张的体重还有那对尖利的獠牙,三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岩皮獠猪成为一种很难对付的狂兽。
哈克曼发现岩皮獠猪的刹那,脸色狂变:“怎么可能,岩皮獠猪的领地应该是在凉山深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书言想了想,觉得八成又是自己害的。昨天他在凉山里搞破坏,这头岩皮獠猪很有可能是受到惊吓,才逃出领地,跑到这里。
以前凉山镇也遭遇过狂兽的袭击,全靠镇长带领治安队一起上阵,才成功击退狂兽。所以哈克曼很清楚,仅凭自己的实力绝不可能是这头狂兽的对手,于是他一把甩掉背上的猎物,撒腿就跑,猎人与猎物的角色在这一刻瞬间交换。
猎物的逃跑明显刺激到了岩皮獠猪,只见它甩了甩脑袋,口中喷出一股白练,迈开粗壮的四蹄,“哼哧哼哧”地追了上去。
叶书言赶紧跟上,这可比看电影有意思多了。
两条腿显然跑不过四条腿,没逃出多远的距离,哈克曼就被岩皮獠猪追上了。
眼见那两根尖锐的獠牙就要捅到自己的屁股,哈克曼大吼一声,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左边奋力一跃,险之又险地躲开了岩皮獠猪的撞击。
岩皮獠猪太重,跑的又快,结果没及时刹住车,如失控的轿车般一头撞到大树上,把自己撞的七晕八素。
趁此机会,哈克曼立刻爬起来,手脚并用地窜到了一株大树上。站在高高的树枝上,俯视着下面的狂兽,哈克曼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面色苍白,显然刚才那一下将他给吓的不轻。
片刻过后,岩皮獠猪恢复了过来,却发现猎物已经跑到了树上。于是它“噔噔噔”跑到树下,绕着大树转了几圈,两只充血的眼睛死死盯着上面的猎物。
意识到自己上不了树,岩皮獠猪开始凶猛地撞击树干,试图将猎物撞下来。
“砰,砰,砰……”
岩皮獠猪的力气十分大,几次撞击将大树撞的砰砰直响,树枝乱摇,树叶飘落。
哈克曼看着发狂的岩皮獠猪,脸色又苍白了几分,双手紧紧扶着树干,生怕掉下去。
不过很快他就给了自己一巴掌,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接着,他取下背上的弓,弯弓搭箭,瞄准岩皮獠猪的眼睛,然后发动术式。即使知道附加了术式的箭矢也很难穿透岩皮獠猪的防御,哈克曼仍要试一试,毕竟他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咻”的一声,强化了穿透力的箭矢飞射而出,跨过极短的距离,准确地击中了岩皮獠猪的眼睛。后者要害受创,陡然发出了一阵高亢而凄厉的嘶鸣。
“中了!!!”哈克曼惊喜地大叫一声。
他确实很幸运,居然能够在身体不稳地情况下射中岩皮獠猪的小眼睛。
不过这一箭卡在了眼睛里,未能进入大脑,所以岩皮獠猪只是剧痛,却还未死。
强烈的痛苦严重刺激了岩皮獠猪的神经,它不但没有逃走,反而被彻底激怒,开始发了疯地撞击树干,誓要将躲在上面的人类生吞活剥!
大树在猛烈地摇晃,哈克曼没办法再射箭,只能死死抓着树干和下面的家伙干耗着。
“看来这家伙已经无计可施了,要不要救他呢?”叶书言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哈克曼虽然是个流氓,却罪不至死,而且他会遭遇岩皮獠猪,八成也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叶书言并不想看见一个人类在自己面前被一头畜牲吃掉。
不救哈克曼,良心不安;但若是救他的话,肯定会暴露自己的实力,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搞得天下皆知,自己就彻底别想安生了。
究竟该怎么办呢?
叶书言纠结啊……
几分钟后,大树终于到达了承受极限,在一声沉重的“吱呀”声中缓缓倾倒。
哈克曼知道死亡即将来临,自己终究没能逃过这劫。他认命般地闭上眼睛,咬紧牙关从树上一跃而下。
岩皮獠猪发出兴奋的嘶鸣,撅起獠牙对准哈克曼,就等着他摔落下来,然后被自己的獠牙狠狠刺穿!
然而就在这生死一刻,命运又开了一个小玩笑。
由于一只眼睛瞎了,岩皮獠猪的三维视觉出现了问题,原本是对准哈克曼的獠牙竟是偏了几寸,于是就听“啪叽”一声,哈克曼竟然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岩皮獠猪的大脑袋上,近两百斤的体重再加上下坠势力形成强大的动能,直接将后者给砸趴下了。
有一头大猪当肉垫,哈克曼自然是毫发无伤,只是脑袋还有点晕晕乎乎的,搞不清楚状况。
叶书言也是看的目瞪口呆,心里惊叹这家伙的运气未免太好了,明明是必死的局面,他居然还能够转危为安,看来是他命不该绝啊。
“既然老天爷不想你死,那我就勉为其难救你一命吧。”叶书言给了自己一个救人的理由,随后便从藏身处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