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统与江东之间也算是有点故交,因为当初正是庞统乘着小船去建议了曹相使用连环船的计策。虽然说庞统这个主意确实挺馊的,而且也没有真的劝动曹相,不过由此可见,庞统与周瑜之间的友情倒是不错的,不然,他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见曹相。
如今周瑜走了,庞统作为朋友,并没有来吊唁。
因为在他看来,说一万句没有意义的话语还不如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而庞统,他也真的那么做了。
在周瑜逝世的几个月后,庞统来见孙权,人家是来毛遂自荐的。
恰巧孙权也是个爱摆谱又架子大的人,那要是什么人来找他他都得亲自接见的话,岂不是累死了吗?所以,孙权把这个重要任务交给了鲁肃。
鲁肃对庞统的认知并没有周瑜那么上心,而真正的导火线却是庞统的一句话。
庞统来推荐自己,鲁肃问,“你有什么可以介绍出来的优势吗?”
庞统抿嘴一笑,“你觉得周都督有什么胜任的优势吗?”
鲁肃笑了,你小子真会开玩笑。谁不知道周都督是我们江东的大功臣,岂是你这么一句玩笑话就能表示的?
“周都督有何厉害之处,我比他强十倍罢了。”
庞统在这儿“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说道,而且,他完全好意思的能说出口,并没有任何的羞涩之言。
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事实。
鲁肃听了这话却是火冒三丈,他把那个“陈述句”听成了“反问句”,这么一来,那意思可完全变了。
哼!周都督有何厉害之处如此看来,你倒是比他更厉害了是不是!
“既然先生觉得自己谋算更胜十倍于公瑾,那先生不如另谋高就吧!江东用不起你。”
鲁肃说道。
原本十拿九稳的事情,这一下子出现了如此大的转折,让庞统怎么能反应的过来
他疑惑的目光还紧紧的盯着鲁肃,或许在思索对方是不是在说笑。
鲁肃是招聘处的人事老大,前来招聘的人大言不惭一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态度,当然,这还是次要的,主要是那话中的语气,把他们江东所有人都尊崇的周瑜给说的一无是处,你不知道死者为大吗?这般无礼之人,便是真的有才能又怎么样
谁爱用谁用。
他可没有汉高祖的那种心气,当初在任用谋士陈平的时候,已经有人提醒过了高祖,陈平此人很有道德问题,然后那高祖淡然一笑,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能因为那些莫须有的言论而枉顾了人才啊!
因为汉高祖看到的只是陈平的才华,所以他可以忽略其他所有的东西。但是鲁肃不行,他看人并不是只看自己希望的,他更注重品德。
被扫地出门的庞统在心里暗暗的咒骂了鲁肃两句,然后去荆州打算投靠刘备。
谁知竟然是一人不如一人!
鲁肃看礼仪还算是有点道理,那刘备看颜值这叫什么道理你刘备本身就颜值不高,还在那儿挑剔来挑剔去的干什么?
不过,就算刘备重视颜值,但是刘备好歹在待人接物方面上还是有规矩的,他一见庞统那容貌,然后摆摆手便让人给他安排了个小县城的治理,而庞统的那满腹经纶,压根就没有发表的时间与场合。
靠!这叫什么道理?
说是为了考验考验他的心智,刘备,你摸着良心说,你难道不是个颜控吗?
没颜值的人还看颜值……庞统觉得,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好大好大,然而,容貌是父母给的,他自己也无法决定,不是吗?
要是再摆出个高傲的模样辞退了刘备,那以后还怎么混他想当的是第一谋士,而不是混饭吃的货色。所以,他会在周瑜离开之后再去江东,其实这只是个巧合而已,谁让他之前去游览名胜了呢?
哎!一回来,竟发生了这么不幸的事情。
庞统是不肯北上去投靠曹孟德的,尽管关于曹相如何礼贤下士如何倾慕贤才,他也是略知一二,但是,他和曹相之间可谓有着那连环船之仇啊!这要是让他去许昌,那曹相不会把他给剁了替死去的将士们报仇雪恨才怪。
如此看来,庞统只好咬咬牙去了那小县城。
很快的,他以自己独特的处理当地纠纷的方法小小的火了一把,闲来无事便喜欢听那些饭后谈资的曹相在某次饭后听说了庞统这个家伙的光鲜故事。
金子总会被发现的,然而,至于被谁发现,怎么发现,那都得靠你自己的打点与努力。
但是,庞统这块金子还真的是被刘备给发掘了。
尽管这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
刘备拉着庞统拉呱儿,就好像这两人是很久没有见过的密友一般,实际上,这还是刘备第一次拿出时间来理会庞统。
“不知道先生对如今的形势有何看法”
刘备虚心请教道。
“有上中下三策。”
“那么便请先生一一道来。”
“下策,依靠于曹相,将军可得自保。中策,无赖的占据荆州,讨好江东,与江东联合抗曹。”
庞统娓娓道来。
“那么上策呢?”刘备发现这庞统还真的有两把刷子。
“上策嘛,直取西川,与北曹,南孙形成鼎力之势!”
“这样的话,那荆州还要还吗?”刘备求教。
“所谓对土地的拥有,那不过就是因为实力罢了。当将军您取得西川之后,拥有可以抵抗江东的实力时,又为何要将荆州归还”
恐怕也只有像庞统这般的人,才能把某种无赖技术发挥到极致。
而且,他说的非常在理,又不是让你感觉良心不安,就好像,这荆州本来就是刘备的,为什么要还
至于那刘表一家子,死者已矣,反正大家都姓刘,给谁不是给
“那不知,先生可愿意帮我取西川”
刘备拱手致敬。
他找庞统帮忙取西川,正是应了一种“平衡之道”,平衡的是诸葛亮,他不能看着诸葛亮一家独大。
“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