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抗战之我的纵横人生 > 第三百八十五章 有故事的毛衣
    打开包裹,看着里面的那件李子筠在延安用大生产收获的羊毛,求人纺成线后给自己织的毛衣,李子元的心中更是满满的暖意。尽管不擅长做家务的李子筠编织的技术很蹩脚,而且不是一般的蹩脚。

    这件凝聚了李子筠爱心的粗毛毛衣,前后面都不一样长,两只袖子也是一支长、一支短,领口松得除了脑袋之外还能套进去半个肩膀。左手的袖口,把手伸出去的时候得需要费一点功夫。想要穿的时候得仔细看,才能分得出来那面是前面。

    可从这件极其蹩脚的毛衣上,李子元还是感受到了这个姐姐对自己的感情。要知道对于自己那位除了吃之外,对任何家务都没有兴趣,甚至可以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姐姐。编织出来这么一件毛衣,不知道要费了多少心血。

    尤其是李子筠还在怀着孕的情况之下,织这件毛衣更是费心费力。李子元可以想象的到,李子筠惦着一个大肚子,一边收集羊毛纺托人成线,一边在夜里微弱的油灯之下,给自己织毛衣的样子。想到这里,李子元也没有管这件蹩脚的毛衣合不合适,将这件毛衣套在了身上。

    虽说这件毛衣穿身上后,过大的领子直接滑到了一边,将半个肩膀都露了出来。那支偏短的袖子,勉强才能把手伸出去。可李子元还是心暖暖的,感觉到这个时代自己还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家人。

    只是李子元要知道这件样式蹩脚,织工更是蹩脚到极点的毛衣。是李子筠给自己老公织的,实在没有办法给王诚穿。正好王诚告诉她,有人从延安去太行山,问她有什么东西给李子元捎带没有。

    结果即舍不得给自己老公穿,又怕在延安那种艰苦条件下,浪费这么多毛线织了一件没法穿毛衣。会被批评为浪费的李子筠,就顺手将这件毛衣给李子元寄了过来。他心里究竟会怎么想,可就没有人会知道了。

    这件连前后面都分不出来的毛衣,以及之前李子筠亲手做的,左右脚不一般布鞋事件。也让王诚知道,自己这个老婆的确不是会做家务的那块料。除了一手好厨艺之外,别的是彻底指望不上她了。总之让李大小姐去做针线活,还是一句话算了吧。

    其实李子筠在婚后,真的决定做一个贤妻良母。到延安后,看到身边很多结了婚的女同志,亲手给自己丈夫做鞋或是织毛衣。现在的延安,正处于著名的大生产时期。大家用自己劳动所得,在业余的时间给自己丈夫做一些鞋子或是织毛衣。

    想想自己结婚之后,还没有给丈夫亲手做过一双鞋子。王诚脚上穿的鞋子,还是老乡做的由部队统一发的布鞋。想到自己老公居然穿着别的女人做的鞋子,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的李子筠,也受到了这股风气的感染。

    下决心给自己丈夫做一双鞋子,也编织一件毛衣。尤其是眼下两个人只能周末才能在一起的情况之下,让自己老公随时可以想起自己。只是她那双手可以灵活的运用手术刀,可以做出一桌子好吃的饭菜。但是做针线活,实在是没有任何的天赋。

    一双鞋做的都是一个方向不说,大小还不一样。一件毛衣,织的是蹩脚到了极点。刚开始面对妻子的热情高涨,有些担心妻子身体的王诚,虽说有些心疼但也没有拦着。可等到成品出来,王诚看着妻子的手艺只能摇头不语。

    只是不穿吧,又可惜了李子筠的心意。而且在物资紧张的延安,也会让人认为有些浪费。可无论是李子筠做的那双鞋,还是织的那件毛衣,根本就没有办法穿。他眼下好赖也是一个旅级干部,穿出去岂不是会被人笑掉大牙?

    结果在几经纠结之下,还是不想让自己老公丢人的李子筠下定了决心。鞋子最终毁成了鞋垫,那件温暖牌的蹩脚毛衣就作为礼物,从千里之外的延安被送到了太行山,最终穿到了李子元的身上。

    当然作为姐夫兼老首长的王诚,是绝对不会如此坑自己老部下兼小舅子的。这个主意来自于李子筠,那个什么都可以好玩事情的头脑。对于妻子如此坑自己的老部下与小舅子,王诚也是很无奈。可王诚也没有办法,李子元不穿的话那就只能他穿。

    在死道友不死贫道外加心疼老婆的精神之下,王诚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这件事情成了这对夫妻之间,打死都不会向外说的秘密。可怜的李子元,还当着自己这位姐姐真的是心疼弟弟。

    知道八路军穷的很,发不起毛衣或是绒衣。每年都是脱了棉衣直接换单衣,所以不顾自己怀着孕,给自己弟弟织了这件毛衣。如果知道真相,李子元会不会为自己这位不着调的姐姐,感觉到痛哭流涕就只有天知道了。

    等到负责照顾李子元的护士和大李,来到李子元所在的病房,准备掺扶他出去运动的时候。见到李子元身上的这件蹩脚毛衣时,两个人尽管拼了命的控制自己,但最终实在忍耐不住都笑了出来。

    只是看着李子元有些不豫的脸色,两个人又快速的将笑意给收了回去。还不知道自己又被自己那位老姐给坑了一把的李子元,很是不喜欢别人嘲笑这件温暖牌的毛衣。那怕它在蹩脚,都是自己姐姐一针一线给自己织出来的。

    尽管平常有些大大咧咧的,跟大李两个人就像是亲兄弟一样,对待战士也是一样亲如骨肉。但在对待自己这唯一一个亲人的事情上,李子元却是不允许任何人嘲笑。这件织工极其蹩脚的毛衣,李子元一直保存到了几十年后。

    那怕是被虫子蛀咬的千疮百孔,也视若珍宝不肯丢弃。最后搞的李子筠和王诚,这对明显有些不着调的两口子,想要揭开这个玩笑都有些不太好意思。当初开了这么一个玩笑的李子筠,也没有想到李子元会这么重视自己送给他的这件毛衣。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对于眼下的李子元来说,这件温暖牌的毛衣很是让他爱不释手。不过何三亮出院了,让李子元在医院的日子更难熬。除了看师长送来的那些军事书籍之外,每天几乎是掰开手指头,一天天的在计算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出院。

    好在毕竟年轻,虽然落下了一定的残疾,可毕竟身体底子在那里摆着。在经历了近两个月的住院治疗后,度日如年的李子元总算是熬到了出院的日子。对于在部队自在惯了的李子元,在住院的这段时间里面,可是把他给闷坏了。

    在院长签字同意放行之后,李子元带着早就打好的背包,跑的比兔子还要快。就好像后边有一群饿狼在撵着他跑一样,速度快的连这段时间护理他的医护人员,想要说一声再见都没有来得及。

    离开了医院,李子元还是第一次感觉到。没有消毒水味道的空气是如此的清新,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周边的大山那么的可爱。只是离开医院之后李子元骑在马上,却没有急于返回驻地。反倒是带着大李骑在马上,悠哉、悠哉的一路上不慌不忙的往回赶。

    他的那匹在长治城缴获的大洋马,在大年初一他的指挥部遇袭时候,又被日军给缴获了回去。他现在骑的这匹战马,是分区司令员送给他的一匹枣红色的蒙古马。一见到这匹马,李子元就喜欢上这匹被训的相当有灵性的战马了。

    给团级干部配备马匹,这是部队给予这些中级指挥员,唯一有些特殊的待遇。别的部队团级干部早就配上了马匹,只有李子元原来一直都不肯要。这次分区司令员送给他的这匹马,李子元实在喜欢也就收下了。

    到底是训练有素的战马,尽管狭窄的山路很崎岖,可这匹马走得相当的稳,这让骑在马上的李子元很是惬意。这匹马比他从党校学习回来,返回驻地的时候借的那匹马,走得平稳的多。

    骑在马上的李子元,摸了摸身下战马的脖子,得到战马稀溜溜一声的回应之后,想了想转过头来对大李道:“大李,你说咱们是组建一个骑兵通讯班好,还是用缴获的脚踏车组建通讯班好?”

    对于李子元的询问,同样骑着一匹烟色蒙古马,一马一人都烟的发亮,到有些相映成趣的大李憨厚笑了笑:“团长,这事我可说不好。战马和脚踏车,各有各的好处。战马这玩意那都好,就是有些太费料了。”

    “养活一匹马的费用,我听说够养活五个步兵的。团长,这战马可不是单吃草就能跑、能长膘的。越是好马,越是需要好饲料来喂养。要是组建一个全骑兵的通讯班,咱们团那点家底恐怕支撑不了多久的。”

    “脚踏车倒也不错,不过这玩意对体力的要求比较高。在这山区,也比骑兵灵活一些。可问题是咱们在山区,骑着这玩意上坡可真是一个体力活。这事还得你决定,不管是用脚踏车还是战马,咱们都还得想办法去搞。”

    大李的这番话说完,李子元沉思了一下之后点了点头,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继续说什么。不过大李对于李子元有些悠哉的态度,却是有些不理解的道:“团长,咱们是不是加快点速度,争取今天就赶到部队驻地?”

    “在医院的时候,你不是挺着急的吗?今天这一出院,怎么反倒是慢腾腾的了?按照你的这个速度,咱们晚上可就根本赶不回部队了。咱们两个是不是快一点,马,我还是知道一些。尤其是战马,不怕跑,越跑才越好。”

    看着大李对自己慢吞吞的回赶,有些着急的表情。李子元笑了笑摆了摆手:“我这伤才好,跑的太快了,你就不担心我跑散了架。不着急,你看这一路上风景多好,满山的花都开了。看着这一路的风光,心情都好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