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言由奢入俭难,却不知由俭入奢更是对人心的考验。
奢而忘本,这个世界上多的是这样的存在。
就拿骆长宁前世所生活的地龙大陆来说,李氏皇朝皇子李旦的结发妻子尤氏,可以和她的丈夫一起被发配在苦寒之地十年而毫无怨言,一心照顾她的失势的丈夫。
那么一段艰苦的岁月都熬了过来,被人嘲讽也罢,生活困苦也罢,他们夫妻两个都能共苦,相互扶持十年。终于武后将李旦从发配地接回来,让他登上皇位。
这时,重新过上了富贵日子的尤氏却起了歪心思,竟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弑夫。
当真让人可恨可叹!
世人只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却不知道有时候共富贵比同甘苦更为难得。
就如同那些市井小民一般,不患寡而患不均。没有钱可以,大家都不能富贵,要穷就一起穷,你比我有钱便要仇视你、中伤你。
而那些被赶走的乞丐孤儿又能做什么呢?
当初他们身上仅剩的闪光点,骨气,已经被彻底的抹去,便是一无所有了。而这时已经再也没有人愿意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
过惯了好日子的乞儿,还能甘心回去乞讨、做苦力吗?只怕最后也要沦落到上贼山这条不归路。
总之,在陈林的严格看管下,骆长宁开启自己雄霸天下的第一步,总算是有条不紊的展开了!
而这段时间里,马青云也并没有闲着。苏家小院真正的主人已经离开了,他行事便越发大胆起来。苏家小院直接变成了他跟隐藏在暗中的属下交接的地点。
不过其实这件事也算是骆长宁默许了的,毕竟骆长宁早就猜到了马青云的身后必定有属于他自己的势力。
他们两个都是同一类人,身上都背负着血海深仇,自然是不会阻止对方的强大。
当然马青云也是知道陈林的所作所为是为了什么,不外乎是叫那些乞儿发展为骆长宁的势力罢了。
毕竟现在的骆长宁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有,没有丝毫可以跟敌人抗衡的资本。
然而,马青云却完全没有将那宅子里的乞儿看在眼里。对他这种出身高贵的人而言,那些靠乞讨和做苦力为生的乞儿,不过是低贱的蝼蚁,连做他走狗的资格都没有。
此刻的他,是怎么也不会明白一个道理的。那就是世人眼中轻贱的存在,终有一日也会成长到他们所不能企及的高度!只要肯努力,肯拼搏,便会成为人上人。
而向应龙也加紧了对自己的训练,不管白天黑夜都在努力练武,只为了能尽快出门历练,好去苗南道找骆长宁。
不然他真的怕自己会跟不上昔日好兄弟成长强大的步伐。向应龙知道一旦人和人的差距拉大了,有些东西便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他不敢赌,这并非是他不相信自己和骆长宁之间的兄弟情谊,只是他担心自己终有一天会不配和骆长宁并肩作战,不能一起踏上巅峰。
虽然平日里向应龙总是一副没心没肺,憨憨傻傻的样子,其实他的心思比谁都要通透。
向应龙早就明了骆长宁突然之间习武定是有某些隐秘的原因,毕竟自从骆长宁开始习武之后,他的眼神就变得比以往肃杀许多。虽然依旧干净正气,却透着一股狠厉!
向应龙便知道自己的好兄弟习武是为了做一件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事情,那件事情的难度一定不低,且需要强大的武功境界才能做到。
向应龙对自己也是十分的有自知之明,知道凭他的能力能帮助到骆长宁的地方是十分有限的。
而他若是想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骆长宁并肩作战,共同解决难题,就需要发奋练武。
他和向敖不同,没有在佛寺生活过,对于佛门也没有太深的感情。自然是不会像他爹一样顽固不懂得变通,除了佛门所有的武功之外,一概不习旁门武术。
以至于这么多年来,都还停留在后天境界,被圣手武馆的人压了一头,行事小心谨慎。
就像之前他们在黑水县时一般,只能请求其他佛门俗家弟子的帮助来跟高霸抗衡。
向应龙不想要永远这样下去,想要锄强扶弱、仗义江湖,便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靠自己的拳头将敌人打倒!
远在苗南道的骆长宁并不知道在青阳县有人正为了他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还有人正尽心尽力的做着自己交代的事情,并视自己为一生仰望的存在,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骆长宁正消受着美人恩,忙着摆脱那个老是跟在他尾巴后面的小表妹,骆青诗。
当初,骆长宁觉得自己对马雪娥格外喜欢是因为他太渴望有一个妹妹。但到了他真的有一个血脉相连的表妹黏着自己的时候只觉得厌烦不已,一心只想着摆脱她的纠缠。
妹妹什么的还是见鬼去吧!
他只需要马雪娥一个妹妹就够了,至于其它的什么表妹堂妹都通通滚到一边去,不要来烦他!
至于为什么骆青诗会缠着骆长宁,用小姑娘的话来说就是: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俊美的小哥哥?小哥哥,你娶我好不好?
骆青诗比骆长宁要小上整整一岁,从小便是被捧在手心里娇惯大的,要什么便会得到什么,从来就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
表面看起来她只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而实际上,她不仅骄纵无比,还十分的喜爱美色。
一切长得好看的东西,她都想要占为己有,包括人。
按理来说,十一岁的小女孩,并不应该懂得美色这种东西,但偏偏骆青诗就是深谙此道,还十分的贪念。
这种贪念自然不是肉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因此当她第一眼见到骆长宁的时候,就暗自下了决心:这个漂亮的小哥哥只能是她的,任何人都不能抢走!
至于小哥哥愿不愿意娶她,那就不是她骆青诗会关心的事情了。反正他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