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番外篇在海东警察学院的讲座(一)
“是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得到侦破?”
“命案都能破吗?”
“有没有至今破不了的案子?”
“连环杀人案件好破还是个案好破?”
“至今开过多少枪,抓过多少犯人了?”
“当场击毙多少人了?”
“有没有遇到过最离奇的案件?”
“哪个案子破得最精彩?”
“哪个案子作案手法最残忍?”
“哪个案子破得最惊险?”
……
“1?31”厕所连环杀人案的成功侦破,一举洗涮了长年笼罩在海东警方头上的一团阴云般的耻辱。在抓获邵光仁后,海东警方重案队队长萧云天马不停蹄,将“沉睡神”组织的余孽一一收网,终于将这个罪恶组织全部荡平,海东大地也暂时恢复了平静。
这种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后,海东警方上上下下都得到了上级和同级组织的表彰,尤其是重案队参与侦破的人员。这让其它兄弟部门的人们看得眼热,毕竟这样破获惊世大案的机会不多,只要逮到一个,那就是功成名就啊。
就象文人总希望写出传颂千古的文章、画家总想留下名扬百世的画作、棋手总想留下惊世骇俗的布局、匠手总想留下巧夺天工的作品一样,作为一名警察尤其是一名刑警,最能够得到心理满足感的就是能够破获一些大案、重案、要案、奇案、悬案、疑案、难案。
如果一名刑警从警生涯没有开过一枪、没有抓过一个人、没有破获过一个案子,那岂不是很失败?或许世界大同、天下无贼的那一天,警察就彻底失业了,但至少能够看得见的年月内,是无法实现这个目标的。或者刑警平时抓获的都是些小喽罗,小偷小摸的人,那也没有什么意思。
不过,破大案不仅要靠刑警的高超技术,还得指望发生大案了才行。在这个意义上,萧云天还真不愿意再有什么大案发生。
的确,这种大案是可遇不可求的,话又说回来,就是遇到了,你能破得了、抓住这个机会吗?这个大案经手的人多了,还不是一样没破了?连环大案的侦破过程一披露,也是惊险异常,使人们不由得对这个团队表示了钦佩之感。
大功一件,自然要论功行赏。公安局长何永安也被上级记功,不过他已经快到了退休年龄,又因为此案痛失爱女,遂决定功成身退。队长萧云天也得以记大功评英模,其它队员也一一有份,此处不表。
因为此案的成功侦破,萧云天今天被母校所邀,回到海东警察学院做讲座校班门弄斧。后来禁不住原来老师的要求,以及校方正式向警方发出了邀请,萧云天只好硬着头皮准备了一些素材,来到母校和师生们做一些交流。
这不,一来到学校,还没有进入礼堂,就被热情的学弟学妹们围住了。作为海东警察学院出品的精英学生,萧云天成了在校学生们的偶像,尽管“1?31”大案媒体已经做了很多的报道,但学生们还是想亲耳听听学长的介绍。另外,作为明日的警察,这些警校生们对萧云天还提出很多的问题,希望他在讲座中予以一一解答。
“今天,我们荣幸邀请到海东市公安局重案侦缉队队长,也就是我们的杰出校友萧云天同学,前来给我们作场报告,或者说是讲座。萧队长自从本校毕业后,投身警界,屡立奇功,近期更是破获了震惊全国的1?31大案。作为从海东警察学院走出去的杰出代表,我们为他感到骄傲。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萧云天队长为我们做讲座!”主持人简要地介绍了一下萧云天,然后将话筒交给了萧云天。
掌声雷动之后,萧云天开始了他的讲座。
“感谢母校的老师和同学们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能够让我重返校园,与老师同学们共同来交流一下。要说是讲座报告之类的,实不敢当,因为本人水平有限,要论学术水平,我怎么也超越不了我的老师们。”
“来之前,我也反复考虑过,到底讲一些什么东西。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警察学院的学生和老师,不同于一般的地方大学和普通民众,专业性比较高,可以讲一些稍微专业一些的问题。我在重案队这么多年,接触的命案也比较多,我就和大家谈一些命案方面的案例吧。”
作为一名刑警,遇上命案的时候,心情肯定是紧张兴奋的。命案现场给人带来的冲击,远比其它刑事案件给人带来的心理冲击要大得多。说紧张兴奋并不是说遇到这样的事情就高兴,这种事能高兴得起来吗?只是说,只有这种案件才是大案件,到了现场才是大场面。
你们想想,死人一旦被发现,到报案后出警,现场外围估计早就已经是人山人海了。在中心现场,几乎全是警察,拉起了警戒带。咱们的技术人员、痕检人员勘察现场,拍照,绘图,刑侦人员也会观察现场,走访群众。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如果初步判定是他杀之后,案件就会升级。除了由重案队接手案件外,各级领导都会十分重视,市区两级刑警都会集体出动,分管领导也会亲临现场指挥应对。
那么多的警察、那么多地警车,群众自然就会感到好奇,知道发生案件的会继续呆在现场看警察如何破案,不知道的看到人多了,也会凑到那里去看热闹。看热闹也是咱们国人的一大传统嘛,不论事情与自己有没有关系,一看到人多了,肯定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好奇心驱使一定要过去看一看,其实现场早就封锁了,根本看不到最核心里面的情形了。
这么多人关注,这种场面是不是会感到很紧张?尤其是作为刑警来说,这么多领导和同事都在关注着,还有那么多地群众也在注视着,那种破案压力可想而知了。如果不能快速破案,面临的压力是方方面面的,社会上就可能会有流言产生,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不可小视,警局就会受到各级领导的责备。
在这种破案压力的情况下,人就难免会产生错误。尤其是在我们一些命案必破的压力和限期破案压力的双重支配下,急躁、偏差、谬误都有可能发生,甚至一些偏见、想法、细节都有可能会产生误导。
因此,我今天来和大家谈的问题,不光是想谈一下怎么侦破案件的问题,还想先谈一下过去的那些年,我们或者其它地方侦破失误造成的冤错案件。可能大家根据媒体的报道,也听说过这些案例。这些冤错案件,对于咱们警察来说,那绝对是耻辱,要想更好地侦破案件,首先要学会怎么避免发生冤错案件,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就不是一个好警察。
给大家列举一个近年来发生的冤错案件吧:
LN地李某某故意杀人错案。在八几年的时候,李某某下午4点下班回到家后,发现年仅21岁、结婚仅7个月、怀孕已6个多月的妻子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死亡。警方通过勘查、尸检,确定了本案的一些情况:被害人头、面、颈、腹被砍数刀,尸温12度,地上的血尚未凝固,推断被害时间为下午3时许;尸检显示未被强奸,排除强奸杀人可能性;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菜刀等处提取同一人指纹三枚,并在床单上提取足迹一枚。
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很久远了,大家知道,那个时候的科技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没有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探头、没有号称上帝身份证的DNA技术、手机都没有出现更不要提什么手机定位技术了。没有这些东西,那怎么破案呢?只能靠人海战术。
大家都知道,对于故意杀人案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地恨,能够拿起刀杀人的,必然会有一定的原因,作案人会有一定的动机。破案的第一步肯定是先要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看看有没有其它人有没有什么矛盾,通俗地说,看看到底是仇杀、财杀、情杀等等。
经过这么拉网式排查,有人就偷偷地反映了,说李某某和妻子感情有矛盾,曾经听到过二人吵架。但反映的人只给说这些情况,不让给记笔录。因为都是邻居,说出这些来面子上不好看。因为不止一个人说这个事,俗话说三人成虎,李某某的嫌疑一下子就上升了。确定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就围绕这一点开始去寻找证据了。
理由主要有这么几条:第一是李某某当天具有作案时间,第一个发现现场的就是李某某,也就是说在李某某到达现场之前,没有其它人也去过现场。李某某完全有可能在作案以后,将现场处理完毕以后,再伪装成报案者。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过,而且有不少。所以说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证言很重要,无论他是不是真正的作案人。
第二个理由是在李某某衣服上发现一滴喷溅状血迹,血型和被害人一致。那个时候不能做DNA鉴定,只能作血型鉴定,因此很有可能是被害人的血。重要的是当时的专案组对于这滴血迹的认定。大家都知道,血是一种流体,很容易形成各种各样的形态,由于作用力的不同,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形态,如喷溅型、滴落型等。专案组认为这种形状只有在案发现场的人才可能会溅上。
第三个理由是经过突击审讯,李某某自己也承认了因为怀疑妻子婚前与他人发生过两性关系,遂嫉恨在心,当天因为琐事争吵,一怒之下将妻子杀害的事实。当然了,这里的突击审讯,大家现在也都明白,就是打啊。
案件侦破到这里,我想问问大家,假如你是当时的侦查人员,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断?会不会认为李某某就是凶手?
什么,不会?
呵呵,这是我预先说明了这是一起错案,如果我一开始不加以说明,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李某某就是杀害其妻子的凶手。命案有那么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也有很多,何况动机、时间等方面都很吻合。
但我遗憾的告诉大家,此案既有肯定性的证据,还有否定性的证据。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足迹经过鉴定,认为并非李某某所留,而是他人所留。因为足迹鉴定这个东西存在一定的误差,达不到同一认定的程度。现场的指纹和李某某虽然对不上,但并不能排除其它人在此之前到过李家的可能性。
因此,警方就将李某某当作杀人凶手起诉给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随之向法院起诉。因为存在的这些疑点,检法两家多次分别开会研究,最终才在有关部门协调下集体定论。李某某被判处死缓。在服刑期间,李某某一直申诉无果。
或许冥冥中自有天意,在十年后,当地警方又抓获了一名抢劫杀人犯江某,令人意外的是,他又供述出当年杀害李某某之妻的真正凶手就是他自己!他在李某某斜对过邻居,那天喝了点酒,去了李某某家,想对李妻图谋不轨,遭到李妻的反抗,这才杀害了李妻。
幸好当年提取的案发现场指纹有幸保存,经过检验,与江某的指纹一致,而且江某供述的其他细节都与现场一致,这才印证了江某就是杀害李某某之妻的真正凶手。江某被判处死刑,李某某无罪释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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