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回潮 > 第五十四章 茶叶蛋都有点像地球仪了!
    张高兴因为紧张的都忍不住抓住赵高红的手臂了。

    “高兴哥,怎么了?”

    见张高兴那么大的反应,赵高红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这提前被大学录取,这不是好事吗?

    高兴哥应该为自己很高兴很高兴呀

    虽然她有点舍不得离开高兴哥,但是现在她这个年纪,正是追求梦想和去大学学习的最好时光,这样她将来才能做一个更有用的人,为这片神州大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就像是自己的父亲那样,为人民为国家。

    她相信他的高兴哥哥也会支持她,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她有自己崇高的梦想,这方面张老汉现在远远不如这个很纯粹的丫头,她是那样的洁白无暇,那样的有志向,而他则是比较没出息的,想早点个人发财,做个俗人。

    这也是张高兴喜欢赵高红的原因吧,她是那样的和他不同,甚至心里有点崇拜这丫头,那些纯粹的人是这世界的一道光,他们不计个人利益,都很伟大。

    当然此时张高兴不知道赵高红心里所想,他心里真是很着急。

    怎么了,自己又不能说自己是未来过来的,知道那里即将发生一场大地魔,一夜之间一座城被大地魔……这说多了赵高红也不信。

    就是他张高兴不是过来人,他也不相信。

    神经病不是吗?

    诅咒呢!

    自己满世界嚷嚷,张高兴估计知道后果了,没人信。

    而且这人绝对有毛病,说成是玛雅派还好点,张高兴自己都会觉得是散播谣言,引发恐慌,扰乱社会治安……除非自己真拿出什么证据来。

    张高兴能拿出证据吗?

    显然不能!

    说做了一场梦,还是说自己是谁转世,这还没到九十年代,“漫天诸佛”再次“涌出”呢!

    可是,他不能眼睁睁地看到赵高红再一次……

    他能做什么,只能尽力地去阻止。

    “我,我……”

    头一次张高兴感觉是那么的有心无力,不知道如何来让赵高红不要去唐河市。

    他发现他根本阻止不了。

    她的名额定了就已经定了,他张高兴又不是大人物,他根本无法做到阻止张高红去唐河,现在的他只是小人物,还是那种被人瞧不起的商贩子。

    “唉。”

    他内心叹了一口气。

    不过他说出自己内心里的另一个想法了。

    “我不想你那么快就离开,我想和你天天在一起……”

    闻言,赵高红抱上张高兴。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拥抱,以前他们最多只是牵手。

    “高兴哥,我大学毕业了,到时候就跟你结婚。”

    幸福一下子来得太快了。

    张高兴被砸得有些身体颤抖。

    “她说要嫁给自己,她说要跟自己结婚,前世这是完全不敢想象的事情!”

    大地魔,大地魔,自己记得大地魔的日子,到时候去唐河市,他带她出来,去空旷的地方,她就不会受到伤害,只要我在,这辈子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我绝对都不会让它们伤害到你。

    张高兴心里默默地誓言着。

    至于跟赵高红一块去唐河市,张高兴觉得自己到了唐河市也会因为没有介绍信而给挡回来。

    更别说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自己的生意。

    去唐河,他心里其实还很抵触,他怕死。

    好不容易重来一次人生,万一,万一……把自己给弄挂了。

    张老汉内心有一个小黑人在说道,命都没了,那还有什么爱情,后世年纪轻轻的男人死了,太多女人改嫁,死了的前夫算啥,生活还得继续,何况自己现在都还不是赵高红的男人,只是男朋友,还是那种地下式的。

    冤死了都没人知道,爱情,爱情,有命了才能奢侈谈情啊,最讨厌那些为了占有欲的爱情而把自己搞得要死要活的小年轻,考虑过父母吗,考虑过家人吗?你挂了,你当初爱的那个女人被你梦里日夜折磨,这就是你的出息,张高兴觉得应该浇他一盆冷水,让他看看树林,好女孩很多的啊,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世,张高兴把自己的小命看得很重,狗命最重要。

    ……

    不过这天之后,张高兴就开始啃高中的地理书了,他在地魔来临之前,他应该做些什么,虽然他现在还是小人物,没有什么号召力,但是他作为这神州大地的一份子,当尽到自己的一份子气力。

    尽量专业点比如写点地震来了动物异常,鱼儿跳出水面,蝙蝠白天漫天飞,鸡犬不宁……前世他看过不少这方面的普及知识,动物在地魔来临之前远比人类敏感,人类有些第六感方面的远不如动物敏锐,他想把这些寄给唐河市各种报社。

    不知道报社会不会登报出来,但是他多写几遍寄几十次,总会感动主编的吧

    ……

    这是他能做的事。

    也是他需要做的事,人人有责。

    这是他在这片土地上浸在骨子里的东西,与能力大小无关。

    他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大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现在他的能力太小了,他能做到的也只能这些了,就这地魔之前的动物异常,他就要掉头发的写,他墨水不太多。

    赵高红走了,去了唐河市上大学去了,离去之前的那天,他俩依依不舍,张高兴承诺过几个月去看她。

    她笑笑,她完全当张高兴是开玩笑,那时候我都暑假啦,我就回来了,你去干嘛呀。

    “我怕憋不住地想你嘛!”

    张高兴道。

    第二天离开的时候,张高兴也默默去送了赵高红,在火车站远远地看到赵爸和赵妈跟她一块进的车站,他多想也跟着一起进去,但是现在,自己这般模样根本还不适合出现在赵爸和赵妈的前面。

    自己离他们的“女婿”标准,张高兴知道还差得老远了。

    不过他对未来充满信心。

    不过,赵高红的离去,让张高兴整天都是有点心事重重的,他讨厌这种感觉。

    主要是对那大地魔。

    张老汉他特别的无力之感。

    如果他不知道,心里还好受点,但是他知道,而且女友还去那里,他避免不了不去想这个问题,超过他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

    以后,他有钱了,很有钱了,到时候他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探索这个地球,研究出地震预警系统,后世报纸上好像就是这么叫的。

    自己这智力当科学家没戏,但是科研经费都挺贵的,那时候有钱也是一种能力,可以提供研究经费,可以奖励科学家,比如设立神州大地上的诺贝尔奖,叫高兴奖啊或者张高兴奖啊,提高神州大地上孩子们对于科学探索的动力,诺贝尔将一百万奖金,他就五百万奖金。

    那是他张老汉的雄心,这辈子的梦想,不过他现在他啃地幔,地壳,自转,公转,那时差问题计算都绕得他有点发昏。

    大半个月后。

    张高兴感觉那茶叶蛋都有点像地球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