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 分卷阅读77
    度,镜头带着他的视线缓缓掠过灯火辉煌的舞台,忽然在舞台左侧的伴奏钢琴上定住了。

    高阳从相机后移开目光,怔怔地盯着钢琴后的伴奏者一时间仿佛把呼吸都忘记了。看了好一会儿,他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忍不住拉近镜头,按下了连拍键。

    会后拿过节目单,高阳记住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赵玫。公司的资料显示,她刚从欧洲回来不久,现在音乐学院任教,当晚属于友情客串。

    庆典结束,高阳给筋瘦力尽的下属们放了年假,他自己则发扬风格留下来守摊。这天他的助理从外边回来,将一沓新洗出来的照片摊开放在他的办公桌上:“头儿,洗印公司刚送来的,我替你签收了。”

    高阳从电脑屏幕前收回注意力,漫不经心地瞟一眼,立刻拉开抽屉,将照片尽数扫了进去。

    助理把一张粉脸凑在他的眼前,嬉皮笑脸地问他:“您这么心虚做什么?那女孩儿是谁呀?”

    高阳板起脸推开她:“去去去,工作时间不要涉及个人隐私,赶紧干活去!”

    助理却不肯就此放过他,笑嘻嘻地说:“是女朋友吧?长得真漂壳,恭喜御弟哥哥,御弟哥哥您艳福齐天哪!”

    高阳索性紧紧闭上嘴唇,对她的不敬置若罔闻。说起公共关系部,除了经理高阳,其他清一色全是靓丽的女性,加上高阳的助理正好七个,所以被刻薄的人戏称为“盘丝洞”,而高阳身为难一的男性,自然跑不脱“唐僧”这个称谓。

    不得已端起上司的架子,三言两语总算打发走助理,高阳这才拉开抽屉取出照片细细看了一遍。

    照片上的女人,穿一件黑色的长礼服,长发盘在头顶,五官并不是顶美,相当传统韵长相,一张凸凹有致的小圆脸,圆嘟嘟肉藏的双唇,上唇微翘,每当她专注于指下的黑白琴键,便会露出一点白白的齿尖,不经意间显出些娇憨的气息。但她有双特别韵眼睛,带着和容貌极不相称的成熟。无意中望向镜头时,在浓密睫毛的遮掩下,眼神中似藏着无尽的往事和回忆,仿佛沉入了另一个未知的世界。

    在音乐会现场,高阳就是被这双眼睛生生摄去了魂魄。

    他一张张仔细观赏完毕,最终叹息一声,把照片锁进抽屉深处。这样的女人,不知道将来会花落谁家,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注定不会属于他这种还在为房子、车子和未来苦苦挣扎的普通白领。

    高阳虽然一向自视甚高,但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有。欷歔了几天,也就把这事抛到脑后,继续风生水起地统领他的“盘丝洞”,接着做他的公关经理。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还能有机会再次见到他的梦中情人。

    一个慵懒的周末夜晚,高阳和几个外地来京的朋友泡在后海酒吧里消磨时间。中间去洗手间时,他看到了赵玫。

    赵玫坐在吧台前,卷曲的长发都松松拢在一侧,一件薄薄的白色贴身长衬衣,一条磨得发白的牛仔裤,紧紧包裹着修长的双腿。旁边坐着的男士,大概是她的朋友,她正侧头看着他笑,钻石耳钉在灯下闪闪发亮。

    高阳的双脚像被胶水粘在地板上,再也无法挪动。他真是喜欢她那种潇洒独特的气质,那种在办公室女性身上难以寻觅的秀韵天成。

    在吧台和洗手间之间艰难挣扎半晌,借着酒意,高阳费力地咽口唾沫,终于身不由己地走过去。

    “赵玫……”他直接叫出那个名字,看到对方诧异的神色,又赶紧改口,“赵小姐,您好!”

    赵玫看着他没有回应,但脸上的表情分明是在问:“你是谁?”

    高阳自诩见过无数大场面,这一刻却紧张得口干舌燥,说话都有点不利索:“对不起啊,我有点儿冒失。那什么,您月前为我们公司演出过……鄙姓高,高阳。”

    赵玫微微蹙起眉尖,似乎努力回忆了片刻,随即笑起来:“啊,想起来了,有人指给我看过。”她促狭地挤挤眼睛,“我以为你姓唐……她们都叫你唐僧。”

    赵玫的朋友看着高阳,绷紧嘴唇也没能忍住笑意,不过为着礼貌起见立刻把脸转到一边。

    高阳的脸皮居然罕见地微微泛红,这种情景,用助理的话说,就是他被人“调戏”了,可他内心深处显然很享受这种调戏。不过赵玫的平易近人,也让他非常意外。原以为她应该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傲艺术家脾气,没想到她竞如此活泼。

    然后高阳就安静下来,因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前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迟钝过。

    最后还是赵玫先开口“一起喝一杯好吗?我请你。”

    高阳这才回过神,慌忙回答:“我请我请。”赵玫微笑着点点头。她的朋友便站起身让出自己的座位,往旁边挪了—个位置。

    高阳觉得不妥,连连道歉:“对不起,打扰了。”

    那男人举起酒杯笑了笑,请他随意。

    高阳于是不客气地坐下。

    赵玫把朋友介绍给高阳。那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有一双会笑的眼睛。他向高阳伸出手,客气地自我介绍“程睿敏。”

    高阳亦职业化地同他握手,报上自己的姓名,同时在心里把自己和对方细细比较一番,竟然生出些自惭形秽的感觉。

    程睿敏仿佛看透他的心思,淡淡说一句:“我是赵玫的大哥,她回国后也是第一次见面。”

    高阳顿时觉得心情大好,顾不得琢磨赵玫的大哥为何会姓程,只抬手叫过酒保,给两个男人各要一杯白兰地,另绘赵玫点了一杯龙舌兰。

    她喝酒的姿态着实令他着迷,放肆中带着点儿不羁,却又不会让人觉得过分。

    三个人的谈话漫无边际,从欧洲前年夏天罕见的高温到去年四川的大地震,几乎都是赵玫引领着话题。唯一对高阳有用的信息,是赵玫回国的原因。她说,她放弃一切匆匆回国,是因为母亲的健康状况欠佳。

    离她的身体那幺远,高阳觉得头有点晕,似乎酒吧内的氧气严重不足,尤其鼻端细细一缕幽香似有似无,那香气的尽头似有自己的生命,宛转缠绵,一点点钻人他的心底。

    散局的时候,高阳抢着要付账,到底没有争过程睿敏,只得怏怏地放手,眼睁睁看着两人一起出了酒吧的大门。

    赵玫没有和他说再见,看上去也没有任何再见的意思。

    那个晚上高阳彻底文青了一把,喝得烂醉,朋友送他回家,四月的深夜春风沉醉,众人只听到他不停地自言自语,听仔细了,原来他在吟诵古老的《九歌》:“君思我兮不得闲,山中人兮芳杜若……”

    这次酒后的表现,被朋友们当做一个笑话取笑了很长时间。

    然而即便是山中人兮芳杜若。却终究是镜中花水中月,辗转至浑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