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诊查了一番,也知道大概是食物中毒,便点了柯丹一些穴位,降低血液流动和食物消化,将她身体翻过来,拿了一支小棍子当压舌板放到口中催吐,又用内力从胃部将里面的东西倒逼出来。柯丹吐了几次,神色立刻就恢复了不少,但仍然处于昏迷状态。我看看吐得差不多,让夜长将人扶到床上,又拿了一些草药让放在陶盆里面熬,熬好后让夜长给柯丹灌下去,这样柯丹才渐渐转醒过来。
这样一折腾,金兰也回来了。
而另一边,夜长见柯丹转醒,非常激动,连声对我道:“晓,谢谢你!你是我们的大恩人!”
我客气的笑了笑,道:“用不着这样客气。但是下次采蘑菇可不能大意了!”又拿出一些草药,交待夜长回去熬药给柯丹喝,夜上又是千恩万谢了,大家才又抬着柯丹回去。金钊走之前,又望了我一眼。
救人事件后,我的名头更加响亮了。人们开始会来找我看病,而我一般也不会拒绝。反正中医看诊并不是太辛苦,只是魔兽们大多不懂得煎药,我便让金兰和金著帮助熬药。久而久之,金著也能分辨一些药材了。对金著来说,种种菜、喂喂动物,偶尔去集市上和族人换一下物品顺便也“印钱”,然后在家里分拣草药、熬药什么的,日子倒也过得非常充实,和族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
很快,金兰的预产期就到了。由于决希并没有多少妇科的知识(当然,人家是专门杀人的),而我在前世又是个男生,女朋友都没有呢,更不会去关注生孩子的问题。所以,我就发现悲剧了,自己对生孩子这档子事知道的实在不多。
尽管如此,一些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比如有可能会发生大出血,所以准备了一些止血药物;还有怕宫缩不够力度,所以就准备了催产的药物。一切准备妥当,金兰顶着大肚子在家里静静待产。
为了应付突发状况,预产期前一周,我就为金兰囤积了大量食物,然后告诉东方我有一段时间不会过去丛林。事实上,我知道东方也是要去别的森林过冬的,因为那森林到了冬天因为圣湖的作用仍然可以保持温暖,这是中央森林一年之中最危险的时刻,此时的猎物最为丰富,所以许多猛兽都出来觅食。为此,我也让东方带着他的兽群快去森林越冬,它们为了我阳狩猎,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了。东方不舍的舔舔我,然后带着兽群进入了莽莽丛林。
此后的日子,我和金著轮流去照顾一下养殖的动物,其他时间就待在家里陪着金兰,照料植物倒是好办,反正在后院,叫一句便行了。我这么安排,就是担心突然要生产又找不到人帮忙。
金兰待产的日子终于是结束了。
今天是非常混乱,也是非常开心的一天。
金兰生的是个姑娘,狮族本来就缺少母的,现在生了个姑娘可以说是喜上加喜。
我给新生的孩子取名叫孟凡,希望她天生就跟其它人不一样与众不同。
金兰听到这个名字时,一如既往地非常兴奋。
入仓在质疑说“这个名字很奇怪,不符合部落习惯”的时候,小金兰坚决地说:“我觉得很好啊!晓晓取的名字就是很特别。祭司大人,兽神是不会怪罪的吧?”一般来说,名字都是孩子的父亲取的,而祭祀也不会对此干预太多,所以入仓也就没有说太多。
没有这里的卫生知识,我只能按照以前的经验,让金兰坚持坐完一个月的月子才让她出门。而孩子也是如此。金兰和金著对我的命令那是绝对执行,这令那些想探望这个天之娇女的群众无比失望。所幸已经接近冬季,大家都要忙着储存过冬的食物,所以只是抱怨了一下也就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了。
一个月后,金兰出了月子,而我也开始动手准备御寒的衣物。其实,我自己是不甚在意这个的,因为继承了内力以后,基本上不怎么怕冷;金兰和金著则习惯了这里的天气,而且作为一个魔兽,他们身上是有毛的,实在冷了就变成兽形,也是可以取暖的。可现在有了孟凡,她本来就是个小丫头,而且出生不久,自然是需要准备御寒的衣物了。
我没有照顾小孩子的经验,只能尽可能放呵护她。
我去市场看了一下这里的皮衣,因为用量并不大,所以皮衣都还是直接将兽皮剥下来晒干后制成的,没有经过鞣制,非常的干硬。我担心这样的皮衣会弄伤小宝宝的皮肤,便决定自己鞣制皮衣。
其实,我原本也是不懂什么鞣制的,以为只要剥下来的兽皮晒干了就可以穿,还是曾经看穿越看的,才知道原来皮毛还是需要鞣制的。鞣制步骤还颇为复杂,我颠过来倒过去看了几遍,才看明白,大体上是用明矾或者芒硝制成鞣剂,用来鞣制皮革。这里没见过明矾,但芒硝却可以在盐湖附近找到。而鞣制的过程大体都是浸水、脱脂、浸硝或者浸酸、鞣制、干燥、回潮等步骤。说起来简单,可我并没有操作过,所以一切还是摸索着来。
让金著去拿了兽皮,经过简单的处理,然后浸泡回鲜,接着将那些多余的油脂和肉削去。接着加芒硝和面粉浸泡,又去找树叶捣烂了榨出汁液来浸泡,最后加芒硝和面粉配制的鞣剂进行鞣制。整个鞣制过程持续了大半个月,成果和我在现代见到的那些皮草自然没法比,而且有一股气味,但比起这个时代用的皮毛已经是强了许多。抚摸着那柔顺异常的皮毛,金兰的眼神亮晶晶的,道:“小白真是厉害,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他们俩忙前忙后这么长时间,早已惊动了左邻右里,众人都在看,我这个外族的人类要做什么。我还没有做到最后那几步的时候,仅仅是在晒干的时候,众人就已然发现了这皮毛的不同之处,等到最后上油、回潮、整理后,才发现那又柔软又油光发亮的皮毛堪比兽人身上的那些皮毛,包括自若在内的许多女人都发出了星星眼。所以,当金著抱着被包在那柔软皮毛制成的衣服里的孟凡到处晃荡的时候,一下子我们家就成为了整个部落最耀眼的人物。
可惜,鞣制的过程太过复杂,那些女人每天只是看到我和艾伦忙进忙出,并不知道这确切的方法,所以最后也就只有羡慕的份,没办法模仿。考虑到金著的手伤,我又给他专门做了一对手套和一个护肩,开始金著还有点推脱,但后来发现女人们羡慕多于嫉妒后,也就顺其自然了。
用芒硝鞣制的皮毛怕水怕潮,一旦受潮了,就会走硝,皮毛又会变硬。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尽快找到明矾才好。而且,明矾也是中药的一种,具有抗菌的效果,找到明矾也可以更好的入药。当然,这些金著他们都不知道,我只是交代金著不要让皮毛淋雨,否则又会干硬起来,到时候就很难处理了,金著听了,平时就舍不得戴那个护肩了。
等到天气渐渐凉下来,白天的太阳渐渐没那么暖和了,风也开始大了起来。没过几天,便开始下雪了。大部分蔬菜早已经全部收割了,地里也就剩下一些萝卜、白菜,之前还有甘蔗,我已经全部收割下来熬了糖。大白菜长得挺好的,想着这几天也不用去打猎,便去摘了一些大白菜,又拿了酱辣椒,拉着金兰儿一起做辣白菜。
金兰儿没做过这个,跟着我剁辣椒、扮酱料,然后一层一层往白菜上抹制好的辣椒酱。两个人在前院摆开架势在那里做,而金著就抱着孟凡在一旁看着。渐渐地,院子里其他人也过来围观,里斯也在里面。
“金兰儿,你们这是在做什么?”自若问。
“母亲,晓晓说在做辣白菜,我也没吃过,但晓晓做的,肯定很好吃。”金兰依旧用一贯的逻辑回答着。整个部落都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个调调,“只要是晓晓说的,那肯定错不了”,“晓晓做出来的,自然是好的”。当然,他们有时候也不得不承认。
自若看着心痒,便主动过来帮忙。我推辞了一下,自若不听,便由得他了。几个人很快就把那些大白菜全部处理了,在地窖放好,我便开始做饭。闲下来,自若才发觉手突然辣辣的,不由得叫起来:“哎呀,我的手好辣啊!”
我笑起来,去取了酿的酒出来,给她涂抹上去,再去洗干净,顿时便不辣了。自若觉得很神奇。而午饭则更加让自若刮目相看。
我来了以后,自若虽然过来看望过几次,却从来没有在我们家里吃过饭,自然也没有尝过我的手艺。因为忙碌了一上午,我只是简单地炒了三个菜,可自若已经是惊为天人了。自若不得不承认,自己作为东方部落曾经的第一女人,那是远远不如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
看见自若很喜欢我的菜,金著趁机道:“自若,若喜欢可以常来这儿吃饭呢。晓做菜可是很多花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