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中国女王调教网 > 章节目录 悠闲在清朝 【完结 】_分节阅读_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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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闲在清朝》

    作者:弄雪天子

    ——作品相关——

    关于男主……

    很多读者可能会猜测男主是四四。

    我只能说,这个猜测不能说完全错误,只能说错了一半儿,等男主出现的时候,希望那些喜欢四四的亲们,拣一些轻一点儿的砖头砸我哈。

    这里要声明,第一,本文不会过多地涉及宫斗,宅斗,就是斗也是别人斗,女主就是个看戏的。第二,女主不会卷入九龙夺嫡里面,从简介上应该能看出来。第三,男主只有女主一个老婆,至少,娶了女主之后,只有女主一个女人。

    ——正文内容——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一章穿越

    第一章穿越

    杨清音眯着眼睛,望着上方灰白的帷帐,心神有些恍惚,却难得地放任了。

    也许是因为经历太过丰富,再一次遇见这种穿越,倒没让杨清音纠结太久。

    她收敛了心神,在这个摆设甚为古老的房间里躺了小半个月后第一次撑起身子,施展了一个水镜术,以往随手可为的施法,如今变得非常艰难,这个空间的魔法元素明显稀薄许多,规则也大有不同,她恢复了小半个月,才勉强能施法,看来,一切还有待摸索。

    暂时放下其它,杨清音把视线落在水镜上,望着镜子里稚嫩的一张脸,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是个小女孩儿的脸,大约五六岁,虽然显得面黄肌瘦,皮肤不大好,发丝也干枯焦黄,但总算是个正常的女孩儿,而且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不是什么歪瓜裂枣……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响动儿。

    在门被推开的一瞬间,水镜消散于半空中,杨清音重新安安稳稳地躺回了床上。

    进门来的是个大约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穿着身儿寻常的银鼠夹袍儿,脚上踩着千层底儿的布鞋,干干净净,眉眼硬挺,显出几分憨厚。

    “团团醒了?”

    “哥哥……”清音眯了眯眼睛,收敛起眸内的精光,含含混混地开口唤了一声儿。

    男子低声应了,眉眼温柔,像往常一样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把妹妹扶起来,喂她喝药。

    杨清音乖乖地把苦药咽下去。

    男子叹了口气,又递过一碗儿糖蒸蛋给妹妹压一压嘴里的苦味儿。扭头却见床边儿的炭盆儿里的碳,俱是去年的陈碳,味道刺鼻,熏得他眉头皱了皱,低声咕哝了句:“再忍一忍。”

    等清音吃完,才安顿她躺下,帮妹妹盖了盖被子,坐在床边儿哄着她闭上眼睛睡了,才离开卧房。

    等兄长的身影消失,杨清音的神色便肃穆了许多。半靠在床上,摸摸了有些干枯的头发,尝试着打开自家的半位面,还是打不开,估计至少要重新修炼一年以上,才能勉强打开自家的‘小窝儿’了。

    收起思绪,开始寻思自己往后的日子。

    她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父母早逝,她自己也因为重病,没上过学,只在家里读书,从小就喜欢研究古今中外的神秘术,尤其是对炼金术,更是喜欢的厉害,长大了,便在网上写一些有关神秘学的,她知识面广,写出来的东西显得奇妙而又真实,没两年便小有名气,拿着稿费,又用了些父母给留下来的遗产,在海边儿买了套房子,吃穿不愁,就日日在家里鼓捣炼金术,虽然没出什么成果,但总觉得自己冥冥中好像摸到了门路,也就越来越痴迷了。

    却不曾想,某一天大祸临头,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一个类似于无限的世界里去,从此告别了悠哉幸福的宅女生涯。

    在那个世界,当然是惊险的,恐怖的,但纵然有一千一万个不好,却也有一点儿好处——古今中外的神秘术资料,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

    于是,杨清音便成了一名法师,并且开始搜集资料,研究学习自己最感兴趣的炼金术,其实,她一开始是想选择修真的,当然是因为她是中国人,天然还是对东方的东西比较熟悉,可惜,修真入门很困难,初期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也只好选择成为一名法师,好在条条大路通罗马,她对魔法的兴趣也是一点儿不低。

    在那个恐怖的世界九死一生,磕磕绊绊地生活了许久,终究运气不好,还是死了,本以为从此灰飞烟灭,一睁眼,却再一次穿越到另外的世界。

    杨清音,不,现在是芷云,瓜尔佳芷云,扬扬眉,笑了笑,觉得活着实在万幸,以后的日子当然还是得继续自己的研究和修行,对于痴迷的人来说,知识的魅力永远是无穷的。

    但是,修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道家说,修行必备的四大条件,财、侣、法、地。道理不分东西,对于自己来说,这些一样需要。

    法,自己别的没有,‘法’绝对不缺。

    侣,想要在这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一起修行,恐怕不容易。暂时便不考虑。

    地,自己甚至连浮空城的制造图纸都有,半位面里还扔着一堆建造法师塔的材料,当然,现在还不能想,打下根基之后再说。

    财,这一点儿最重要。

    无论魔法修行还是研究炼金术从来都是烧钱的活儿,可不像人们通常想象中的,炼金术就是随随便便能炼出一堆金子,相反,它需要用金子去堆出成就才对,而且,衣食住行,自己上辈子就是高要求,这一辈子照样不想委屈自己。

    这些,恐怕就要着落在自己便宜哥哥身上了。

    通过小半个月的探查,再加上用法术追溯这个身体的记忆,她已经知道,自己穿越的是康熙朝,如今是康熙三十七年,身份嘛,虽然自己的姓是瓜尔佳,满洲大姓儿,不过,他们家和这些瓜尔佳氏的满洲贵族没关系,祖上也没有什么知名人物,到了父亲一辈,才从盛京迁到京城,父亲做过县令,但是英年早逝,母亲也随着去了,现在自己的哥哥只是寻常旗人,因为自己从小体弱多病,哥哥怕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兄妹两个只好投奔外祖母,住在了钮钴禄氏府里。

    芷云按了按眉心,觉得现今的身份大概和那位住进贾府的林妹妹有些相似,只不过,林妹妹一开始好歹还有老太太爱着,林府也是有势力的,自己就不同了,简直是一无所有,又不得老太太疼爱,也难怪自己的前身在这里过得不好。只是,满洲的女儿一向是尊贵的,按说现在管家的舅母不应该苛待自己,这里面,怕是有别的缘由吧……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自己到底不是钮钴禄府的人,离开很容易,反正哥哥已经成年,清朝旗人本来就有月钱,家里在京城也有一套分下来的房子,自己现在身体好了,用不着花费药钱,也不必找旁人照顾,家里只有两个人的话,绝对过得下去。

    芷云琢磨着等身体完全好了,就说服他出去单过。不过,想要过得好,还得要哥哥明德上进才行。

    旗人很少有参加科举的,大多倚靠祖荫,但是哥哥却和父亲一个心思,想要走科举的路子。只可惜他的天分不够,虽然努力,但是想要更成名就,恐怕还差一点儿,三十五年时曾参加过乡试,可惜未中,不过他年纪尚轻,心里还存着希望。

    只是长辈和师长,对他俱不大看好,毕竟,想要金榜题名,不光是需要天分和努力,运气也顶顶重要,实在千难万难,明德看着又不像个有灵性的,这也许是钮钴禄家里对自己兄妹不大看重的原因之一?那么——炼制一些神秘药剂中的记忆药水,应该就能够解决问题了。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二章回‘家’

    第二章回家

    芷云在床上又躺了两日,才恢复了些许气力,能下床了。

    养病期间,除了哥哥之外,她只见过一个被外祖母派来伺候自己的小丫鬟,叫春杏,这丫头是钮钴禄家的家生子,她姐姐又是跟在太太身边儿的大丫头,平日里很是心高气傲,骄纵得很,从不把从前有些懦弱,年纪又小的芷云放在眼里,要是有明德在一旁,她好歹还恭谨些,但要是明德不在,没少冲着芷云胡言乱语,说些不干不净的话。

    芷云到没想着跟一个黄毛丫头计较,只是按照她的性子,肯定不会忍气吞声委屈自己,虽然她现在施法困难,但对付个意志力薄弱的黄毛丫头,还是很轻松的,随意在春杏身上施加了个暗示术,让她在舅母面前说了几句钮钴禄家嫡小姐的闲话,被掌了十下嘴巴,整张脸都肿了,怕是十天半月也消不下去,要不是春杏的姐姐求情,说不定会被那位太太一气之下给发卖了,不过,给主人家留下碎嘴的印象,这个春杏怕是再也没有出头之日。

    对于这些,芷云也是做过便抛在脑后,她现在最要紧的是养好身子,无论是要做什么,身体总是根本,芷云可半点儿也不敢马虎。

    能动之后,芷云便在房间里翻找了一遍,本来想找一些宝石玉石之类,刻画几个聚魔法阵,随身带着,冥想的时候可以使用,却没想到,她的家当实在太少了,珠宝首饰到有一些,不过看那样式老旧的程度,估计是这个身体的娘亲留下来的,想了想还是没动,只是取了几颗明德的棋子,材料虽然不好,但也聊胜于无了。

    如今这个身子娘胎里便带病,要想养好,除了冥想之外,药补食补也很重要,但是在钮钴禄氏府里,这些都没着落。芷云也只好加班加点儿地冥想,又从记忆里翻出一篇练气养生的功法,吐纳呼吸,一点点活动手脚,增加这一双手的灵活度,对于精通炼金术的法师来说,一双灵活的手,是极为重要的。在这里不受重视,没有丫鬟仆妇在一旁伺候,到也不全是坏处,至少冥想的时候方便不少。

    别说,这副身体虽然看着不好,但是资质却不错,至少比自己以前的那具身体好得多了,冥想几个时辰,到比过去冥想几日的效果还好。

    芷云调养了好几天,虽然整体还是没有大变化,可关心妹妹的明德还是发现,自家妹子的身体确实好了,头发变得光滑许多,肌肤上的病态也消减了,精神气大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流光四溢,明德把这些看在眼里,面容也不由变得软和许多,似乎积聚许久的阴霾有了消散的迹象。

    但是,随着身体的恢复,营养的补充迫在眉睫,芷云暗下决心,必须尽快离开钮钴禄府。

    ——分割————

    “团团?你这是干什么?”

    明德一跨进妹妹的屋门,就看到芷云这么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儿,正拿着抹布,跪趴在地上擦地,整个房间一扫往日的阴暗,那些角落里遗留的污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他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扶起妹妹,惊道:“你身子刚好一点儿,怎么就……春杏呢?”

    芷云笑了笑,把抹布扔进水盆里,安抚地拉着明德坐下,才慢条斯理地道:“哥,你别急,我哪有那么娇贵……房间里灰尘太多,看着不舒爽,对我这身子也不好不是?我这才稍微收拾了下……”见明德脸上涨红,似乎想说些什么,芷云急忙又道,“你先听妹妹说,咱们现在住在郭罗玛玛这儿,到底不是自己家,下人们纵然有那偷奸耍滑的,咱们教训也不合适……舅母,舅母又……”

    明德脸色大变,见妹妹身上只穿了一件儿单薄的夹衣,因为天冷,手上冰冷,蹙着眉,明明只是小小年纪,却已然带出来几分抑郁,又想到阿玛留下的家底大半儿都孝敬了外祖母,自己的月钱也交到了账房,自己一向节俭,和妹妹两个根本花费不了多少,自己的月钱,应该足够了,可他还好,吃的用的都不短缺,这几日却见妹妹平日里的饭菜竟然没什么油水,甚至还不干不净的,房里的丫头春杏经常偷懒,洗扫的时候也只顾表面,很不经心……他心里大痛,思量妹妹前日里说的话,本来还有些犹豫,这下子却是下定了决心,寄人篱下的滋味,他可不想再让妹妹受了。

    明德缓缓坐下来,拉起芷云的手,低声道:“罢了,既然团团的身子好了,咱们也不好再打搅舅舅,搬出去吧。”

    芷云眨了眨眼,应了一声。看着明德沉稳的气派,心里感叹,要不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这个哥哥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是已经很有担当了。

    明德行动起来到是利索的,不过两日工夫,两兄妹就收拾了从家里带来的行囊,也没什么东西,最要紧的只是阿玛留下来的一些书册,装了小小一箱子,明德怕搬家损坏了,先派人送去先生家里寄放。

    收拾完,两兄妹便去拜别了外祖母,舅舅,舅母等一干亲戚,外祖母虽然不大喜欢芷云,但对明德还是很疼爱的,拉着说了好一会子话,听舅舅说了几句勉力的话,舅母大约因为碍眼的人要走了,居然也不曾给他们兄妹脸色看。

    顺顺当当离开钮钴禄府,坐在马上上,芷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难得有了几分雀跃,懒懒地倚在车窗旁,掀起帘子的一角,向外望去,钮钴禄府前后都是小巷,大约走了一刻钟,才上了大路,整整齐齐的青石板路,两旁斗拱飞檐,当铺书局,酒肆茶楼,琳琅满目,果然是一派繁华气象。

    芷云正看得起劲儿,忽听明德低声笑了起来,一扭头,就见一向有些刻板的明德叹了口气,搂住妹子的肩膀,道:“团团大病了一场,居然机灵活泼了许多,这才对嘛,咱们满洲的姑奶奶,就该大气些。”

    芷云眯着眼,靠着哥哥,感觉到一双算不上厚实的手一下下拍着她的后背,眸子里暗光闪动,忽然觉得这生活变得真实起来,一颗心也不像初来乍到时那么空虚。

    家里的宅子不大,是个方方正正的四合院儿,离朝阳门外的商业街不远不近,周围全是寻常旗人百姓家,没有什么高门到户,到是有闹中取静之意。

    望着古旧斑驳的大门,明德拉着妹妹一边儿四处打量,一边儿感慨万千地道,“咱们许久没回,家具都旧了,被褥都有一股子霉味儿,一时半会儿,怕是住不得,还有,平日里哥哥要去读书,妹妹一个人留在家里可不成……”

    芷云看了看,对这环境还算满意,眼珠子一转,笑道:“哥哥别耽误了学业,家里的事儿就交给妹子吧。”

    明德一怔,低头看着自家妹妹一本正经的小脸,不由莞尔道:“团团这么小,就知道要给哥哥管家了,可真了不起!”

    芷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儿,知道明德只当自己说笑,根本没指望自己这个小姑娘,当下也不说破,只推着他去读书。学堂里的先生姓刘,学问不错,只是为人特别重规矩,明德是轻易不敢请假的,现在虽然不放心妹妹,但还是被芷云劝说走了。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三章家务

    待到明德离开,芷云看了看满屋子的灰尘,斑驳的墙壁,墙角处遍布着蜘蛛网,掩住嘴咳嗽了声,她前世就爱干净,最是受不了灰尘,径自走过去把所有的窗门全都打开,帐幔窗帘,拆洗的被褥,通通扔在院子的青石地板上,然后从包袱里拿出个半旧的红木匣子打开。

    盒子里第一层装的俱是明晃晃的珠宝首饰,累金镶珠,羊脂白玉,她额娘毕竟也是钮钴禄府的小姐,陪嫁的都是好东西,芷云却看也不看,径自打开第二层,这一层里却是装了好几个巴掌大小的墨绿色不知材质的盒子,盒子盖儿上刻着六芒星,六芒星中央则显示着几个简单的符文。

    芷云脸上露出几分心疼,这些微型符文法阵,全是她这半个多月来的成果,绘制出来颇为艰难,不过,芷云想了想,还是挨个从盒子里面抓出几个,这些法阵都是硬币形状,大小不一,最大的半个巴掌,最小的只有米粒大,看起来很普通,但是握在手中,却能感觉到能量微微涌动。

    小心地把符文法阵依次在房间庭院廊道内安装好,芷云退到门外,念了句咒语,就见府里顿时狂风大作,清泉喷涌,那些灰尘污物都被风卷着堆积在庭院里,衣物帐幔之类则被清泉裹在半空中旋转搅拌。

    过了足足有大半个时辰,院内响起一阵轻微的噼啪爆破声,芷云才出了口气,走进庭院里收拾了法阵的残骸,没办法,这些法阵大多是用石块儿或者从土中提炼的金属所制,全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用来打扫卫生确实浪费,可是,以芷云现在的状况,驱动法阵没问题,可要直接施法,那用不了一刻钟就得被抽成人干儿,为了省下些打扫卫生的气力,也顾不得浪费不浪费。

    大面上变得干干净净之后,芷云才开始归置家具,整理房屋,清理庭院,就算有法术帮忙,也是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整个家才焕然一新,再没有初来时的斑驳。

    芷云累得腰酸背痛,忍不住皱了皱眉,开始怀念起自己的构装仆人来,过去她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万事有仆人打点效劳,舒服得很。

    天色将暗的时候,明德急匆匆地回到家,下了马车,一进院门,却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眼睛,几乎怀疑自个儿走错了地方。

    入目的再不是那毫无人气的落败房子,庭院里枯死的花卉不见了,充满了草木馨香,青石板的地面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厚重的被褥晾晒在院子里,竹竿上挂着已经洗涤干净的衣物,明德漫步走进正房,里面的摆设也是大异于往常,地上绛红的线毯似乎已然洗去了时光带来的老态,恢复如初,家居摆设虽然简陋,但是清新自然,小窗上挂的是玄青竹叶暗花帐帘,罗汉床上铺着湛蓝色的垫子……

    “这是……这是……团团收拾的?”明德目瞪口呆,一回头,就看见娇小的妹子站在门口儿,一张小脸红通通的,额头上带着汗渍,忍不住眼眶发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酸痛不已,却硬是把泉涌的泪水吞了回去。其它满人家未出阁的女儿,哪个不是当成姑奶奶供着,哪里会做这些杂物……

    “哥哥,咱家以前的摆设我不记得了,你看看,收拾得还好吧……”

    “好……”明德一把把芷云抱起来,就像抱小孩子一般,将她紧紧地攒在怀里,“好妹妹,好妹妹……只是以后可万万不能这么劳累了,哥哥已经找了人牙子,咱们家虽然不宽裕,可哥哥绝不会让你跟着吃苦……”

    芷云先是皱皱眉,有些不知所措,随即感觉到肩膀上湿漉漉的,心里也忍不住一叹,这半个月来,她已经知道明德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哥哥,其实这个新生真是不错,有健康的身体,有亲人,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是到了要好好经营生活的时候了。

    过了半晌,明德似乎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脸上不由发红,芷云连忙挣扎着下了地,明德也收敛了情绪,这才细看自家的房屋布置。

    一日工夫,家里变动不大,芷云也紧紧是打扫了卫生,但书房却是收拾妥当了,四面紫檀木的书柜光滑如新,书桌上暂时先摆放了烛台,本来芷云是想先做出个简易的魔法灯来,可是因为还没想好怎么把自己的炼金术摆到台面上,一时只能先放下,不过,既然要在这里过日子,自己也要利用自个儿的本事改造家里,让自己过得舒适畅快,这事儿就不可能完全瞒住生活在一起的嫡亲哥哥,迟早要斟酌个说法把他糊弄过去。

    明德抚摸了下光洁干净的书柜,打开自己的书箱,挨次把书搁进去,全放入,也只占了小半层,心里波澜汹涌,记得当年阿玛在的时候,便很喜欢读书,只是旗人家里想要上进的大多看去当兵,考科举的不多,甚至还被人看不起,祖辈根本没有多少书籍传下来,而阿玛年轻的时候没多少钱财买书,却还是着人打造了大大的书柜,想着以后慢慢把它填满,却不曾想,阿玛英年早逝,这书柜也没了意义。

    芷云不用法术查探,也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自己这个哥哥用功有余,天分实在一般,就像她那位早逝的阿玛所言,哥哥努力的话,中个秀才很有希望,再努力,说不定能中个举人,只是想进士及第,怕是难了。就如今这些书,明德哥哥还吃不透,当然也就不可能想着再去添些什么。

    芷云深吸了口气,暗下决心,这记忆药水不能耽误了,早一天制出来,自己就能早一天过上真正的舒舒服服的宅小姐生活。

    今日刚刚回家,厨房里当然没有开伙,明德去外面买了些吃食,为了妹妹的身体着想,他买的食物很精致,味道鲜美,荤素搭配得不错,与钮钴禄府比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这些普通的东西,到底入不了芷云的眼。

    她虽然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没多么讲究,可后来却是讲究的很,每日用餐,不但色香味挑剔,还得有特殊功效才成,可如今为了养身,不吃也得吃,硬逼着自己吃了两碗饭,把明德喜得不得了,却又疑心妹妹在外祖家里根本吃不饱饭,心疼不已,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出功名来,光宗耀祖,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四章药水

    明德手里捧着本《尚书》,眼睛却看着对面儿正写字的小妹妹,脸上忽喜忽忧,但总是喜多于忧的。

    芷云一个精通炼金术的法师,对双手可以说是控制精微,虽然以前很少用毛笔,但是这会儿一笔端端正正的楷书,还是写得极为漂亮。

    “团团……”

    芷云叹了口气,搁下毛笔,抬头望着一脸恍惚的兄长大人,笑道:“哥,你就放心吧,咱们家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等到妹妹求得师傅允许,能告诉你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一星半点儿的隐瞒,至于现在,您就放宽心,好好读书才是正经,至于我的事儿,您可千万别在外面露了口风,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用不着妹子我这个小丫头说吧……”

    “当然,哥肯定不会说出去的。”明德脸色一变,正容道。

    芷云也很无奈,若是自己的精神力恢复正常,哪用这般麻烦,纵然想用催眠的手段在明德的脑子里加入点儿虚假记忆,也不是难事儿,可是如今,最多也就能用一些暗示术,让他无意识地相信自己说的话罢了。

    “对了,那些药水还好用吗?”

    一说起这个,明德也顾不得忧愁,脸一下子亮了,喜滋滋地道:“实在好用,以前背书百遍,也不如现在读一遍来得有效果,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也差不太多……”

    一开始妹妹拿着拇指大小的琉璃瓶子找到自己,说这是可以提升记忆力的药物,当时明德还当小丫头开玩笑呢,毕竟,天底下哪有如此神奇的药。只是团团一直坚持,非逼着他服用,明德相信自己的妹子总不会害了自己,再加上那药物味道挺好闻,还有一股子水果味,像是水果调制的,为了哄她开心,也就没多想,乖乖喝了。

    喝的时候明德不在意,可喝过之后,效果显现出来,却把明德惊得不轻,整整两个时辰,先生教的东西一听便能记住,书本过目即能背诵,那几天,还是明德第一次在学堂上出尽风头,众多学子们惊讶得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连刘先生都意外不已,抚着一把胡须,连连夸赞明德终于开了窍儿,科举有望。

    “那也不能多用,一日最多用一瓶,保证两个时辰的效用就够了,多用了于身体无益。”芷云想到自己一开始得了这药水,也是兴奋得不得了,简直是被那种畅快感迷惑住,把药水当水喝,一天一大瓶,夜以继日地资料,天天不间断,结果半年后后遗症出来了,头痛欲裂,精神力涣散,只好放弃研究,足足修养了一年多,才算恢复正常。

    “两个时辰尽够了。”明德却不贪心,相反,他很知足,有如此奇遇,已经是烧了八辈子高香的好事儿,哪还能求太多,只是——“团团,你那个师傅教给你的东西,对身体无害吧?”

    当时知道了药水的效果,明德开心之余,却是不明白自家妹子一个六岁稚女,怎么会有这种奇妙之物,当日回家,急忙抓着团团追问,芷云却只告诉他,在钮钴禄府的时候,有一个神仙入了她的梦,把她收为弟子,其它的却不多说,只推说以后等求得师傅允许了,再告诉哥哥。

    要换了别人说这话,明德对这么奇怪的事儿肯定不会相信,可是团团一个小孩子,又是自己嫡亲的妹子,怎么可能编出这么离谱儿的谎话来糊弄自己,而且,如今是清朝,人们对怪力乱神的事儿还是相信的,又不像在现代,yy一大堆,这种话连小孩子听了也只会一笑了之,何况,记忆药水这么神奇的东西,明德用了,见识到效果了,他就是想不相信也不行。

    芷云却没想到,明德相信了她的胡编乱造,却又患得患失起来,既觉得妹妹果然很有福气,居然有如此奇遇,可又担心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对妹妹有什么害处,让芷云不得不挖空心思安慰他许久。

    陪着明德看了会儿书,芷云便回到自己的卧房里,她的卧房还来不及布置,显得很空旷,除了一张罗汉床,一个黄杨木的妆台,一套酸梨枝的桌案座椅之外,别无它物,根本不像是满洲贵女的闺房,到是墙边靠窗户的地板上设置了几组精细的符文,里面摆放里两盆儿粉红的植株,只有巴掌大小,枝叶繁盛,叶片宽大带刺儿,还隐约透着一股子药香,闻起来极为舒爽。

    这种魔法植物是记忆药水的主要材料儿,芷云央了明德,买回来一些植物和药材种子,自己设置符文阵法合成培植出来的,因为条件简陋,没有专门的炼金实验室,统共只存活了这两株。

    这还是记忆药水是神秘药剂的基础,这类魔法植物种植简单,其它的想要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种植成功,恐怕很困难,可是,想要配制神秘药剂也好,治疗药剂也罢,魔法植物总不可或缺,没有材料,芷云的本事纵然通天,也配不出东西来。

    进了屋,芷云戴上一双透明的手套,从腰上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墨色的绘了符文的椭圆形器皿,以指做剪,切下两个叶片,然后从桌案上拽过一个石头盒子,激活了上面的符文法阵,那石盒子便延伸扩展,变成了个简单的操作台。

    花了一个时辰,先调配了两瓶记忆药水,说起来明德这人挺有福气的,神秘药剂大多味道很古怪,芷云从前配药,一向只求效果,从来没有关注过口味,可是在这个地方,担心明德接受不能,对味道很是上心,虽然本来随手可配的药水,现在耗时增加两倍,但闻着蓝色的药液里散发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水果香味儿,还真比那些恶心的药液赏心悦目得多。

    自从给透露出些信息之后,芷云就明着要求哥哥给自己收集材料,从各种金属到各种宝石,从普通植物种子,到名贵的药材种子,明德都收集了不少,但是相对的,钱也花出去了大把,芷云虽然从来没兴趣管理俗物,但也知道家里不宽裕,明德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月钱,不算少了,加上父母留下的家当,外祖母和舅舅逢年过节给的赏钱,现在积攒下来,算算也有百十两,他们兄妹两个过活,怎么也尽够了,可要满足芷云炼金的需要,还差得很远。

    芷云就琢磨着,是不是弄出个不大惊世骇俗的成品,卖出去赚一笔,研究嘛,不能只出不进,可是,以前为了生存,她制作的东西大多都是武器,如今研究方向必须得改变了,以生活为主才是,研究生活类的炼金品,当然比研究武器需要的材料也好,能量也罢,都少得多,质量上也可以通融,但是需要费的心力,可一点儿不少。

    一时半会儿,芷云也不知道拿出个什么样儿的成品去,既能赚钱,又不会引人注目,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自己羽翼未丰之前,万一因为太高调,不小心让权贵盯上了,自己纵然能逃开,可想要的安逸舒适的生活,怕是就此没指望了。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五章书社

    一年的时间,悠悠过去,说长不算长,说短,却也不短,已然足够芷云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眼见春日将近,寒潮却侵袭了京城,天上落了鹅毛大雪。

    傍晚,晚霞给洁白的大地镀了一抹亮色。

    一辆马车缓缓驰来。

    “老爷,到了。”

    赶车的车夫撩起帘子,先下来的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后面紧接着便有一保养得当,看起来到似三十多岁,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步下车,两个人全裹着皮袍,打扮得简简单单,但通身书香气,气度不凡,显然是书香门第出身。

    这地方虽然离朝阳门不太远,但并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段,远远看去,也不过是一处普通的农家庄园,只是园子被一圈花草树木包围着,尤其是那一圈的红梅,此时开得正盛,远远便闻幽香扑鼻,各种树木枝桠相连,十分奇特雅致。

    青年一抬头,就见朱红的门上挂着个木制招牌,上书‘文苑书社’四个大字,招牌只是普通的材质,这四个字却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尽得书圣的真髓。

    青年眼睛一亮,又见两边墙壁上贴着副对联——‘喜有两眼明,多交益友。恨无十年暇,尽读其书。’也是行楷,与招牌相得益彰。

    “爹,这地方不错啊,有意思!”

    那中年人却不理会他,搓了搓手,径自推门而入,进了门,便是一条石子儿漫的羊肠小路,小路一边是个极大的水塘,约有三四亩大小,里头水色碧青,水面上几道竹桥纵横交错,长廊蜿蜒,几个竹制水亭错落点缀在湖面上,说来也奇怪,今年北京冬日寒冷,池水大多结冰,可这水塘却是碧波荡漾,不但没有寒气,仿佛还带着一股子暖意。

    在水上的竹亭里,已经有几个书生装扮的年轻人捧卷读书,偶尔有朗朗读书声隐约入耳,但园子里还是极安静的。

    那青年看得发呆,被他爹扯着才向前迈步,一边儿走一边儿嘀咕:“京城什么时候冒出这么个地方,我怎么不知道?”

    “敦复?”

    “文泉兄?您怎么也来了。”中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呼唤声惊得一转头,就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正急匆匆往前奔,他的脸色通红,额头上汗水淋漓,显然是赶得很急,一到跟前,便一把拽住中年男子的袖子,脚下不停,“快跟我去,听说前日有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出现,老黄他们看过,很可能是真的……衡臣,我和你爹有事,你小子先到大堂看看……”

    “爹?您这是去哪儿?”那被唤作衡臣的青年,还来不及说什么,自家父亲便一阵风般从眼前晃了过去。他挑了挑眉,有些哭笑不得,自个儿这是被扔下了,只是,这位是长辈,他也不能说什么,只好乖乖自己往前走。

    穿过廊道,正北方一共是五间房子,只有中间的大门是敞开的,衡臣推门走入,一下子便愣住,这屋子里面可比外面人多得多,一排排方桌儿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屋内,许多学子三两成群地聚在一起,椅子差不多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干脆席地而坐,甚至有人站着。

    不过也是,天这么冷,确实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在园子里挨冻。

    这是一所方方正正的大屋子,墙上有一些画作诗文,地上窗边摆放着花木盆栽,中央矗立着直达屋顶的书架,乍一看去,足足有几十排,上面的书籍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缭乱,就连衡臣也忍不住被惊得呆住,要知道,他们家的书房藏书也不少,但这么多的书,还是第一次见到,恐怕就是皇宫大内的书库,也不过如此,而且,他只聊聊几眼,就能看得出来,书架是按照经史子集和年代分文别类地排列,很是清晰明了,这些书更是保存得十分完好,甚至有不少他曾有幸耳闻,却不曾看过的,而且绝非粗制滥造,本本都是好书。

    在书架旁边的墙壁上,书着一行斗大的字——‘文苑书社注意事项’,非常显眼,老远便能看得清清楚楚,衡臣走过去,见下面列的是各类书籍所在位置和这书社的各项规矩,一目十行的扫完,衡臣眨眨眼,啧啧称奇。

    寻常士子在这地方读书,只用在读完离去的时候交纳三文钱‘书本保养费’即可,若是想要外借书籍,则需要每日花费三文,而内里还有一部分书籍,这些书极为罕见,也非常珍贵,因此不能外借,只能在书社中。

    不过,若是果真想要,到可以花费一些纸墨钱,请书社的人帮忙翻印,三日后再来取,衡臣四处打量了下,见有许多才子在这里登记翻印书本,连一般的经史子集也有人印制,显然,这里花费的银钱,可比在外面印刷一本书要便宜许多,而且,质量若都跟书架上的书差不多,哪怕略差一些,也很值得收藏了。

    其它林林总总的措施也很多,比如书社还设有休息室,免费给读书疲惫,想要休息的学子们提供茶水,点心却需要付钱,若有人不想在大堂中读书,也可选择单间儿,费用就要略高一些,需要一钱银子。

    衡臣眯了眯眼,对这书社的主人平添了几分佩服,先不说钱财,只这书社能够让许多名人雅士,或者准备参加科考的秀才举人云集,就不知道能给此间主人带来多少好处了。

    衡臣胡思乱想了一阵子,终于忍不住心动,走了过去,随手拿了一册《周礼》,这书用小牛皮包裹着,四角镶嵌了薄薄的银片,握在手里,触感十分舒适,闻起来隐约带着花草的馨香,打开一看,书皮上贴着一张便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曾经阅过此书的人名,这些名字他大多不认识,但也偶尔看见一些德高望重的先生的署名儿……

    这‘文苑书社’的幕后主人,自然是瓜尔佳明德。

    在半年前,芷云就根据扫描仪的原理,制作出了一批微型收集器,放出去收集了各种书籍资料,一开始是为了了解这个时代的信息,对芷云来说,想在一个地方站住脚,信息收集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是后来收集的信息太多,她又用炼金术制了一套打印机器,把收集到的书籍资料打印出来,制成书籍,正好提供给明德。

    明德是个爱书的,得到这些,自然欣喜若狂,后来因为芷云练习炼金术用的材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珍贵,家里的花费渐多,明德很是发愁,甚至有了要把书卖出去一部分的心思,可这本看看,那本儿看看,哪本儿都舍不得。

    其实,随着魔力的稳定提升,芷云想要钱如今已经很容易,她提炼出来的,哪怕对她来说是废品的各种人工晶石,看上去也和这个时代的宝石有得一拼,随随便便卖出去一些,家里的银钱便缺不了。

    可她一向谨慎惯了,哪怕没人会去追查,也想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来钱渠道,一琢磨,干脆就出了个主意,自己造了一些人工宝石,制成首饰,让明德乔装打扮出去变卖了,有了第一桶金,就把自家周围的两处民宅买了下来,改造一番,建起这个文苑书社。

    反正瓜尔佳这个姓氏是满洲大姓,祖辈上有个喜好收集古籍书本的也不奇怪,这样的书社,租书,借书,是很雅的事情,又不比那商贾之事会让人看不起,既可以光明正大地赚钱贴补家用,又能让明德结交一些有才的朋友,甚至芷云都没想到,竟然不光是一些贫困的学子到此读书,名气大了之后,竟然连康熙朝一些个有名的大儒都来了,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六章备考

    隔壁的书社人来人往,明德却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读书,今年他要参加乡试,此时是紧要的时候。

    为了即将到来的乡试,芷云可以说是下了血本儿,撒出去一批制作非常困难的高级微型‘扫描器’侵入到皇宫的御书房,扫描了平日里当今圣上喜读的书籍,还特意搜集了历年的科举试题,总结了各位考官的出题特点,编写了一份儿科考重点的本子,这东西明德看过后就喜欢上了,从此一直带在身边,连睡觉都压在枕头底下,看样子是把它当成科考的制胜法宝了。

    明德书房面积不小,但却因为那本来空荡荡的书柜已被排得满满当当,并不显得空旷,墙壁和地板上都被芷云嵌入了聚热法阵,暖烘烘的,身处其中,根本用不着穿厚衣,烧火炉,桌案上搁着一盆儿较为矮小的杉木盆景儿,看着不出奇,但枝桠上却缀满了小颗的晶石,按照光照的情况发光发亮,自动地转移位置,始终保持着书桌前最合适的亮度。

    因为家里被芷云大改造过,明德很担心太显眼,万一让外人看到,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他把自己的疑虑说给宝贝妹子听了,芷云却只是一扬眉,丢下了句:“哥哥安心,不能让外人看的东西,外人绝对看不到,眼睛就算看见,心也看不见。”

    芷云虽然讨厌麻烦,但让她明明能享受到,却因为不想麻烦而不去享受,那她到宁愿麻烦些了,好不容易来了这么个地方,有了一次新生,哪里还能让自个儿过得不痛快!

    见妹子丝毫不放在心上,明德忐忑了两日,见他新买来的两名小厮都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消息传出去,再加上他现在踌躇满志,一心希望能在乡试上一句功成,没太多心思去担心别的,也便信了妹妹的话,丢开了手。

    这一年来,两兄妹的变化都很大,明德不用说,以前他父母双亡,家也落败了,托庇于舅舅,本身又看不到前途,自然有一股子颓废态,可如今不一样,现在的明德头脑清明,学业进步快,师长看重,又结交了许多有抱负的士子,可谓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而芷云的变化却更大,虽然只长了一岁,但是身条抽高了许多,一头乌发柔滑如水,本来晦暗的皮肤变得光洁健康,连半个毛孔儿都不见,俏生生的一张小脸儿也像是发了光一般,五官明丽,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静气质。

    明德还好,芷云是他嫡亲的宝贝妹妹,他天天看着,就是以前的芷云,在他心里也是极漂亮的,这会儿虽然觉得妹子更漂亮了,但也只是高兴妹妹变得身体健康,不再像以前一样病弱,到没别的感觉,可家里新来的婢女小厮,却常常惊叹于自家格格几乎每日都有变化的容颜。

    午后,明德停下笔,走到床前看外面银霜素裹的风景,翠屏端了茶水过来。

    “格格呢?”

    “回大爷,格格昨天进了西厢,整日都没出来。”

    明德张了张嘴,摆摆手让翠屏下去,抿了口茶水,捏着下巴,暗地嘀咕,看来,要给妹子请个教养嬷嬷了。

    哎,这家里没有女人还真是不成,妹妹渐渐大了,像是学规矩,学管家,女红,厨艺,以后妹子还要选秀,若能落选,还得给她找一门好亲事,到时候准备嫁妆之类,族里和他们家关系亲近的又几乎没有,家里没有女主人,这些都不方便。

    只是,娶亲啊……

    明德懵懂地看看天,瞧瞧地——阿玛,额娘,你们走得也太早了一点儿!

    大雪初停,院子里的积雪几乎能没过脚面,两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嘻嘻哈哈地在雪地里玩闹。

    整个西厢房大门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一丝缝隙不见,来往洗扫的粗使下人们也都见怪不怪了,他们家格格隔三差五地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饭菜都只许人放在门前,这在别人家或许很不合规矩,但是自家的主子都不介意,他们做下人的,自是只有谨守本分,听命行事,不能多嘴多舌。

    西厢房内,‘炼金实验室’的温度不算高,可芷云额头却是挂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儿,一双戴着牛皮手套儿,纤细小巧的玉手紧紧攥着一把合金刻刀,她的力气还不够大,以前能轻轻松松掌控的刻刀如今要两只手才能握得稳当,繁复的符文一点点地从她的手下流出,操作台上一樽半尺来高的炼炉熠熠生辉,隐约有流光溢彩浮动……

    “啪!”

    随着一阵爆裂声,芷云身上的防护符文啪啦啪啦碎了十几枚,炼炉也一下子散落在操作台上。

    “哎!”

    摘下被腐蚀的手套,褪了外衣,芷云皱了皱眉,到也并不沮丧,材料不合格,魔力精神力都不够,失败这种事,总是在所难免的,只是如果没有炼炉的话,许多高级的炼金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就得不到,芷云又暂时打不开自己的半位面……不过,昨日尝试的时候,已经隐约能打开一个小缝隙,相信这种郁闷日子也该过去了,所以,她到不太着急……

    “格格,可要沐浴?”本来一直在院子里玩雪的两个小丫头,此时已经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待芷云一出西厢房的大门,便迅速迎了过来。

    芷云点点头。

    和大多数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少女一样,芷云最不能忍受的便是这个时代落后的洗浴设备和厕所,所以,芷云做的第一件事儿,便是先给自己弄了个舒服方便的浴室,做了个抽水马桶。

    白瓷般细腻的浴盆里散发着浓郁的药香。

    芷云把整个身体埋进药水中,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帮她捏腿儿揉肩,一直在药水里泡了一个时辰,到药被吸收,水变得清澈见底的时候,芷云才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起身。

    没办法,只要是女人,哪怕现在她只是个女孩儿,就没有不爱漂亮的,芷云当然也不例外,整日里在炼金实验室呆着,什么腐蚀性的材料都可能沾手,为了身体健康也好,为了保护自己美丽的容貌也罢,这些美容养生的魔药水,早就成了芷云生活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不光是她用,她身边儿的丫头也被药水滋润得唇红齿白,肌肤娇嫩,个顶个儿漂亮可爱。

    芷云就是喜欢漂亮可爱的东西,人当然也一样,她从前就爱看帅哥美女,到了这个时代,这毛病还是改不了,一般别人家的丫鬟纵然是容貌周正,但要不是当小妾培养的,大多不会选那很显眼儿,很明丽,尤其是跟在小姐身边的贴身丫头。

    但芷云不一样,当初她买丫头的时候,特意挑出两个将来肯定会出落成花容月貌的美人——如今这么个身份,美男子不能光明正大的欣赏了,连美人都不能看吗?

    两个签了魔法契约,忠诚可靠的美人丫鬟,这一年来,被芷云可着劲儿的栽培,如今身上的土气尽去,出落得堪比花娇。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七章家业

    沐浴完,芷云斜倚在美人榻上,拿了账本来,随意看看,计算下自己下个月能够‘挥霍’的银钱数量。

    要是一般从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女人,看见古代这种繁体字,除非是中文专业的高材生儿,否则恐怕得头大得不得了,可在芷云这儿就没那么多麻烦了,法师是干什么的,就是靠知识吃饭的,别说是这些,就是那繁复的,毫无规律的,让人只看一眼就头晕目眩的魔法符文,到了她手里照样能被理顺理清。

    文苑书社的效益不错,挺赚钱的,只靠它,家里日常的嚼用也足够了,不过,府里银钱的主要来源,却还有两个——开在琉璃厂的‘松竹斋’和‘梅雪斋’两个小店。

    松竹斋前身是个南纸店,老板姓张,名卓,字锦程,二甲进士出身,曾经在吏部做过两年笔贴式,后来因病致仕,就拿出俸禄在京里开了个纸店,他好歹也在吏部衙门里混过,人面很熟,虽然本钱不大,但是生意还算过得去,文苑书社建起来之后,这位张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居然主动找上门儿来询问能不能代营图书。

    芷云和明德考察了一下,觉得这人性子虽然油滑,但很守规矩,脑子也灵活,是个靠得住的,再加上对京城上上下下都熟悉得很,也是个很有本事的人物,与他合作,可比他们兄妹两个辛辛苦苦找财路容易得多,便应了他。

    反正有芷云的魔法契约在,只要他签字画押,就不怕他搞鬼,所以说,芷云虽然完全不懂什么经商啊,管家啊之类,但作为一个法师,只要能找着精通的人物为自个儿效力便足够了,至于衷心之类的问题,她根本不用考虑,想要一个普通人变得‘忠心耿耿’,哪怕是陌生人,哪怕是现在魔力消失大半儿的芷云,也有不止一种法子。

    现在松竹斋和瓜尔佳府合作,主营的是笔墨纸砚和珍贵书籍,重新开业虽然只有数个月,但是,哪怕在琉璃厂那样的地方,也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招揽了不少回头客,口碑不错,最近两个月,纯利润更是达到了六百两纹银。

    而梅雪斋就是瓜尔佳府里自个儿的生意了,主营的是珠宝首饰,芷云特意请张老板给介绍了个熟悉的掌柜的,张老板虽然很奇怪,按说做这般贵重的生意,像明德这样的八旗子弟,大多会让自己的门人奴才之类掌管,甚少有找个外人的,他怎么也不会明白,芷云除了这人的经商本事之外,其它一概不在乎,不过,张老板最让人称道的地方就是不会随随便便打探别人家的事儿,明德找上门,他便尽心尽力地帮着寻人便是,其它的一概不理。

    如今梅雪斋虽然刚刚开张,但是因为它出售的珠宝首饰虽然都不大贵重,但是个个设计精妙,自有独到之处,对于京城中上阶层的贵夫人很有吸引力,既不会太奢侈,佩戴出去又很有面子,因此生意着实不错。何况,这家店说白了就是芷云的‘废品处理站’,她炼金失败的作品,随便回炉鼓捣两下,弄成个漂亮的戒子,扳指,钗子,项链,耳环之类,拿来就能大卖,根本没有额外的成本,可赚来的钱,比她买施法炼金的材料花费得还要多上不少。

    所以说,对于目前的收入,无论是明德还是芷云,都非常非常满意,这样就已经足够,他们本来也没想着富可敌国。

    “格格,大爷交代说,今儿他陪张卓张老板,张英张大人家的公子张廷玉出去吃酒,会晚一点儿回来,格格是不是先用饭?”

    十月知道自家格格不大记人,张大人那么出彩的人物,大爷领着回家好几次,格格每回都见,却硬是记不住人家,所以,十月每一次提到,都会咬字清晰地把各位大人的名字说清楚。

    “嗯?”芷云到没注意到自家丫鬟的小心思,一挑眉,把账本扔给七月,坐起身来,明德最近读书都要读疯了,那废寝忘食的劲头儿,简直跟芷云得了个新鲜想法,沉浸在炼金术里时有一拼,能把他喊出去的人可不多,“张廷玉?”

    看着十月点头应是,芷云微笑,她在无限空间里混了那么长时间,对历史之类的,就连零星的记忆也早就模糊了,不过,那个张廷玉,她还是知道的,印象里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风云人物啊,明德跟他交往一下,到是不错。

    七月过来服侍芷云换过衣裳,芷云喜欢素净的颜色,在家里也就穿了身月白立领兰花刺绣凤尾坠纱长袄,领口,袖口都带着蓝色掐牙,下摆缀了一圈米粒大小蓝宝石串成的流苏。流苏之下的印花月影纱拢着浅蓝绣梅花百褶裙,层层叠叠,富丽却不乏雅致。

    衣服上的宝石全是法阵,因为这不是做实验的时候穿的,便只有一般生活用法阵,有防风的,防寒的,防潮的,防尘的,等等,这些法阵都很简单,材料也不需要多好,做起来不费力,但效用不小,总是能让芷云觉得舒服顺心。

    待换好衣服,十月端来温水给她漱口,捧着个雁形铜香熏过来,一股子清新的果香在空气中弥漫,让人耳目清明,芷云眯着眼品了下,里面装的香药是她配制记忆药水的时候,随手顺便配的,但品质相当不错,很有几分提神的功效。

    如今明德的书房里就用这种香,他貌似挺满意的,说是读书的时候注意力比过去集中了许多。

    “摆饭吧。”

    十月应了一声,便吩咐摆饭。

    芷云对食物很挑剔,以前没有条件的时候也能将就,如今却是不成,到不是非要吃什么名贵的食材,只是味道要清淡却不至于寡淡,好到恰到好处,却不是一般厨子能做出来的,天底下的好厨子很多,可瓜尔佳府里能找着的却不多,总不能日日往大酒楼里去请厨子吧。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八章地位

    芷云的厨艺到是非常不错,尤其是对味道的掌握,更是妙到巅峰,但是,她从以前开始就不喜欢油烟,做了法师之后,更是有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构装仆人伺候,对于衣食住行,她便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了,可是到了这么个地方,总不能天天喝营养剂,不吃饭吧,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芷云只好自个儿动手调教厨子了。

    十月本身就是个伶俐的,虽然被明德买回来的时候,仅仅十岁,但是女红厨艺也很拿得出手,芷云又耐心地教导了几个月,如今一手儿的厨艺,虽然不能让芷云完全满意,但好歹能入口了。

    一顿荤素搭配合宜的晚饭吃完,两个丫头尚且来不及把桌子收拾了,外面忽有喧闹声冲入了耳际。

    芷云一皱眉,示意七月和十月出去看看,没过片刻,就见自家大哥被两个惊慌失措的丫头扶着,一摇三晃的走进门——他脸色煞白,头发湿淋淋,硬邦邦,到像是结了冰。

    芷云一惊,先低头看明德的腰际,见他的衣裳已经换过了,身上裹着条毯子,自己做的那条相当于护身符的腰带也不在,又一想,那护身符能挡刀枪,却当不了水火啊,看来,还要改进才是。

    心里思索着,芷云动作却不慢,扶着明德在榻上躺下,一边儿吩咐七月倒了热茶给他提神,一边儿随手抓了只‘暖炉’搁在明德怀里,这‘暖炉’是个白色的陶瓷圆球状,镂空雕刻,外面镶着金丝符文,里面储存了一颗小火球,握在手里,不光是手暖和,整个身子都是热气腾腾,果然,刚一近身,明德的脸色便好了些。

    “咳咳,咳咳……”

    明德缓过劲儿来,睁开眼,见自家妹妹的脸色不大看,急忙笑道:“没事儿,是为兄不小心落进池子里了……对了,衡臣兄呢?”

    “回大爷,张公子在客厅歇着。”

    “快,快让我换身儿衣裳,哪有让客人在外面等的道理……”

    这时芷云才想起来,似乎刚刚十月说了,明德是让张廷玉给送回家的,只是芷云今年七岁,按说还小,可是,也到了要知道避讳的时候,张廷玉一个外男,到底不好进来见一个未出阁的小姐……

    见明德挣扎着要坐起身,芷云怒瞪了他一眼,冷哼道:“逞什么能,马上要乡试了,怎么……大哥这是不打算考了?”

    明德一缩脑袋,顿时老实下来,清朝的科举可了不得,好好的人去参加,出来之后也得脱一层皮,万一病了,那绝对没指望了。

    “……可是,衡臣兄一个人在外面……”

    芷云叹了口气,刚才只顾着自家这位大哥,就这么把人家客人晾在外面,茶水点心都没有奉上,实在失礼,连忙让十月去泡热茶,顺便告诉那位自家大哥没事儿了,又让人准备了打赏的荷包,塞给送了明德回来的车夫小厮,把人打发走。

    忙忙碌碌折腾了半天,一直到张廷玉放下心离开,天色已晚,芷云才有时间打听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儿,怎么明德好好的出门,却这般狼狈得回来。

    明德愣了愣,也只是叹了口气,轻描淡写地道:“不过是遇见了几个醉汉,出了点儿意外,没什么大事儿,妹妹不用担心……”

    芷云见他虽然装作云淡风轻,神情间却带着几分抑郁和不屑,知道内情肯定不那么简单,不过,这会儿到也不说什么,知道明德在外面没吃好,便让十月准备了参汤和饭菜,让他好吃了一顿,又径自去配了驱寒的药水。

    这一回,芷云却没有注意药水的味道,应该说,她是故意往里面加了些不明材料。

    明德把那个很漂亮的湖蓝色药水灌进嘴里的时候,一股子又酸涩又辛辣的怪异味道一下子冲到脑袋上,登时辣的他涕泪横流,刚想抗议,可是看见自家妹妹一张明丽的脸上那灿如春花的笑颜,愣是把满肚子的郁闷吞咽了回去,一句话没敢说。乖乖吃了药回暖烘烘的屋里挺尸去了。

    虽然没有问明德什么,但芷云肯定不会放任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天晚上状元居的几名士子吵架的事儿,闹得挺大,她打听起来是一点儿也没费力——其实,也就是明德在状元居出了一回风头,张廷玉开玩笑似的说他爹在家经常夸奖明德,说明德别看年纪小,可策论文章已经写得极有见地,却没想到,当时钮钴禄凌瑞,凌柱兄长家的第二子端泰也在。

    明德还在钮钴禄府里住着的时候,那端泰就和他有些龃龉,这会儿听了张廷玉的话,又是认识张廷玉的,知道他爹便是张英,心里不服气,便忍不住出口冷嘲热讽……

    一开始,明德也没跟他计较,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端泰越说越过分,丝毫不知道收敛,竟然辱及自家阿玛,明德一时沉不住气,便也出言把端泰从头到脚地讽刺了一通。

    自家这位大哥自从有了记忆药水,看多了书本,脑袋也变得灵了许多,一个脏字也没说,就把人家数落得一文不值,硬生生气得端泰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本来两个士子斗斗嘴,逞口舌之利罢了,在状元居也不是没发生过,却没想到,这一回端泰宴请的人里,竟然有一位当朝太子殿下奶娘的丈夫凌普,这人历来是飞扬跋扈惯了,登时就冲过去给了明德一脚,明德一是没想到对方会忽然动手,人又坐在池子旁边,躲闪的时候,一不小心栽进池塘里了,要不是好歹有张廷玉在,张英又做过太子的老师,他们怎么也要给张廷玉几分面子……说不定这还不算完!

    哈,太子奶娘的丈夫?还真是……知道了事情的始末之后,芷云怔了下,眨眨眼,却是下了一个决心——

    要想在这个时代生活得称心如意,不会随随便便让人欺负到头上,果然还得有些依仗才行,芷云自己什么都不怕,身为一个法师,本来就应该无怖无惧,要不然不会有大成就的,就算惹了麻烦,大不了放弃便利的生活,一走了之,天下之大,何处无容身之地?可她既然占了人家女儿的身子,就得为人家考虑,明德可是土生土长的古人,总不能要求他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吧……

    以前芷云虽然也考虑以后的生活,但从没有深思过,主要还是她在心里对这个时代的认识还不够,如今遇见了这么一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的事儿,她到愿意活动活动脑子多想想了——明德憋了一口气想出人头地,是肯定要考科举的,可他就算是高中了,当了官,眼瞅着康熙末年将至,万一要是一不小心搅和进去,岂不是大麻烦?

    芷云摸摸下巴,脑子里闪过一个模糊的念头,让她瞬间敏锐地抓住了,既要享受权力带来的便利舒适的生活,又要站在局外,坐看风云起,就必须有一个让这世间任何身份地位的人,哪怕皇亲贵胄都高看一眼,轻易不愿意招惹的身份,这个身份,又不能太招了他们这些当权者的眼,让他们忌讳,最好是超然的,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真没人敢动……

    芷云这颗身为法师的聪明的脑袋运动开来,很快就列出了‘一二三四……’详详细细的计划。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九章真假

    天刚蒙蒙亮。

    芷云推开西厢的大门,一阵冷风袭来,因为她怀里揣着暖炉,不见寒意,精神却被这冷气一激,更是抖擞起来。

    七月正靠在梅树下面打瞌睡,听见响动,急忙迎上去,“格格,昨儿晚上您又熬夜了……”

    芷云摆摆手,打断了自家丫鬟的抱怨声,由着七月扶着她回房,热水热毛巾舒舒服服地擦了脸,十月端了一碗芝麻糊,芷云小口小口地喝了,觉得胃里暖洋洋的,倚在美人榻上懒着,随手从旁边儿的百宝阁里拿出一瓶提神剂的缓解药水,灌了两口。

    药喝完,一整夜三瓶子提神剂的效力这才散了去,脑子昏昏的,隐约有了一点儿睡意,芷云由着两个丫头伺候她去了衣裳,裹在被子里,恹恹地支吾了声儿:“……别叫我起来……”

    见自家格格声音渐弱,七月和十月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落下帷幔,关好门窗,缓缓退了下去。

    这一睡,就从日初升睡到了天将暮。

    等到芷云再次睁开眼睛,起身沐浴更衣,吃过小点心填了肚子的时候,松竹斋的张卓已经在书房和明德说了好一会子话儿,两个人都在等芷云,为着那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

    芷云一边儿拣了几颗调养身子的营养丸子往嘴里塞,一边儿对絮絮叨叨的明德笑道:“既然张大人想要,卖了就是了。这么一点儿小事儿,大哥何必烦扰!”说着,芷云就拿了桌上的羽毛笔,沾了些宝蓝色的墨水,在绘有梅花暗纹的纸笺上写下一枚纹银十两的字样,扔给明德。

    “十两?”

    芷云看着明德凸起来的一双眼,莞尔道:“怎么?贵了?”

    “没有……”一枚十两,统共才五百八十两,怎么会贵,是太便宜了,那是六韬的竹简啊,自古以来多少文人对《六韬》的真伪争辩不休,尤其是本朝,几乎快要断定那六韬是伪书了,这时候竹简出世,可以说意义重大啊……

    明德回过神儿,笑了笑,看了自家妹子一眼,没再说什么,急忙去和张卓交代。其实,他对张英这位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十分和蔼,丝毫没有架子,对有才华的年轻人很照顾的长者很有好感,听说张大人看重了自家的这几枚《六韬》,他觉得哪怕是送与张大人也无所谓。

    当然,这种时候科考在即,明德可不敢随随便便送身为文华殿大学士的张英这般贵重的东西,但卖出去绝对没问题,不过,东西是自家妹子的,虽然兄妹之间用不着分彼此,但到底还是要妹妹做主才是……却没想到,自家妹妹平日里对银钱像是看得挺重,但其实却是轻财重义啊……明德拿着纸笺,看着上面极有风骨的行楷,感慨万千地点点头。

    芷云要是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一准儿得哭笑不得,那《六韬》的竹简不过是芷云听见了文苑书社里的士子们为其争辩,一时恶趣味发作,随手做来玩,顺便锻炼锻炼双手的,一根竹片儿要十两银子,已经是抢钱了。

    那是有一段儿时间,因为整理了一大堆搜集来的资料,芷云看得有趣,又为了活动活动手脚,省得自个儿的一双手僵硬了,就做了一堆假的古董字画。

    当然,这些假货都是当成真假莫辨的东西扔在琉璃厂松竹斋里出售,定价很便宜,最贵的也不过几两银子,不过,京城里懂行的人不少,附庸风雅的却更多,大多数一看那标价儿,不看东西,就知道是假的了。

    可是,还是有不少懂行的人,以为是拣了漏儿,宛如珍宝地捧回家珍藏起来。遇见这种情况,芷云也只是当成个乐子玩笑一回罢了。反正客人花费不多,物有所值,就算后来发现是假的(虽然可能性不大),也不会生气。

    当然,真正的《六韬》的竹简确实存在,芷云隐约记得,大概是七十年代的时候,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古墓里发现过大批的竹简,其中就有六韬,不过,这是芷云用心做出来的精品,把它与那正品搁在一起比,大约便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没人能分得出哪个是赝品,更何况是这个年代——作伪做到这种程度,它就是真的了,张英买回去稳赚不赔。

    芷云没把这么个玩具放在心上,明德却是用樟木的盒子小心装了,亲自捧着和张卓一起去了松竹斋。

    到了松竹斋的门前,明德下了马车,还没有走进店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大笑声。

    “西溟兄啊,你这字又有进境了,这一笔小楷,可是秀劲得很……”只是这笑声还未落,却一下子戛然而止,整个松竹斋瞬间鸦雀无声,变得安安静静,只有另外一个呢喃嘀咕的声响还犹犹豫豫地咕哝——

    “我也觉得……这大概是我的字儿……印信也没错,可这诗……我没写过啊,难道年纪大了,老糊涂了……”

    明德和张卓对视一眼,急忙进门,就见一个七旬左右,看起来很富态的老翁,与一个四十几许,身材高大,貌似武人的男子正站在柜台前打量一幅字画。

    明德走进一看,见是一首打油诗——‘望重彭城郡,名高进士科。仪容如绛勃,刀笔似萧何。李下还生子,虫边更著番。一般难学处,三十六饽饽。’下面的落款为湛园先生,这打油诗虽然有些俗气,但字却是绝好的。

    他先是看得直犯迷糊,待听见张卓在旁边儿压低了声音,笑道:“那年轻的是李蟠,三十六年的状元公,年长的你更该听说过,他就是湛园先生,三十六年的探花郎,姜宸英……”

    见张卓要笑不笑地抿着嘴,明德一下子明白过来,‘李下还生子,虫边更著番’,说得可不就是这李蟠,又想起三十六年的时候,自己虽然未能中举,但也听说过状元公的名字,还有不少士子因为李蟠这特异的样貌,对他多有调侃,甚至有传言说——这李蟠在廷试的时候,在怀里揣了三十六个面饼,一顿就吃了个精光,可是把一同廷试的贡士们吓得不轻……

    明德想到那些传言,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这打油诗不知道是谁写的?还真不怕得罪人……

    张卓到没怎么担忧,只是吩咐伙计赶紧把画摘下来,笑眯眯地塞给那李蟠,“李兄,东西你还是赶紧收好吧,要不然,以小弟这松竹斋生意兴隆的景况,大概不过一月,你那饽饽状元的名号,就要响遍京城了。”

    看张卓这副轻松惬意的模样,显然是和李蟠的关系挺亲近。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章福灵剂

    李蟠瞪了张卓一眼,果真就大大方方地把那幅字揣到了怀里,因为字幅的标价是三两银子,他随手从荷包里拿出一个五两的银锭,扔给旁边的店伙计,还补了句:“剩下的给我裁五刀梅花笺,拿几块儿普通的油烟墨……”

    这边儿李蟠转移话题,可姜宸英这位须发皆白的老大人还兀自琢磨着,他到底什么时候写了这么一幅字,居然还被人弄出来贩卖?弄得一屋子人都哭笑不得。

    李蟠瞪了姜宸英一眼,故作不介意地摆摆手,不再理会他,只冲张卓笑道:“张大人公务繁忙,我们两个到是闲着,就帮他跑跑腿儿,顺便来见识见识真正的《六韬》竹简,怎么样?贵店这竹简能不能卖给张大人啊,要是不卖,好歹也得让我们俩开开眼吧……”

    听李蟠这么说,张卓笑了,“当然要卖,咱们开着店,万万没有把客人往外推的道理。”他也不想把这么个话题继续下去了,虽说这场面挺搞笑的,但到底这两位如今都是朝廷命官,就算关系不错,脸面还是得给,连忙把明德介绍给这二位,大家见过礼,说笑几句,等明德将那六韬的竹简奉上,李蟠还好,姜宸英的心思立即就转了过来,把樟木盒子搂在怀里再不撒手,哪里还有空想什么字画。

    拿了东西,李蟠也不急着走,四处张望了下,嗯,这店很特别——安放古董字画的八宝阁到和一般的店里没什么差别,可是,成排成排的高大货架却就这么随随便便矗立着,笔墨纸砚已经分门别类地布置到相应货架上,触手可及,完全可以随意拿在手中把玩,而且,每一件儿下面都贴着张便签,上面写了货物的价格,规格,材质等等,让人一目了然。

    两个伙计在大门处负责结账,另外六个店伙计只在一旁候着,客人们询问才开口,一点儿不像其它店里的伙计那般拼命拉着客人介绍,要不是统一的银灰色长袍的着装,估计没多少人能看出他们的身份。

    李蟠眼睛里闪过抹笑,道:“锦程啊,你可是越来越本事了,我也算是读过几年书的,可你这店里的文房四宝……”他的手指轻轻地在一整套三十六种颜色形状各异的墨锭擦了一下,放在笔尖上嗅了嗅,“香彻肌骨,真是好墨,尤其是这么多种颜色,真是生平仅见……”

    “是啊,以前我也见过不少色墨,颜色多的时候也不过十余种,这一回算是长了见识了,看看这翠绿,还有这蓝色的,写出来的字鲜亮的很,简直像宝石一样,哎,天底下的能人就是多,什么东西都能制出来……可惜,我这里也只有五套,还是太少,要是能大批量制作就好了……”

    其实,不光是李蟠看得出神,就连明德也不由赞叹,自从松竹斋重新开业以来,他还是第一次亲自来看,这地方占地面积不大,外表看着也不起眼,里面的货物还不贵,可这质量,确实很高,还有一些别地儿没处见的特色货物,怪不得区区数月,在这各色店面齐聚的琉璃厂,已然这般有名气了。

    他们却不知,这店里的色墨的全是芷云用制作魔法墨水的废料做的,纯粹废物利用,身为一个还不大富裕的法师,她可是抠门的很,说什么也不愿意浪费一点儿东西。

    几个人看了一通,一不留神,耽误了时间,待回过神儿的时候,伙计们已经把灯烛点起来,天黑了,张卓一看,一抚额头,苦笑:“呀,马上就二更了……要不,把我平日里用来休息的屋子收拾出来,三位凑合一下。”

    三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李蟠耸耸肩:“得了,你也别折腾,去歇着吧,我看,今天晚上我们三个干脆秉烛夜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清朝的宵禁令森严,暮鼓敲响,禁止出行,他们这些人,都是熟识律法的,总不能知法犯法吧。

    虽然明德有些怕妹妹挂心他,可也只好点头答应。

    张卓也没推辞,他也觉得让这三位用自己的被褥,有些不合适,也不够啊,可这地方又不是家里,连个客房都没有,哪又有多余的被褥?而且,张卓还有一点儿小心思,他现在和明德走得这般近,当然想着要明德能更进一步,他也好沾些光,眼前这两位都是当今圣上倚重的人,今年的乡试,说不定他们就是主考,就是不是,和这两个交流一番,对明德也是大有裨益。别的士子想要找人行卷尚且不容易,明德的好运气自动上门,如果往外推,未免太笨了。

    于是,就赶紧让人收拾了间屋子,摆了一桌家常菜,酒水也没有多放,意思意思地喝一点儿就行了。点上灯烛,燃起火炉,收拾妥当,径自退了出去。

    这三个人,李蟠,姜宸英不说,一个状元一个探花,明德以前虽然不行,但现在的他,纵然不说什么惊才绝艳,但到底能称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也是出口成章,言之有物,所以这一夜,他们过得尽兴得很,半点儿不寂寞。

    这一晚上的交流,固然让明德因为结交了两个忘年交而兴奋不已,李蟠和姜宸英却也对明德满肚子的诗书惊讶得很,姜宸英更是连连感叹,现在的年轻人了不得,他像明德这么大的年纪的时候,可没他读的诗书多。

    两个人都不是那心胸狭窄的人物,既然看重了他,干脆就把有关科举的那些门门道道一一与他分说,这些小窍门儿全是二人的切身体验,自然是非常有用,听得明德眼冒金光,一整夜过去了,居然还意犹未尽。要不是李蟠和姜宸英也是公务繁忙,说不定三个人还舍不得散去呢。

    回到家,明德的兴奋劲儿还没下去,絮絮叨叨地跟自家妹子诉说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好运……

    芷云一边儿喝豆浆,一边儿低着头,玩味地笑着嘀咕:“好运?”

    这两天,自己这个大哥肯定不会有好运……

    芷云咂摸咂摸嘴,因为科举实在是个讲究运气的事儿,而芷云也不想明德熬到七老八十了,才能金榜题名,所以,自从那次明德落水之后,她就辛辛苦苦地开始制作福灵剂,为此把这一年来培植的魔法植物全用上了,还好几晚上彻夜不眠,可谓艰难万分,但到底是在这么简陋的情况下成功了。

    这福灵剂,与前世看过的那本风靡万千少女的魔法童话书中的同名魔药差不多,同样会给人带来好运,让人做什么都顺顺利利,也同样熬制复杂,一旦弄错,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它和那本书中的魔药有一点儿不同,那就是不会魔法的普通人在服用之前,必须先喝缓和剂,否则幸运药水就会变成‘毒药’,导致鲁莽啊、狂妄自大啊一类的后果。

    而这缓和剂,却是一种厄运药水,当然,这种厄运药水效力并不算大,当事人甚至可能感觉不到,只是让人倒霉点儿,有时候还会对未来的人生稍微有些妨碍,但福灵剂一喝,就万事大吉,这么点儿副作用,实在不值一提。

    所以,芷云还是打定主意要明德在准备科考的时候,还有科考前都要服用福灵剂,前天,芷云就已经开始做准备,给明德服用了小剂量的厄运药水,所以说,这两天,明德只会倒霉,不可能有好运气……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一章误时

    ps:居然在停电前赶出一章来来了,没有耽误了,不容易啊!

    ——分割——

    明德居然在厄运药水的有效期内遇见了貌似很好运的事儿……厄运药水是绝不会出差错的,一个炼金师,尤其是像芷云这样历来严谨的炼金师,制作出来的药水效用时间完全可以精确到微秒,也就是说,她既然断定现在明德这两日只会倒霉,那……自家大哥,就一定是在倒霉……

    芷云笑了笑,很干脆地又熬了两宿,炼制了加倍的福灵剂备用,准备考试前给自家大哥一口气灌两倍的剂量,当然,像厄运药水也好,福灵剂也罢,这些芷云都没跟自家大哥说,省得他考试前他心态不稳……

    而且,芷云有绝对的把握,自己炼制的福灵剂就算算不上绝品,也是上品,用在明德身上,效果还是有保障的,既然如此,无论前面有什么波折,大概都是为了最后的好运气做铺垫,明德只要安安心心地准备乡试就足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八月终于来临。

    虽然这是明德第二次下场,他也自以为准备得足够充分,可是家里上上下下还是不敢轻忽。就连几个常年无往来的族中长辈都跑来关心了一番。

    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忙前忙后,先是把衣服与考试篮子,笔墨纸砚都提前准备得妥妥当当,十月更每天炖各式补品给明德吃,生怕他会在考场上身子受不了,出了意外——上一科就有不少士子是在考场中就倒下的,明德身为满人,自幼也练过几天武,骑射娴熟,还算是好,可是,就是这般,他上一回刚下场回家便病倒了,卧床三天才缓过劲儿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天气闷热得出奇。

    因为对明德乡试的重视,芷云也放下了手头儿的研究,给明德新裁制了里衣,用得布料极佳,柔软透气,还加了缩微的清凉阵,又给自家哥哥灌了一大堆提神剂,营养剂,最重要的福灵剂也喂给他喝了,至少二十天之内,务求保证明德能事事顺心如意……从古到今,估计没有哪个参加科考的士子能有这样的待遇了。

    就在明德被妹妹调养得‘油光水滑’,胖了两三斤之后,终于到时间了。

    芷云没去送,贡院那地方人山人海的,明德这个做大哥的,可不舍得宝贝妹妹跟去受罪。

    待明德出了家门,十月和七月两个丫鬟都有些坐立不安,芷云到还好,她对明德没什么不放心,自顾自地又进了自家西厢的炼金实验室,继续鼓捣自个儿新制作的一个小祭台。

    这东西以前是用来从异空间召唤魔宠的,但是以芷云现在的魔力,估计最多只能在本空间召唤一只,而且,还是随机召唤,在召来之前,施法者根本不知道来的是只没用的‘兔子’,还是头威猛的‘狮子’,再加上祭台造价不菲,就是现在芷云手里这个,各种金属宝石加起来,足足花费了她三千两银子,自己半年的经费预算,都砸在里面了。

    所以,哪怕洒脱如芷云,也不敢轻易尝试……要知道,如今芷云能造出来的祭台,可全是一次性的。

    望着摆放在桌子上的半瓶福灵剂,芷云眨了眨眼,想了半天,还是拿起来一口气灌了下去,虽然说,芷云并不大习惯依赖药物……

    深吸了口气,芷云激活了祭台上的法阵,只一瞬间,祭台就延伸放大,上面繁复而精美的魔纹,闪烁着幽蓝森冷,却让芷云深深着迷的光芒,炼金术的魅力正在于它的神秘,与它的无所不能。

    启动第一个法阵,隔绝外界干扰,一滴鲜红的血液半丝也没有浪费地滴在了祭台上,古老而玄妙的咒语低沉地响了起来。

    从心底深处发出的悸动隐约而清晰,时间并不长,甚至芷云都没有感觉到魔力怎样流失,一颗椭圆形的,雪白的,闪闪发亮的蛋出现在祭台上……芷云脸上露出一抹愕然,随即是狂喜,伸出手,着迷地摸着光滑的蛋壳,感觉到里面传来一阵阵喜悦的情绪——

    “居然是喜马拉雅雪豹?虽然只是一只乳豹……可是,就是魔力丰盈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召唤到过……”

    芷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雪豹那漂亮的,矫健而敏捷的身姿,她一向喜欢猫科动物,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养了一只折耳猫做宠物,只是后来到了那个世界,为了生存,魔宠大多有实际功用,再也不曾因为喜爱而召唤过什么了……“要不要多做些福灵剂来用,啊,可惜,福灵剂需要的材料也太多了,凑起来不容易……”

    砰砰砰……

    “格格,格格,不好了……”

    芷云一皱眉,七月和十月都不是没有规矩的,以前自己不止一次叮嘱过她们,如果自己在西厢,那就不许打扰。

    虽然不满,但芷云还是收拾干净东西,把宠物蛋搁进一只布包里,搂在怀中,报废祭台扔废料箱,站起身,打开了门。

    “格格……大爷,大爷回来了……”

    芷云愕然——“什么叫回来了?这才刚开始考试吧……”

    “大爷,大爷误了时辰,进不去了,进不去考场了……呜,都是那个钮钴禄端泰……”

    眼见着七月一张漂亮的小脸蛋惨白如纸,芷云摸了摸怀里的宠物蛋,又看了眼福灵剂的瓶子,福灵剂……没有过期啊?

    芷云走进客厅,就看见明德衣服凌乱地倒在椅子上,脸上也黯淡无光,嘴唇抿得死紧。

    来之前,十月已经说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明德入场之前,钮钴禄府忽然来人说,老太太身子不好了,说得情况十分严重,就像是……这下子,顿时把明德吓得面无人色,毕竟老太太是极疼爱他的,他自己虽然和舅母有些龃龉,但对老太太也始终很孝顺。

    乡试对明德很重要,可毕竟这一次考不成,还有下一次,可外祖母只有一个,如果见不到最后一面,明德一辈子也不能安心……于是,他就在进场之前,又匆匆忙忙赶回了钮钴禄府,结果回去一看,老太太是身子不大好,可那只是因为最近天气热,有些中暑罢了,并无大碍,明德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一下子明白过来,这是有人故意使绊子呢,他在钮钴禄府里,只跟端泰一个人不对付,就算没证据,明德心里也有数,肯定是那家伙搞鬼。

    芷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下大哥的状况,见他只是抑郁,到没大碍,也就放下了心,“大哥,你别伤心了,你现在还年轻,这一次不考也没什么……”芷云嘴里安慰明德,心里却不相信这就是结果,肯定还有后续,福灵剂的效力可不是那么轻易能改变的,也就是说,这一次明德没有进考场,并不一定是坏事……

    只是……她眼睛闪过一抹寒光,本来念着端泰也是明德的亲人,她并没有想怎么样,可是,那家伙既然这么不识趣,上赶着要自个儿记起他来,那不给他个终身难忘的教训,岂不是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二章揭帖

    芷云坐在明德书房的桌旁,膝盖上搁着一颗圆滚滚的宠物蛋,双手却有一下没一下地摆弄那盆儿六月雪的盆景,银线穿着米粒大的宝石,系在细长的叶上,越发显得精致又大气。

    昨日乡试放榜了,明德特意去看了看,好些经常在他们文苑书社读书的士子都取得了不差的名次,明德为他们高兴之余,却多多少少有些失落,不过,情绪到还好。

    只是又听说翰林院修撰,李蟠李大人和翰林院编修,姜宸英姜大人居然是三十八年顺天乡试的主考,他更是羡慕不已,这一届的士子就是两位大人的学生了,明德是知道那两位的才学出众,品行极佳,心里对那个让自己误了时辰,没能进了贡院大门的钮钴禄端泰,更是添加了几分厌恶。

    “大爷,格格……”

    七月飘着走进书房的大门,顾不得给两位主子行礼,就喜逐颜开地笑道:“大爷,格格,你们是不知道,钮钴禄府的那个端泰,今天早晨被人赤身裸体地扔出了胭脂胡同,又被野狗追着跑了大半条街,门牙磕掉了两颗,嘴唇还让咬下去一块儿,现在成了兔子嘴儿了,舌头更是只剩下了半个……”

    明德愕然地瞪大眼,本能地斥了句:“胡说什么,这种话,是在格格面前说得的。”

    七月赶紧赔了个不是,芷云低头装作没听见。

    明德板了会儿脸,到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看了正低着头摆弄盆景的妹妹一眼,压低音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消息准确吗?”

    七月脸上隐约露出几分幸灾乐祸,不过,还是摆出一副沉沉稳稳地模样,轻言细语地道:“今天外面都传遍了,要知道,他可是赤身裸体地跑了大半条街……谁看不见啊……”说着,七月便压低声音,愤愤道,“真是活该,让他害了大爷,老天有眼,恶有恶报,他就等着被御史弹劾有伤风化吧……”

    明德深以为然,他虽然是厚道人,可对这种损人不利己,绝人前程的小人,也是厌恶得紧,乐得看端泰的的笑话,只是……老太太挺疼爱端泰的,可别被气出毛病来才好……

    这主仆两个幸灾乐祸,芷云却只挑了挑眉,所以说,毛发血液之类的东西,可千万不能落在法师手里,否则,对方保准能整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年在无限空间的时候,队长要求自己连跟头发都不许随便掉落,她还不以为然,心里想法师本来就稀少,哪有顾忌那么多的。

    现在看来,果然要加倍小心啊,瞧瞧,她只是放了只微型采集器,采集了家伙的两根头发丝,小小地诅咒了一下,以她现在的魔力,连以前十分之一的力量都不到,端泰就这下场了,要是换成厉害的法师整治自己,那还了得!

    本来明德还想去钮钴禄府看看老太太,却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一桩轰动京城的大事发生,一下子打乱了瓜尔佳府的一切计划。

    九月七日秋高气爽,本来是个好天儿,但整个京城喧嚣沸腾,暗流汹涌。

    “士子揭世文?”芷云皱着眉,细细地看桌子上的大字传单,这东西居然一夜工夫就满大街都是了,速度够快的。眨了眨眼,原来如此,怪不得当初明德服了厄运药水,居然还能与李蟠姜宸英交好,闹了半天,这两个考官,注定有这么一劫!

    舞弊案自古以来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更是屡禁不止的,遇上舞弊案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哪朝哪代都有,还很多,不过,因为明德和李蟠、姜宸英交好,她还特意调查了一番,这两个人,可以说是难得的清正官员了,应该不至于做如此自毁名节的事儿吧。

    她不急不慌,可明德却气得脸色涨红,“不可能……李大人和姜大人都不是这种人……我,我出去看看,我去看看他们……”他愤愤地抓起传单来甩到地上,猛地往外冲去。

    七月担心明德闯祸,想拦着,但她一个小姑娘,哪里拦得住明德这么个大男人。

    “格格,您到是说句话啊,这种时候,大爷不远着那两位点儿,居然还往上凑,万一,万一坏了名声,将来可怎么办?”

    芷云眯了眯眼睛,笑了:“急什么,这次乡试,大哥又没有参加,无论这是舞弊案还是诽谤案,都和他没有关系……大哥和两位大人关系不错的事儿,京城里知道的人不少,不说别人,张英张大人和他家的公子,可是看着大哥与那两位结交的,要是一出事儿,立马就撇清关系,那大哥成什么人了。”

    七月被自家格格一番话说得眼晕,她到底年纪小,肚子里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这会儿纵然忧心如焚,可俩主子都不在意,她又能怎么办,只好跺跺脚,出去给芷云泡茶了。

    芷云面上不在意,心里却多多少少有点儿好奇,毕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推开桌上的盆景儿,把揭帖拿近一些,细细读起来。

    一边儿读着,脑子里却已经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儿。

    京师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当然,也同样是矛盾集中之地。所谓京官难做,考官尤其难做,李蟠和姜宸英,毕竟历练不够,虽然说一个是前科状元,一个是前科探花,一个是年富力强,另一个德高望重,但在京城根基尚浅,按照明德的说法,这两个还立志图报,锐意进取,与之相对的,这样的性情,得罪的人肯定也不说,如今忽然来这么一下子,恐怕是百口莫辩,要吃一大亏了。

    芷云把揭帖看完,眼睛说过一抹讽刺,用笔辛辣,言之凿凿,极尽扇动之能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看看,中堂四五家,部院数十人,其子弟都金榜题名——这么一句话,就引得大多数出身贫寒的士子忿忿不平了。

    可是,这上面列的人,有很大一部分她在自家的文苑书社看到过,都是那种读起书来不要命的,加上出身好,又有名师教导,家学渊源,自己也知道努力,这样的人,凭什么不能高中啊!

    再细看这揭帖,虽然貌似言之凿凿,但大多都是传言,像是什么李蟠受贿白银万两,这根本子虚乌有。

    这么看来,虽然不是最后结论,但李蟠和姜宸英很大的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天擦黑的时候,明德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看他神情沮丧,显然是受了很大的刺激。

    “李大人和姜大人……一夜之间,人都佝偻了许多,我,我看着难受……”

    芷云勾了勾唇角儿,眼珠子一转,笑道:“大哥,你不如邀请姚观姚公子他们来讨论一下,看看能不能上书明志,表示愿意接受复试,如今已经满城风雨了,复试是肯定的,但要是他们等着圣上亲自下旨复试,那可就被动了,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呢,要是能办成……说不定,大哥也用不着再耽误三年,岂不是皆大欢喜!”

    对芷云来说,其实对这次的乡试案是舞弊还是诽谤不感兴趣,她只是觉得,这事儿利用好了,说不定能给自家大哥的仕途添加一些有分量的砝码。

    明德眼睛瞬间一亮,立时坐不住了,站起身就往外走,芷云连忙叫住,让十月准备了一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又在里面加了自制的营养剂——“别忙,还有时间呢,你先去看看两位大人,安慰安慰,把自己的想法和他们说说,也好让那两位能稍稍安心……尤其是姜大人,他年纪那么大了,这么一折腾,也不知道身子骨儿受不受得了。”

    “还是妹妹你想得周到。”明德吐出口气,脸上阴郁终于散了些许。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三章复试

    芷云发现,自家这位大哥的行动力挺强的,不过三日,包括被点为乡试第一名的姚观在内,名次靠前的八十九名今科举子,就聚集在了一起,联名上了血书,表明自己绝无舞弊行为,并且要求复试。

    明德更是以旁观者的身份,针对那封揭帖,认认真真地写了一篇辩论文章,有理有据地对其进行驳斥,那揭帖是匿名,可是明德却是光明正大地表明身份,再加上他并没有参加乡试,对方总不能说他也是舞弊的士子之一,此举乃是为求私立。况且,明德的文章确实很有力度。这一‘辩驳的声音’横空出世,顿时也引起了满城哗然。

    整个京城的局面更加地混乱了,到处都有各持己见的士子们在大街小巷,酒楼茶馆,聚会争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物议沸腾。

    不过,明德的名气,到是很快大了起来,而且,名声还很不错,哪怕是那些坚信考官徇私舞弊的士子,对明德表现出来的学识修养,也很是钦佩,也不觉得他相信自己的忘年交有什么不对,哪怕刻薄的,最多也就当面说几句他识人不明,被人骗了。

    当然,这其中有没有芷云又炼制的那两瓶子福灵剂的效果,可真不好说。

    总之,明德本来只是个普通的八旗子弟,可是现在,他的名字估计已经上达天听。

    事情是越闹越大了。

    十月,那位惯会挑事儿的所谓剧作家孔尚任,弄了一部讽刺朝廷科举的《通天榜传奇》,在京城各大戏院上演,更是掀起了京里对顺天乡试的狂议如潮,好事者传播流言蜚语,推波助澜,无有例外,矛头一概指向主考李蟠和副主考姜宸英。

    明德和姚观一众士子自然也是针锋相对。

    外面闹得很厉害,芷云呆在家里不是安心地用魔力滋养自个儿的宠物,就是窝在炼金实验室,除了每日吩咐十月做些好吃的给明德,再配上营养剂之外,一概不管不问。

    到是那个匿名写揭帖的,让芷云给找着了,这不是什么难事儿,撒出去一批类似小卫星的‘魔眼’,整个京城就都在她的视线范围内,消耗的材料虽然多了点儿,但到底物有所值,芷云不心疼。

    不过,一从晶球里面看见那个写揭帖的,得意洋洋的中年文士进了太子府,芷云立马把将这事儿透露给明德的念头掐死了——至于太子为什么参合这种事儿,那和芷云有什么关系?她甚至连这事儿最后的结局为何都不关心,反正只要明德能从中取得好处就够了。

    一整年,就这么喧嚣忙碌地过去了。

    一直到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三,随着江南道御史鹿佑上书康熙帝,弹劾顺天乡试正副主考官,李蟠姜宸英,而以大学士张英为首的一众官员挺身而出,加以驳斥。这桩乡试大案,终于进入了尾声。

    ——分割——

    芷云好笑地看着明德坐立不安地在书房里转来转去,笑道:“大哥,咱们家地板不太厚实,你可千万别给磨塌了,修理是需要花费银子的……”

    最近芷云的心情很不错,不说魔力稳定而迅速的增长,只这一只虽然还未破壳而出,但已经隐约能与她心灵沟通的喜马拉雅雪豹,就足够一向情感波动不明显的芷云大小姐面露笑意了。

    明德却没工夫体会自家妹子的幽默,脸色苍白地咕哝:“……圣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说他不相信两位大人,为什么没有严加议处……可他要是相信……那为什么还不放了两位大人……”

    得,居然用‘他’来指代当今天子,自家大哥还真是……芷云眯了眯眼睛,拿起书来啪地一声,摔在桌子上,凉凉地道:“正月二十八,圣上亲自出题复试,除了乡试所取举人之外,因故未能考试的士子也可参加,这可是天大的恩典,要能得中,就是正儿八经的天子门生,大哥啊,自从乡试之后,您好像一天书都没正经看过了,怎么,也不怕到时候考不好丢人现眼?”

    看着明德还在发愣,芷云叹了口气,点了点桌子,笑眯眯地道:“大哥,如果你真心想走仕途,也许你应该注意一点儿朝廷的动向,那个煽风点火的孔尚任,可是被罢官撤职了……”

    明德愕然地看着自家妹子,见她像是什么都没说一般,脸上一派天真无邪,拿了块儿小点心,小心地填到嘴里,眯着眼,红扑扑的小脸儿煞是可爱……不知怎么的,心里便一松,在椅子上落座,“哎,我们家团团变成小机灵鬼儿了……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拿起书,明德一时却看不进去,他总是觉得,身为女孩子,如果太聪明,看得太透彻,将来,恐怕在夫家会吃亏受罪的,毕竟,哪个男人嘛,还是喜欢娇憨可爱,最好是笨笨的女人,不会喜欢那些特别精明的。

    看着妹妹越来越出落地明媚的姿容,明德的头,开始隐隐作痛了,也许,每一个疼爱妹妹的兄长,或者是疼爱女儿的父亲,看着捧在手心儿里的宝贝渐渐长大,总是会忽然冒出一些‘甜蜜’的烦恼,心里总是七上八下地,既会关注那些适龄的男人,又会不自觉地带着敌意……他们满族的姑奶奶,必须要经过上面阅看之后才能嫁人,就算是为了妹妹不会被胡乱地指给某个纨绔子弟,他也要上进才是,只有自己有了本事,妹妹的幸福才有保障啊。

    就在明德再一次地紧张备考中,新年过去了,正月二十八日来临。

    这一次复试回来,明德出了一身的冷汗,连连感叹气氛实在紧张的不得了,要不是他的里衣上刻了透气保暖的法阵,说不准要受不了压力发挥失常了。

    “哎,不愧是圣上亲自主考……我是吓得从进了内廷以后,根本就没敢抬头,更别说一睹天颜,离得那么远,恐怕就是想看也看不见的……不过,吾考得——还行。”

    明德凑过去,一把把妹子抱起来,转了一个大圈儿,脸色兴奋地潮红,虽然还没有发榜,可他到像是已经中了似的。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四章风波平

    ‘还行’这两个字,果然还是太谦虚,三十九年二月一日,复试之榜公布之后,明德高居榜首。

    说来也在意料之中,顺天乡试的录取人员,没有一个人黜落,全通过了,都能参加这年的会试。当然,名次上还是做了一些微调,像是明德占了第一,而原来的第一名姚观排在第三,第二名变成了宿迁考生徐用锡。

    其实,能得前几名的士子们,也说不上谁学问好,谁学问不成,不过是看考官比较喜欢什么样的卷子罢了,明德的答卷,显然是很幸运地迎合了上面的心思,所以排名第一,当然,也有可能是看在他是旗人的份儿上,毕竟,这个年头,愿意用功读书上进的旗人,可不多见。

    总之,至此为止,一场震动朝野的大风波就此平息了。

    虽然说往年会试之前也会有复试,但那不过是面上的事儿,随随便便过一次就是,没人放在心上,可今年因为舞弊风波闹得天下关注,圣上亲命试题,还是在内廷考试,那可大不一样。

    所以,今年这些通过复试的举人们,也格外的风光,明德身为满洲八旗大姓瓜尔佳家的子弟,自从发榜之后,家里更是再没有片刻安宁,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一大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亲戚,好像一下子全记起族中还有这么一位子侄小辈儿。家里乱成一团,偏偏都是族谱上有名有姓的亲戚,还不能不理会。

    这些人跑来塞钱,塞地,甚至是塞人,就算明德不想要,人家一片好心好意,总不能耷拉着脸,给人家难堪吧,至少也要和颜悦色地招待,这样才不得罪人啊。

    明德到底年轻,应对这些,心里多多少少有些犯怵,幸亏钮钴禄府的老太太和他舅舅凌柱派了两个家里经验丰富的管事来帮忙,这才勉强应付过去。

    不过,外面的热闹和芷云无关,她年纪小,哪怕那些夫人们想要来串串门,顺便给明德说个媳妇,那也找不到芷云这么个小姑娘头上。

    屋子外面布置一层静音法阵,把一切的喧嚣都搁在自己的空间之外。

    芷云小心翼翼地将魔力注入那颗越来越亮的宠物蛋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晚霞的余晖开始透入珠帘的时候——

    喀嚓一声。

    宠物蛋裂成两半,一只湿漉漉的,只有巴掌大小的‘小猫咪’挪动着四只小短腿,磕磕绊绊地冲到了芷云的怀里,一股纯然的喜悦涌上心头,芷云吐出口气,轻轻地伸出手指,摸了摸雪豹柔软的,温暖的额头,看着小猫咪毫不设防地对着她露出脖颈,让她的手指可以轻易地在那脆弱的咽喉处徘徊。

    芷云笑了,看来,这小东西会成长成一只好魔宠。

    ——分割——

    “咦,哪来的猫?”

    一个上午的忙碌,好不容易摆脱了登门造访的一批‘亲朋好友’,明德按了按有些酸痛的额头,刚考虑着要不要挂个闭门读书的牌子,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准备会试,就看见自家妹妹肩膀上挂着只小猫儿,手里拎着个食盒走进客厅。

    “今天刚从蛋里孵出来……可爱吧。”

    明德愣了:“……猫是……蛋里出来的……”自从妹妹有了一个神秘师傅之后,明德觉得自己以往的一切见识都成了浮云啊浮云……就算有一天妹子说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他也不应该觉得惊讶。

    “不说这些,我的好大哥,现在没事儿了,您难道不该去和李大人、姜大人聚一聚?”芷云把食盒搁在桌子上,推到明德面前,笑道,“十月准备了些酒菜。也不知道合不合两位大人的口味儿。”

    “啊。”明德一拍脑袋,“差点儿把正事儿忘了……还是团团想得周到,十月做的饭菜,姜大人可是喜欢得很,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要多带些去……”

    话音未落,明德已经拎上食盒兴冲冲跑出了大门。

    芷云只是莞尔,觉得自家大哥别看外表挺踏实稳重,实际上,性子颇有些急如风火,还是要磨上一磨才好,不过,也有好处,他这样的性子,才能让人觉得是忠臣,直臣,没有花花肠子,比较容易得到上位者的信任。

    这一次复试之后,康熙其实也知道李蟠和姜宸英没有罪过,只不过,这事毕竟是闹得这么大,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康熙还是把李蟠和姜宸英叫去狠狠训斥一番,不过,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两人均只是降了一级,还原职留用。

    能在朝廷上混出来的官员哪个都不是傻子,心里全有数,李蟠和姜宸英并没有失去圣心,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又寻个由头把他们升回去了,一下子,本来有如过街老鼠一般的两位状元探花,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

    只是,李蟠和姜宸英自此之后到有些心灰意冷,特别是姜宸英,他年纪本来已经不小,这么一折腾,又是气又是吓,要不是有芷云的营养剂调理身体,能不能过了这一关,还真不好说。

    明德兴冲冲去见了两位大人,回来的时候,却是神色黯淡,精神也不大好。

    “李大人的头发白了好多,像是老了十几岁的样子,姜大人……姜大人也瘦了,看着身上就像是只剩下骨头……还说,还说等风头过了,要告老还乡,回家调教调教孙子,安度晚年什么的……看得人心里难受……”

    芷云听了,也没有怎么劝慰,明德既然要走官场这条路,如今这种事儿,以后还会遇见不少,他总要面对的。

    不知道历史上的三十八年顺天乡试案后,李蟠和姜宸英到底是个什么结果,不过,如今这个结果嘛,对这两位来说,想来已经算是万幸,能在舞弊案里脱身而出的,整个清朝都不多见。

    虽然心里不大舒坦,不过,关系到自己和妹妹的未来,对他人生有极为重大意义的,即将到来的会试和殿试,还是很快地就把明德的心神吸引住了。他果然挂了闭门谢客的牌子,安安心心地窝在家里读书用功。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五章初长成

    四年的时光转瞬而逝,如今已经是康熙四十二年了。

    天上飘下朦朦胧胧的雨丝,明德走进书房的大门,身边的小厮帮他去了顶戴,换了一身儿宽敞的常服,又伺候他洗了脸,才小心翼翼地退下去,明德伸了伸腰,在椅子上坐下,随手拣了本书,拿在手里,当年稚嫩的少年,如今已经变成了稳重成熟的俊美青年。

    这四年来,他可谓是官路亨通,从殿试被钦点为探花郎,做了翰林院编修,四年来虽说小波折有一些,却是稳稳当当地做到了如今的侍讲学士入值南书房,绝对是天子近臣,圣眷正隆……不过,最近康熙貌似露出一点儿把他外放锻炼的意思。

    “老爷。”

    明德一回头,笑着接过新婚三个月的妻子捧过来的茶杯,抿了一口,才道:“岳父大人如何?心情可还好?”

    张如燕闻言莞尔一笑,闭口不言,只是眼睛里的点点笑意,却是把明德的好奇心给勾引起来,听说昨天岳父老家的管家来了一封信,说是有一个姓叶的秀才,把家里给告了,具体情况虽然不清楚,但今天见自己的那位大舅子一说起此事就笑得前仰后合,差点儿背过气去,想来是一件儿挺有趣儿的事儿。

    明德还待再问,就听张如燕笑道:“妹妹刚才来过,要老爷回来之后,到西厢去见她……”

    明德一听,再也顾不得管别的,连忙站起身,匆匆而去,自家妹子已然憋在西厢半个月没有出门,明德早就心里发慌,只是因着芷云的西厢房一向不许人进——事实上,就是想进也打不开门,所以只能听之任之,这会儿听说妹子‘出关’,当然是喜出望外。

    看着自家丈夫急匆匆的样子,张如燕还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想想夫家和自己娘家不一样,只有老爷与小姑两个人相依为命,感情比别家的兄妹好一些,也能理解。

    如燕是大学士张英家的三小姐,按说满汉不通婚,如燕不应该嫁给瓜尔佳明德的,只是不知道张英为什么就是相中了明德这小子,竟然亲自去求了康熙,为他们两个人指了婚,本来康熙还有些犹豫,但耐不住张英厚着脸皮纠缠,哭笑不得之余,终究还是允了。

    外面的雨丝还是淅淅沥沥,张如燕微笑了一下,便出去吩咐下人们摆饭,远远地看见七月和十月两个明眸皓齿,美丽得惊人的丫鬟身姿婀娜,盈盈而至,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戒备和忧虑。

    三个月前,张如燕出嫁到瓜尔佳府,乍一见到小姑瓜尔佳芷云,登时被惊得几乎失态。

    她本觉得自己德容言功样样也算拿得出手,尤其是容貌,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婉约秀美,却并不娇弱可怜,反而健康靓丽,京城满族的姑奶奶们大多身量高,容貌或者有好的,但到底比不上汉家小姐精致,可今日一见,方知大错特错,自家这位小姑年纪尚幼,身段还不曾长开,可她的美貌,已经清清楚楚地显露出来,那种美丽,用言语简直无法形容。

    皮肤雪白,嫩得几可掐出水来,一丝瑕疵都没有,整个人就像是被上天精雕细琢,无一处不可爱,无一处不动人,偏偏还并不给人‘祸水’的感觉,反而有一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人们都说京城第一美女是年家的小姐年如玉,以前如燕也觉得年家的那位美丽迷人得很,可是现在看到了自家这位小姑,却觉得,年如玉的美,多少有些造作,远远不如芷云格格美得自然。

    不光是瓜尔佳芷云,连她身边的两个丫鬟也俱都是罕见的美女,当时,张如燕难免有些心凉,总觉得明德天天见到这般美色,恐怕对自己……

    不过,经过三个月的相处,张如燕终于无语地确定了,自家的老爷根本就没有美色的观念,在他眼里,只要不缺胳膊不少腿儿的,都是好的,对着七月、十月两个绝色的丫鬟,一点儿歪心思也不曾有……幸亏,他到底还知道自己的妹妹好看,没有瞎了眼睛。

    想到瓜尔佳府三个月的生活,张如燕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真自在啊,虽然一开始因为小姑要自己签了一张看不懂的,古里古怪的契约,而多多少少有些别扭。

    但是,不得不说,生活还是极为惬意的。因为没有长辈,所以不用立规矩,明德厚道又体贴,小姑也不刻薄,家里的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机关有用又可爱,奇妙的浴室厕所,生活方便,书房的藏书也是多得惊人,各种有趣的话本游记尽可以读个够。

    如燕相信,再也没有哪一个从爹娘的女儿,变成人家的媳妇儿媳的姑娘,能比自己更幸运了。

    明德来到西厢的时候,芷云正在自己的半位面里往外搬那些泛滥成灾的‘人参果’,喜马拉雅雪豹阳阳正在魔植园里疯狂地上蹿下跳……

    芷云是在两年前打开自己的半位面小窝的,这个半位面当初兑换时候贵得离谱,自己的加上自家队长存了大半年的所有积分,才把它据为己有,不过,也算物有所值,虽然当初只有二十亩左右的面积,但它属于成长型的活半位面,如今已经高达五百亩了。

    里面有一个魔法植物园,一个炼金实验室,三个储藏室,一个大型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除了有关神秘学的资料书籍是芷云搜罗的以外,其它的各种各样的资料,全是队长欧阳的功劳,芷云随便翻了翻,居然还翻出一本淑女养成手册来,弄得芷云哭笑不得,你说,那家伙一个大男人,还是在无限那种地方生活的大男人,要这种书干什么,玩萝莉养成?

    队长他简直是有收藏癖,见什么就想要什么,储藏室里大多数无用的垃圾,全是他弄来的,以前芷云每一次清理储藏室的时候,都要把自家那位英明神武的队长大人在心里臭骂一顿……可是现在,看着堆得满满的,施加了空间魔法的储藏室,却忍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队长大人啊,您真是个大好人。

    至于住的地方——就是芷云在地球上生活了好些年的海边儿别墅复制品,生活起居物品一应俱全,环境也一样,连海都有,当然,是迷你海。

    “团团?”

    “……等一下,大哥。”芷云一只手抱着个黄玉匣子,另一只手揪住阳阳的尾巴,拖拖拉拉地打开门,笑道,“哥,今天请你和嫂子吃点儿特别的……”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六章人参果

    芷云喀嚓一口,把一个嫩嫩的,金黄色的‘肩膀儿’咬了下去,明德看得眼皮子直跳。

    张如燕也很纠结,手里捧着五官齐全,除了颜色不大对,其它怎么看怎么像个‘婴儿’的果子,哭笑不得,闻着香气扑鼻,引得人肚子里的馋虫咕咕乱叫,可是——这又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果子,心里也是惊讶不已,天底下居然真的有‘人身’果儿?这么神奇的东西要是让外人看见……如燕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忧色,欲言又止地看了芷云一眼。

    芷云却只当没注意,乐呵呵地看着他们,自顾自地吞了两颗果子,让七月侍候着漱漱口,擦擦手,才笑着让七月把果子收了,换上一盒子形状正常的——椭圆形,金色,如雪梨……“咳咳,大哥,大嫂,既然您二位享受不了极品的‘人参果’,那就吃点儿一般的凑合一下算了。”

    如燕一愣,明德也松了口气,不过,一抬头看着妹妹似笑非笑的眉眼,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调皮,看哥哥嫂嫂出丑,就如此有趣?”

    芷云眯了眯眼睛,也不反驳,只示意明德和如燕赶紧尝尝,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拒绝,由着十月帮他们两个把果子切开,含了一片儿,刚一入口,明德的眼睛顿时放光,一股子清爽的滋味儿一下子从咽喉蔓延到肚子里,疲惫了一整日的身体,居然轻松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其实,芷云特意把人参果培养成婴儿形状,让人一见惊心,不自觉就认定它们肯定不凡之处,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吓一吓自家的大哥大嫂,虽然的确是想着将来计划进行的时候,拿它糊弄人用,但,糊弄的却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位。

    这人参果不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常见的那种‘茄瓜’,而是队长在无限世界里购买到的奇异种子,又让芷云在魔法植物园里栽培成功,当然,效果不可能像《西游记》里那么逆天——

    《西游记》里说,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若真如此,芷云哪还有耐性去培植?一万年之后,她早化成灰了。至少芷云在魔植园里栽培的人参果,一日就有大约五六百颗成熟,除了一部分入药,一部分食用,芷云还挑了一些好的酿酒用了,可是,还是有些泛滥成灾。

    还有什么——“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要真如此神奇,那自家队长也没本事搜罗来这么多种子。

    目前这人参果确实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的功效,但是,这都是因为它是用魔植园里的生命泉水,配合魔法培植出来的。

    当年芷云的魔植学总是没什么进境,魔法植物园里稍微娇气些的药材植物就是种不活,不是魔法注入太多,就是不够用,所以,芷云一狠心,背着队长,拿自己攒下来的点数,换了一口生命之泉,结果,让队长给骂了一顿。

    这生命之泉虽说名字好听,也有很强的增强生命力,疗伤止痛,治疗疾病的作用,可是,当时他们确实用不着,无限世界有很多又便宜,又有效的疗伤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延长生命的法子更是数不胜数,再说,只要剩下一口气,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儿,任务完了,回到空间,照样能恢复如初,这生命之泉除了昂贵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那时候芷云挺后悔,可是,现在却无比地庆幸自己的一时迷糊。如果没有生命之泉,魔植园就算废了,那样的话,想在如今这个地方找到可以炼制药剂的植物,绝对千难万难。

    明德和如燕满意地各吃了两颗果子,虽然还想吃,可是马上要吃饭了,两个人都不是不知道节制的那种人,还是依依不舍地让十月拿了下去。

    用过饭,芷云便回了房间,明德却没去书房,反而拉着如燕回了卧室。

    “老爷?”如燕见自家老爷在房间里绕来绕去,脸上似有疑难,不由好笑,她这个相公在外向来稳重,总是摆出一副严肃模样,就连圣上也夸赞他年纪虽小,却无丝毫浮躁之气,可堪大用,可是,在家里,他却喜怒形于色,心里想什么,面上就表现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这样的性子,她虽然觉得不大好,心里到是喜欢的。

    “团团今年十二岁,明年就要选秀……是不是该请个嬷嬷来教教她规矩,她身边儿现在的崔嬷嬷虽然好,但对她过于溺爱,我瞧着在崔嬷嬷眼里,从来不觉得我们团团的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是……还有,那什么女红啊,管家之类,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该上上心……”

    扑哧……

    “如燕?”

    “咳咳,老爷喝口茶,歇歇气,妾身明白老爷的意思。”如燕挽着明德坐下,从床头拿了个小巧玲珑的荷叶荷包递过去。

    明德接过一看,见荷叶绣得栩栩如生,做工好的连针脚都看不见,不由惊讶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妹妹做的。”如燕摇摇头,她也觉得奇怪,平时总见自家小姑窝在西厢里鼓捣些看不懂的东西,根本不见她练习女红,可是,她那双手,却是巧得惊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异禀?

    不多想,如燕又拿了明德的腰带,鞋子,帽子,小配饰,一个个摆给自家相公看,“看看吧,你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妹妹亲手打理,她的女红,妾身可万万比不上。”

    明德愣了,惊讶地抬头:“我竟然不知道?”一股暖流涌上,愧疚也不由袭上心头,妹妹亲手给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他这个自以为最疼爱妹妹的大哥,居然没有注意到,还以为是针线上人做的。

    现在想想,自己也未免太粗心,如今不说,当初刚刚安家,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自己的衣服鞋帽也一向贴身又舒适,不是妹妹亲手做的,还能是谁?

    如燕拍了拍明德的手,莞尔笑道:“所以……老爷不用担心,咱们妹子的女红也好,厨艺也罢,全是顶尖的,就是规矩,她也不是不懂,不过是在家里,松快些罢了,有外人在,芷云的行走坐卧,可从不出半点儿差错……”

    看着明德若有所思,又很骄傲的脸,如燕心下感叹,岂止仅是没有差错,芷云格格哪怕是不出声儿,也能让人如沐春风,行止就算很随意,给人的感觉也是大气爽快,而不是没有规矩。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七章嬉戏

    半位面的实验室里,一个三米高的炼炉中闪烁着火光,旁边的传送带裹挟着一批又一批闪闪生辉的金银珠宝灌进炼炉里,不一会儿,这些金银珠宝就去芜存菁,注入魔法,变成了一堆方方正正的金属箔片,从另一个门输送出来,被吞进牛型构装体的肚子里,运进了储藏室。

    哎,芷云站在一边儿看着,心里却想,要是大哥知道自己这么败家,不晓得会不会惊晕过去?

    实验室里纵然开启着十八个寒冰法阵,可是还是又闷又热,只在里面呆了小半个时辰,芷云就有些受不住。这具身体,毕竟不如以前的皮糙肉厚,不等这一批材料处理完,她就早早地回了家里,让七月、十月烧好水,准备沐浴。

    不是不想在自家的别墅里面洗,可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府里有心灵手巧的小丫鬟们伺候着,可在半位面中,细心体贴的构装仆人没有做出来之前,那就得万事自己动手,芷云也只好暂时放弃别墅中那也算方便的按摩浴缸了。

    浴池中,乳白色的晶莹剔透的液体,隐约散发着一股清爽的香气,芷云一只手举着琉璃的高腰酒杯,看着里面金黄色的蜂蜜玫瑰露,另一只手捏了一颗圆溜溜的花生,塞进嘴里。

    矗立在浴池旁边的桌案上面,立着一个看起来怪模怪样的蓝色八脚蜘蛛,这是芷云闲暇时用制作浮空城的边角料儿随手做的,都是极品的好材料,所以不像真的蜘蛛那么狰狞,反而显得很精致漂亮,它的四肢灵活而又锋利,轻轻地扫过陶瓷碟子,里面的花生就果壳分离,一颗颗饱满可爱的花生仁被分进白瓷碟子,而花生壳则进了地上的木桶中。

    七月和十月捧着个玉盒儿,将里面银色的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芷云那一头青丝之上,随着药膏渗入发丝,本来就有如瀑布的长发变得更加光亮柔顺,连十月这个一直为自家格格梳头的小丫鬟,都有些爱不释手。

    芷云习惯一边沐浴一边思考,有的时候还会考虑自己的炼金术实验,所以,这间浴室中,除了潺潺流水声,再无一丝杂音。

    随着十月的纤纤玉手在芷云的头上揉捏敲打,一个指甲盖儿大小的小圆球儿一出溜,从头发缝隙中钻了出来,沿着芷云的手臂,摇摇晃晃地往上爬。

    只听扑通一声响,七月和十月一低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东西钻进了芷云手中的琉璃杯里,两个丫头对视一眼,耸耸肩,对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各自继续自己手边儿的活儿,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一会儿,金黄色的玫瑰露消失无踪,杯子里的小东西打了个饱嗝,晃晃圆滚滚的肚皮,伸着四只小短腿儿就开始沿着杯子向上爬,可惜——这么个小东西想要在光滑的杯壁上行走,未免太困难了些,它上上下下地磨蹭了盏茶工夫,还在杯子底下趴着,小东西转了转脑袋,终于不耐烦地呜咽了一声——

    砰——

    琉璃杯炸开,本来只有指甲盖儿大小的小东西,一瞬间变成个体态修长,身上有着漂亮的银白色斑点儿的雪豹。

    “重死了。”芷云哭笑不得地搂住把一颗大脑袋往她脸上凑的阳阳,低声呵斥了句,“变小一点儿。”

    阳阳很听话地打了个滚儿,变成了家猫大小,翻身漂浮在水面儿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由着芷云伸手在它的肚皮上轻轻抚摸,像是极舒服地眯起了眼儿,连咽喉里都冒出一阵咕噜噜的嘶鸣声儿。

    十月和七月看着自家格格和她神奇的爱宠在水中嬉戏,连忙手脚利落地把杯子的碎片从浴池里清理出去。

    这个澡,一洗就洗了一个多时辰,芷云才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梳妆打扮好,掐着点儿过来的崔嬷嬷展开一件狐狸毛的大衣,把芷云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位崔嬷嬷是宫里放出来的,因为不想嫁人,又正赶上明德给芷云找教养嬷嬷,见她规矩不错,人长得也周正,性子和顺,便请了回来,也不知怎么的,这位崔嬷嬷一见当时只有九岁的芷云就喜爱上了,对着这个小格格是衣食住行,事事尽心,关爱得很。

    明德一开始还纳闷,心里担心这崔嬷嬷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结果仔仔细细调查了一通,见她的确是身家清白,也没和外人有什么勾连……最后也只能感叹人的缘分奇妙,自家宝贝妹子就是招人喜欢。

    “格格,奴婢熬了一碗黑芝麻糊,您趁热喝了,对身子有好处。”崔嬷嬷护着芷云,身子外倾,把带着寒气的风牢牢挡在外面,不让芷云吹到一丝半点儿。

    芷云点点头,见前面书房的灯亮着,不由笑问道:“大哥没去文苑书社?”

    如今的文苑书社可不光是京城这一家,四年之内,明德在全国各地开了五十八家书社,都是请落第的秀才帮着打理着,有的时候也临时招一些准备参加科考,出身贫寒的士子帮忙,让他们既可以有份工作糊口,又有充分的时间读书,反正开书社嘛,现在又不指望它赚钱,明德也不过想靠它得个好名声,用不着死死把在手里,所以,管起来到是轻松得很。

    而且,多和文人士子接触,对明德来说,也是好事儿。

    就说今年康熙爷五十大寿,百官都在南巡之前敬献寿礼,什么金银马鞍啊,名贵缎子啊,各式各样的寿礼一大堆,当时正赶上芷云把家里所有的银钱都提出去买了材料,手头儿紧得很,根本没有余钱,明德一想,干脆请各地文苑书社的士子们帮忙,和自己一块儿写了一万个不同的寿字,然后绣成了屏风,送了上去。

    结果,这些寿礼里面,虽然明德进呈的算不上珍贵,却独得了康熙的赞赏。还赏赐了明德不少东西,可谓是稳赚不赔。

    “大爷和舅爷在书房里闲聊呢。”听了芷云询问,崔嬷嬷眼睛里闪过抹笑,压低声音道,“格格不妨去看看,听说舅爷老家的管家来了京城,在张老爷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位老管家伺候了张家三代人,如今是年过八十,张老爷也拿他没办法,为了躲他,张家两位爷一个进宫了,一个躲咱们家来了。”

    芷云脚步一顿,这才想起来似乎听大哥说过,在张家的老家桐城,好像有人把张英给告了,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八章六尺巷

    张廷玉和明德说了会子话,也没多大工夫,明德就进屋来,携着芷云和他媳妇一块儿去张家‘串门’。

    张英和明德翁婿关系不错,张夫人吴氏因为明德家里没有长辈,尤其怜惜两兄妹自幼失怙,对他们俩儿关怀备至,简直当儿子闺女来疼了。

    明德也担心家里没有女性长辈,自家妹妹有什么话儿不方便对他一个大男人说,所以便经常带着妹子到张家串串门儿,有的时候还把她放在张家几日,虽然不大合规矩,但这么个情况,也没人能挑礼。

    只是有时候钮钴禄府的老太太看不过眼,总是劝说明德把芷云送到钮钴禄家教养,可惜,芷云是没什么兴趣面对自家舅母那张越来越复杂的脸,她总觉得,自家那位舅母,简直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再说,家里多舒服,哪会主动凑上去找不自在……

    进了张府,男人们去客厅,女人们却也没进后堂,而是隔了屏风,坐在后面看热闹。

    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张家大面上的规矩虽然严,可是,家人之间的关系向来轻松亲厚,对闺阁女子的教养也很开明,并没有把女儿们拘在屋里,张英在家,也和在外面的那种谨小慎微,严肃古板大有不同,时不时地还会跟自家的儿子女儿开开玩笑,只要不是什么朝廷大事,从来不避讳自己的妻女。

    芷云安安静静地坐在绘了观音坐莲的屏风后面,上手是张英的夫人吴氏,左手边儿是张廷玉的夫人李氏。

    婆媳两个凑在一块儿唧唧咕咕地低声说八卦,手里拿着绣活儿,不过,看她们大半天连个叶子都没绣上,大概也就是摆摆样子罢了,没认真去绣,也是,这些大家出身的小姐,女红什么的能拿得出手,不至于丢人就好,谁还指望她们真绣出多好的东西来?

    芷云自个儿捧着一本游记,自顾自地捡了几块儿梅花糕,掐碎成小块儿,递给窝在怀里的爱宠阳阳吃。

    大嫂如燕在后面准备点心,十月和七月两个小丫头帮忙。

    女人们相处的极是和谐,连芷云都挺享受这样松散的气氛

    前面厅堂中,张家老爷子张英,二儿子张廷玉,三儿子张廷璐对着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老管家,每个人表情不同,张英脸上带着几分哭笑不得,张廷玉抱着肚子闷笑,张廷璐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也只有明德摆出一副钦佩至极的表情,冲着自家岳父人大道:“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好诗,真是好诗,岳父大人,您老以德待人,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他这一句话,捧得张英眉开眼笑,芷云却是眨了眨眼,睨了这位张大学士一眼,心道:自家这位大哥还是嫩了些。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听老管家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长时间,芷云也听明白了——

    前些日子,张英家要翻修老宅,地界紧靠着邻居叶家。

    叶家的当家叶秀才,看了看张家想修的院墙,见紧贴着自个儿家,心里不乐意了,就提出要张家在中间留出一条路,以方便他们家出入。

    但张家的老管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为人没别的什么,平日里就是好贪点儿小便宜,锱铢必较,他一看,自家的地契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至叶姓墙’。

    心里一琢磨,他们现在按着地契打墙,有什么不对的?就算是要留条路,也应该两家都后退几尺,这才公平。

    这会儿张英在京为官,二公子张廷玉也有出息,老管家心里正得瑟得很呢。他可是堂堂宰相家的总管,这样建墙又是有理有据,叶家一个穷秀才的意见,哪里值得搭理。

    于是,很快就沿着叶家墙根砌起了新墙。这个叶秀才也是个有意思的,居然不管不顾,自己动笔,一纸状文告到了县衙,和张英打起了官司。

    这下子,老管家气坏了,当时一封书信到京城,想找张英做主,却不曾想,主人随手写了手歪诗,就把他给打发了,还让他儿子拆了院墙,退后三尺再起。这一下,老管家心里不忿,也不顾自个儿的一把老骨头,居然跑到京城,凑张英眼前哭诉……

    这事儿吧,看起来挺简单,不过,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芷云笑眯眯地看着张英,见他装聋作哑,由着老管家浑说,就是不开口,心里却明白,那个叶秀才的小心思,瞒得过明德这样涉世未深的厚道人,可绝对瞒不过张英这只老狐狸。

    要说那叶秀才不过是一个穷秀才,居然和位高权重的当朝大员打官司,只是为了一条路,这么不合理的事儿,可能吗?,现如今能中了秀才的读书人,有几个傻的。

    当然,这不过是件儿小事儿,到不至于往阴谋论上去想。

    就芷云看来,文人最想要的不过一个‘名’字,这个叶秀才,很可能是因为屡试不第,想要出个奇招,在张英身上扬扬名,你看看,他这么一跟当朝宰相打官司,这名声肯定能传扬到京里,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科举的时候,万一碰上个考官,看着他挺眼熟,想起这码事儿,心里一乐,松松手,他就能过了。

    这很有可能,要知道,叶家和张家毗邻而居,叶秀才肯定了解张家老少的为人,心里大概很清楚,张英不可能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己过不去,万一闹起来,他一个穷秀才没关系,张英可丢不起人。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张英置之不理,这事儿不了了之,而最好的结果,却很可能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如果张英果然乡里传说的那般性情,他甚至会就此和张家化敌为友,关系亲昵起来,怎么算,也值得冒险一试。

    芷云含了块梅花糕,细细嚼了,看着前面笑呵呵的张家父子,心道:张英大概也看懂了叶秀才的心思,不过,张英心胸开阔,怎么说也是老街坊,被人利用一下,他也不会掉块儿肉。一件儿芝麻大的事儿罢了……所以干脆成全这位叶秀才,写诗让地,自己也能得个宽宏大量的好名声。

    从张家出来,上了马车,明德还一个劲儿地赞叹自家岳父的心胸开阔,也说那个叶秀才挺耿直,到是个不畏权贵的,芷云只是听着,也不与他解说,反正在朝廷里混久了,这些门门道道,他自然能看得清楚,现在说也无用。

    果然,没过几日,就听说那位叶秀才见了张英的诗句,心中感慨万分,就把自家的墙拆了也后退了三尺,形成了一条六尺巷,还亲自把这件事儿写下来,刻成石碑,立在巷口,别说,这位叶秀才确实有真才实学,故事写得挺动人,简直把张英给捧成了一个仁爱待人的典范。

    这事儿传扬得挺广,还经久不衰,后来就连圣上都知道了。

    不过,这些都和芷云无关,她现在正琢磨着怎么把浮空城的基础法阵雕刻出来,还有,建造浮空城需要的材料众多,光靠自己半位面里的储藏,芷云可舍不得,怎么也得从外界弄一些才行,只是,无论哪朝哪代,金属矿藏都不可能任由私人随便开采,采集车又没有大型的,靠那几个小型的偷偷摸摸采集,还不得耽误十年八年,她哪等得了啊。

    芷云叹了口气,自己的计划,恐怕要快点儿进行,可是,一旦做了,那自己可就算是入了上面那位的眼……

    你说说,有一些清穿女搞风搞雨,那是为了和皇子们谈恋爱,掺和掺和九龙夺嫡的事儿,还有一些清穿女,像是《平凡的清穿日子》里的女主角,只想低调安稳的生活……自己算是哪一种呢?

    第一种肯定不是,她可对谁当皇帝没兴趣,也不关心四四八八什么的。

    第二种,好像也不是。她是个法师,还是个痴迷于炼金术的法师,为了自己的修行,她需要超然的身份地位,需要不受打扰的大环境,需要富贵,需要数不清的资源,这就注定了她低调不了,可同样的,她想要超然,就绝对不能卷进皇家的争权夺利里去,要不然,就被动了,这么说来,在某个方面,低调还是需要的。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九章喜事

    第十九章喜事

    “格格,大喜啊!”

    七月被忽然传来的声响儿吓了一跳,手一松劲儿,牛角梳就顺着芷云那头水滑的秀发出溜了下来,啪嗒一声,摔到地上,碎成了两半儿。

    芷云一低头,看着‘横尸’当场的梳子叹了口气——所以说,这头发过于柔滑,也不全是好事儿……

    “十月?”七月心疼地弯下身把梳子拣起来,瞪了红光满面的十月一眼,“到底什么事儿,大呼小叫的,小心惊了格格。”

    十月却是丝毫不理会七月的懊恼,笑眯了眼睛,“格格,今儿早晨大奶奶身子不爽,请了大夫来看,原来,是奶奶有喜了,如今已经有两个月。”

    芷云听了一愣,随即脸上也显出几分笑模样,七月更是跟着乐得合不拢嘴儿,手脚麻利地给芷云梳了个简单的发式,凑后她穿好衣服,便急急扶着自家格格去看望。

    张如燕肚子里的这个是明德的第一个孩子,全家人都很高兴,明德更是一得到消息,就乐得傻呵呵,差点儿连衙门都不想去了,报喜的人更是天不亮就去了张府,张英和张廷玉都得了消息,人虽然没到,但大堆大堆的药材补品却不要钱似的往如燕屋子里搬。

    芷云进了卧房,见嫂子拥被坐在床上,摸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肚子,脸上的表情温柔的几乎能渗出水儿来,不由一乐:“我可要好好帮嫂子调养调养身子,争取养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侄子出来。”

    “团团!”如燕脸上一羞,隐隐浮现出一抹红晕,美得惊人,芷云看了,高兴之余,却也有些感慨——孩子啊!

    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芷云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一生难以磨灭的伤痛!很奇怪吧!像芷云这样一个一心痴迷于神秘学,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从来不期望爱情的宅女,居然喜欢孩子!

    也许正是因为注定了得不到,所以才憧憬向往。

    芷云暗自里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想拥有自己的骨血,所以这辈子,哪怕知道古代的媳妇难做,妻子难做,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不成亲,一辈子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悠哉生活……

    所以,虽然不能指望和清朝这些**男们有什么爱情,但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也是好的。

    当年在无限世界,根本看不到明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了,芷云不敢想孩子,可是如今也算安稳下来,这个世界再不好,凭她的本事,生命安全还是能保障的,那么,要一个孩子,也就再不是奢望。

    “团团?”

    “啊?嫂子,听说嫂子胃口不大好,小妹这就准备点儿开胃爽口的美食,喂饱我们家小侄子的肚皮。”

    张如燕看着自家这位妹妹难得眉开眼笑,兴致高昂,一向不喜油烟的她,竟然肯亲自下厨,好笑的同时,却也觉得窝心,女人嘛,不就是想许个好人家,终生有靠,如今丈夫疼爱,小姑子也好处得很,自己又有了身子,这一胎无论男女,她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不过……张如燕平缓了眉眼,尽量不把心里的忐忑露出来,如今她有了身孕,不能伺候,也是时候该给老爷纳一通房,七月和十月是格格身边儿的,当然不行,可是,自己身边儿本来给明德准备好的贴身丫鬟,容貌比起这两个来也未免太差了,没有比较还无所谓,这一比较,她也真真拿不出手,要不然……让娘亲给再物色一个?

    虽然这么想,虽然在家里娘亲也是这么教导的,虽然知道要贤惠,要大度,要有嫡妻的风范,要关心丈夫的子嗣,可是,张如燕毕竟年纪还小,如今又是新婚蜜月期,与明德平日里好得蜜里调油似的,又哪里真的愿意……

    这么一琢磨,胃里就一阵翻腾,倚在床边儿干呕起来。

    芷云被唬了一跳,连忙帮着如燕拍了拍后背,又让十月和七月请了大夫来看。

    请了好几个大夫,来来去去的,折腾了大半个上午,只是,这种心理原因造成的害喜,大夫来也不管用,只是开了些止吐的药罢了。

    打发走了大夫们,见如燕还是恹恹的,芷云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嫂子的脸色,她毕竟眼光毒辣,脑子一转,根本用不着去探听如燕的心声,就知道她正想什么,芷云面上不显,心里却多少有些为这个时代的女人难受,从小就受到那样的教育,恐怕没几个新嫁娘会不爱丈夫,可是,既然有爱,看着自己的男人三妻四妾,又哪里能好受得了!

    芷云摇摇头,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她可没有和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抗争的诡异想法,做妹妹的,也不可能去找自己的哥哥,要求受了二十几年封建教育的兄长不许纳妾,只是吩咐十月多做一些开胃的美食,自己也调配了一些营养剂和温和的强身健体的药剂给如燕服用,毕竟,用药多了,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古代的孩子养活不容易,芷云可不想自己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从娘胎里就开始受罪。

    芷云下定决心,哪怕暂时放下制造全息投影仪和其它道具的事儿,把自己的计划推迟,也要先把嫂子照顾好,心里也做好了不惜动用还不多的精神力,影响如燕思绪,也要让她开开心心地生下健康宝宝来的准备。

    却不曾想,第二天再见到如燕,自家这位大嫂已经容光焕发,胃口也有了,也不怎么吐了,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子为母的柔和光晕,那幸福的模样,差点儿闪了芷云的眼。

    芷云心下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