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我躺在摇椅里,问推门而入的妮可。
“我去看过了,他们放着旅店不住,却在郊外扎了营。”妮可往床上一趟,一脸安逸的说。
没错,现在我们已经在双山镇了。
首先,我们找到了一间民宅,三室一厅,家私齐全。客厅有餐桌,厨房有火炉,厕所有马桶,卧室有床,仓库…有人。
当昨天半夜我们决定住进这所民宅的时候,妮可让我先等在门外,然后拿着两把剑走了进去,五分钟后,她拿着两把带血的剑走了出来。接着我们分别将三个卧室中的五个人搬到了仓库里,我保证他们睡得像我们进来之前一样香。妮可说今天夜里得把他们埋了,如果他们老是睡不醒的话。
“他们每十五人一组,每组四人站岗,每两小时换班一次,两军对战也没他们那么警惕。”妮可的嘴角挂着一丝轻蔑的微笑:“没见到安德森,不过他肯定在中军帐里。”
“嗯,我不是不敢去,只是觉得没什么必要。”妮可补充道。
“他们如此紧张该不是因为你吧?”
“不是因为我,难道是因为你吗?”妮可略带得意的笑道:“安德森终于怕了,之前他总是知道我在哪儿,追的我一直挺狼狈,可现在局势反过来了。我知道他在哪儿,他却不知道我在哪儿,嘿嘿,现在该我追他了!”
“这么说现在优势反而在我们这边喽?”
“那到还不至于,各有优势吧。他们的优势在于人多,而我们的优势在于人少,你来说说…”
“我是个诗人,不是个侦探。”
“人多的优势在于,只要他们能找到我,就能杀了我。劣势在于他们找不到。而人少的优劣跟人多相反,我很容易就能找到他们,想把他们端掉却很难。麦克,我认为你没事儿的时候也应该学学这些,随时分析战局也是成为优秀战士的必修课之一。作为一个战士,你不仅要在武技上…”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这两天妮可的话好像开始多起来了,甚至有点儿喋喋不休的感觉。那些她对我爱答不理的日子仿佛还近在眼前,倒让我对现在的她不太习惯了。
“明白了吧?”妮可问我。
“嗯,对,没错,可不嘛,确实是的。”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会用这么方式跟向我提问的老师插科打诨了:“那你又什么计划?”
“先歇着。”妮可笑道:“他们紧张他们的,咱们歇咱们的。等他们觉得我已经跑远了的时候,我再去找他们。”
“难道咱们就不能…真的跑远一些吗?”
“当然不能!”妮可立即打消了我这个想法:“这是自逃亡以来我们最好的机会,我一定要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可你刚刚才说过这很难啊!”
“没错,我是说过。但是总会办法的,不是么?”妮可的眼神开始变得锋利:“我总会想到办法的,一定会的!”
我不再说话。我知道当妮可进入这种状态时,你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了。
“你与其在那儿发愣,还不如把早点给我买上来。”
“啊?”我愣了一下。
“去买点儿吃的来,我饿了。”
“你自己怎么不去?!”我抗议道。
“我是通缉犯,出去会被官兵大老爷抓起来的。”妮可冲我做了个鬼脸,趟的更舒服了些。
我看你才是个大老爷!我没好气儿的嘟囔着,拉着脸向早点摊走去。两分钟后,我拉着脸回来了,两手空空:“早点不是白给的,妮可大老爷,你不得赏我两个?”
一个星期后,我开始怀念曾经的荒野生涯了。这些天里我承担起了一个家庭主妇所要做的全部工作,而妮可就像甩手掌柜似的什么都不干。好像通缉犯都不用扫地、洗碗一样。
我每天的工作是这样的:起床,给妮可打水洗脸,帮妮可把水倒掉,买早点,陪妮可聊天到中午;做饭,洗碗,陪妮可聊天到傍晚;做饭,洗碗,扫地,拖地,陪妮可聊天到深夜;给妮可打水洗漱,帮妮可把水倒掉,给妮可铺好床,陪妮可聊天直到妮可睡着,睡觉。对了,这还是只是我的常规工作而已,当妮可一时兴起时我还得陪她练会儿剑什么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剑不会觉得多累,但是我会。
其实我挺羡慕那些大街上忙忙碌碌的人们的,因为他们每天除了陪老婆,或情人,或女朋友,或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的女人聊天之外,至少还能养养猪、种种菜什么的。
“**瘫了吧!”有一天傍晚我忍无可忍的骂道,接着屁股上就挨了一脚,然后我瘫了整整一晚上。
关于这一个星期的总结:坏处…好吧,省略一万个字;好处,首先我的睡眠质量提高了许多,基本粘床就着,其次我发现在做饭方面我还是挺有天赋的。
“麦克!你这是在菜里放了几斤盐啊,想齁死我吗?!”
嗯,她这话绝对不是对我说的…
“哎!哎!”妮可用手指在我腰上戳了两下。
“又怎么了?”我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问道。
“我睡不着。”妮可幽幽的说。
“照床头上撞一下就睡着了!”
腰被膝盖顶了一下。
“那你想怎么着?”我捂着腰翻过身来,疼得呲牙咧嘴。
“要不…你给我讲个故事吧?”妮可从被窝里探出半个脑袋,撇着嘴,一脸无辜的看着我。
“都几点了?!”我质问她,义正词严。
“哎呀,你讲不讲嘛…”她晃着我的胳膊。
“好了,好了,好了。”我连连答应着,在我这副身子骨被她晃散架之前:“你想听什么?”
“随便啊,你会什么就讲什么吧,只要是故事就好啦。”
“灰姑娘的故事你听过吧?”我想了想,问她。
“没有啊。”
“没有?!”
“是没有啊,就讲这个好了。”
“你的…”我本想说的是,你的童年也太乏味了吧?可我立刻想到了她的童年远远不止是“乏味”就可以形容的,多亏我没把这句话说出来。所以我改口道:“…要求还真不高啊。”
“那就快讲呀。”她凑了过来,就差钻进我怀里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摸了摸鼻头,觉得被她的发丝弄得痒痒的
“从此王子和灰姑娘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我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从杰西卡八岁那年开始,这个故事我已经有至少十四年没有讲过了。
“完了?”妮可问道,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完了!”我斩钉截铁的说。
“这个故事不合逻辑。”几秒钟后,妮可皱着眉头,一脸认真的分析道:“比如说灰姑娘只是换了身衣服而已,王子怎么会就认不出来了呢?还有用穿鞋这个方式找人不太妥当吧,要是遇见一个脚跟灰姑娘一样大的女人呢?还有…”
“所以一般超过十岁的孩子就不会听故事了。”我没好气儿的打断她的话:“行了,我可要睡了。”
“不如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不听,困着呢。”我连忙把枕头盖在脸上。
“不听你可要后悔的哦。”
呼…呼…
“一年前的秋天,在诺伊维尔…”
睡意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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