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末入冬时节,长安郊外,一行人马顶着刺骨的寒风缓缓而行。
这队伍不小,林林总总,足有上千人马,后面更有无数猛兽随行,看上去声势不小。正是几个月前出行的野狼军一行。
虽然长途的跋涉叫人不堪忍受,抱怨不已,但是眼看着要回家了,众人还是兴奋不已。
这一次江南之行虽然未尽全功,没有完成将军大人的预期,但是依旧收获颇丰,几个月间,野兽打先锋,野狼军殿后,当地驻军扫尾,完全成了一条线作业,从水路干到陆路,再从陆路干回水路,扫平了一大片江南恶势力,更缴获了无数财货。
每个人都立功不小,有心人算了算,这一趟下来,小兵进阶校尉,校尉级别的官兵则是晋升两三个品级,类似于程处默等人这些**,更是可以连升两三个官阶,成为中层军队管理者。
而且,因为野狼军的最初设想是为了培养斥候部队,等安定下来,他们很快就会成为各个卫所竞相争抢的对象,以后的前途一片大好,哪怕是最低级的辅兵,有了这资历,混上几十年也能成为边镇低阶守将之类的低阶官员,混上品级,摆脱不入流的官阶。别说辅兵,就连一般的府兵都混不上这待遇,多半是干了一辈子也就最后领个流外的令吏什么的退役。
更别提,这一路上,毫不在乎钱财的百里云的各种私人奖励了,每次查抄,总会有一些边角漏给他们,几次下来,每个人都赚的盆满钵满,就算现在直接辞去军务回家买上几亩地当小地主都成。
不过不同于喜气洋洋的部队,领头的百里云却满脸愁容,借酒消愁。偏生他酒量又好,怎么喝也喝不醉,更加心烦。
这是为何?
却说那次剿灭了骁果军残余后,百里云就直接带着一干家将去了谢家准备提亲。
在他想来,就像是秦琼说的一样,自己现在什么也不缺,地位,钱财,爵位,权利,全都有了,又正当壮年,没理由会失败。
这些人见钱眼开,大不了自己就拿钱砸人。五姓七望现在混得差些,偶尔也会做些买卖女儿的勾当,饶是如此众人也依旧趋之若鹜,没办法,人家家的闺女质量就是好,不说这所谓的名声,单单是才貌便令人神往。可即便是五姓女,也不过千两黄金的聘礼就能搞定,便是嫡亲长女,最多就是万两。
谢晓月虽然在百里云看来是美上天了,但是这也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事实上,她也不过是个破落世家的庶女罢了,以前倒是有个疼她的爹,可问题是他爹已经死了。
老子不差钱,砸上万两黄金,不信你谢家不松手。抱着这样的想法,百里云很是兴奋的来到了谢家。
然而,现实给了他一个嘴巴。
谢晓月竟然死了,而且就在昨日,他来晚了一步。
百里云顿时一阵懵逼,一直意志强大的他也有些不知所措,竟然呆住了。
周围的手下也不知如何是好,他们都是大老粗,也没个主意,只好做好护卫的本职,团团围住百里云护卫在四周。
还是耀祖明白道理,赶紧去寻人问了个清楚,几经波折,寻到了一个谢晓月的丫鬟小菊,才知道各中曲折。
原来,谢老爷子刚刚去世,这帮谢家子弟就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恨不得立刻把掌管家财的谢晓月这个眼中钉除去,赶紧嫁出去,说不得还能赚上一笔丰厚的聘礼。
谁成想几经考虑之后,谢家从无数求亲者中筛选出了给钱最多的杜家小儿子准备嫁人了。才知道,谢晓月早已芳心暗许,在长安的时候看上了别人,据说还是个大官。可是谢家人剩下的这些小辈势利眼的很,他们才不管你什么大官不大官的,和众多江南人士一样,谢家虽然落魄了,但是也看不上李氏皇族管理下的这些新兴暴发户,更别说是谋朝篡位的李世民的手下了。
能立刻到手的钱才是最重要的,便不顾谢晓月的反对,私自与人定了亲事,收了千两黄金的聘礼。这叫他们很是高兴,因为谢家已经不是当年的谢家了,却不曾想,因为谢晓月的才气,竟然能和五姓女一样收获如此丰厚。
昨日便是迎亲之日,谢家欢天喜地的迎接亲友,大办喜宴。等迎亲的人来了,更是热闹非凡。
不曾想,喜极生悲,身为才女,谢晓月自小便极有想法,她早已认定了心上人,怎容的家人为了钱财如此作践自己。便产生了轻生的念头,遣开下人,一把尖刀刺入腹中,自尽而亡!
这下子顿时谢家就炸开了,所有人都没想到谢晓月会如此决绝,在这里尴尬不已。谢家更是难堪,喜事成了丧事,聘礼没了不说,谢家也要遭人诟病,毕竟,谢晓月在江南还是很有名望的,一个远近闻名的才女,竟然被贪婪无耻的家人活活逼死,还有比这更叫人兴奋的谈资吗?
恼火之下,谢家连谢晓月的尸首都没有收,就这么凄惨的弃置在她的闺房。还是她母亲的老管家见状,悲切之下给收的尸。因为谢家家主也就是她大哥震怒,不允许谢晓月埋入祖坟,老管家只得自己找人办理丧事,现寻棺材,人还在郊外的义庄放着,等着明天下葬呢!
百里云一路恍惚的在小菊的带路下找到了义庄,看到了那个老管家,以及在老管家身边静静的躺在棺材里的谢晓月。
虽然已经死了,脸色苍白,但是依稀可以看出往昔的俏丽容颜,百里云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长安的见面。
“你终于来了!哎,苍天无眼,就差一天啊!”老管家见到百里云痛苦的呐喊道。
“哎,好人不长命啊!好在能赶在埋葬前见上一面,也算是不枉小姐的一片痴心了,想必,她在地下也就没了遗憾了!这是小姐死前写的,老奴看过后就收了起来,现在交给你了,百里大人!”老管家感慨一声,颤巍巍的拿出了一方手帕。
“您认识我?”百里云接过手帕疑惑道。
“老奴孙富贵,是小姐娘家带来的管家,从小看着小姐长大的。当初去长安的时候,我就在小姐身边,有一夜,我和小姐在客栈里算计财货,正巧看见了百里大人在亲王府外斩杀数十名刺客。后来小姐又见过一次你,我便暗地里寻人闻过一番,所以认识大人!”孙富贵回忆道。
“杀刺客?是那一晚,难怪当初她似乎认识我,原来我们早已见过了,我竟不知!”这么一说,百里云顿时就明白了,想必是秦王遇害的时候,他当初在秦王府做护卫将军,有一夜在府外杀了无数刺客斥候,没想到身后不远处竟然还有人看到了。想来也是巧合,毕竟天色那么暗,客栈又离得远,谁知道会那么巧呢!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百里云摇摇头,打开了手帕。
那手帕和当初他在长安得到的如出一辙,上绣一根青竹,右下角绣着一个谢字。不同的是,在空白处,多了一行字!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妾身无缘,望来世与君比翼双飞,珍重!云郎,月下独酌,孤独否?”
娟秀的小楷下,一首上邪,道出了谢晓月埋藏内心的无尽哀思,百里云看的泪水横流,那一句孤独否,更是叫他想起了自己身在异世无根无萍的处境,肝肠俱裂,悲痛莫名!
没想到终于有了一个懂自己的人,可是,为什么这么快就离自己而去呢?
狠狠的攥紧了手帕,百里云看着棺材里谢晓月那苍白的面色,红了眼,轻抚谢晓月的面庞,声音嘶哑的哽咽道:“你这一去,怎能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