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秦深的客栈 > 148、众生平等
    秦老板说了,只要购买满80%, 就可以享受客栈vvip服务呢~  “这种烂胚子早就应该从湖悦酒店消失, 仗着自己的关系塞了多少人进来。”

    “还用手段排挤人, 秦哥面试成绩多好啊,就让他弄走了。”

    “秦哥人多好啊,长得又帅,要是进了公司,餐饮部那些小姑娘肯定都围着他转了。”

    “湖心居的章先生回来了,他还问起秦哥来着。”

    “章先生就见过小秦一次吧,两个人关系这么好?”

    “面试公布之前,秦哥给章先生开了一段时间的车。”

    “难怪了,秦深可以和章先生说一声,章先生有权有势,帮一把小菜一碟。”

    …………

    ……

    秦深笑了笑, 不在意群里面那些议论纷纷,“谢谢大家关心,我现在在镇子上经营一家客栈,算是农家乐吧, 要是有缘,可以来看看。”

    “哇, 秦哥出现啦。”

    “小秦自己创业,不错不错。”

    “乡下地方开农家乐啊,要做宣传,要拉客人, 挺麻烦的,好好干吧。”

    秦深就冒了一个泡,没有和大家深聊下去,没有了他的回复话题就渐渐转向了别的地方。

    就像是上面说的,秦深长得好、业务能力强,还挺会做人,没有录用就受到餐厅小姑娘的欢迎,以后要是正式入职了,还不抢光所有的客人?同一个工作单位、同一个工种,竞争来了,关乎到利润大家并不如外表表现的那么平和。

    但,真心朋友也是有的啦,秦深这么好的小伙儿到一个地方还交不到朋友的话,那真是太菜了。

    从群聊里面退出来,秦深点开了马小强的头像。

    马小强:“哥,章先生问你要不要回来。”

    马小强是秦深在湖悦酒店认识的朋友,他年纪比秦深小,就一直喊哥。秦深离开的时候,就介绍马小强给章先生开车。

    秦深:“你帮我和章先生说一声,我不回去湖悦酒店做了,也无法帮他开车了。我爷爷给我留下了一家客栈,现在就经营这个,挺好的。离爸妈孩子又近,乡下地方也没有那么大的竞争力,啥时候你放假了过来玩啊,我做拿手菜给你吃。”

    马小强:“(ˉ﹃ˉ)口水,我一定来,秦哥你做的饭菜最好吃了。”

    马小强:“哥,我看章先生挺欣赏你的,要不是你开客栈了,跟着他做肯定不错,前途大大滴有。”

    秦深:“欣赏又怎么样,给人当保镖、当司机干不了一辈子。”不是一路人,那是天边的月,看看就好。

    和马小强聊了一会儿,突然手机提示自己收到了一条信息,秦深手一抖,脊背生寒。

    小小暖暖的身子靠到了身上,秦深才反应了过来,丢丢睡着睡着就从床的一侧滚到了自己身边,贴着他酣睡着。秦深把被子拉了拉,盖住丢丢的背,做完了这个才深呼一口气点开了信息。

    信息很简单:小秦,我看到你客栈招工的帖子了,老哥哥我做菜有几下子,去投奔你啊,估计明天就能够到,哈哈,可别拒绝我。

    信息发送人:仇宝成。

    发件人不是别人,就是秦深学校食堂里面的大厨,因为都是从滨海省来,算是半个老乡,仇宝成就很照顾秦深,打菜的时候还会多给一块红烧肉。他做的红烧肉那是一绝,大块的肉吃起来一点儿都不油腻,满口的咸香那个满足哦,跟着老师在深山老林里面转悠一个月回来,最想的就是这一口。

    仇宝成不承包食堂之后回乡,在家乡救一个跳江自杀的人自己没有出水,留下老父老母并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儿,令人唏嘘。

    出事后,认识的人还凑了钱送过去,秦深作为学生没有没有多少钱,就省着伙食费拿出了一千。

    秦深愣愣地看了一会儿,眼含怀念,过了一会儿发了“好的”过去。

    他晚饭之前在东洲论坛上发了招工贴,客栈总不能光有一个老板,服务员、厨师、勤杂工等等总要有,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应,还是认识的人,还是故去的人。

    开在三途河旁的望乡客栈,究竟会给自己带来什么神奇的体验,让人期待。

    关灯睡觉,秦深搂住儿子香香软软的小身子进入梦乡,梦里面自己开船到了湖心雅居,推开门,干净透亮的落地窗外是青白片片、白光耀眼的玉兰花树,再过去是清河上的白荷田田、随风摇曳,窗内俊挺不凡的高大男人背对自己站着。

    秦深往前一步,男人转过身,脸上带着从未有过的温柔笑意,朝自己伸手,喊着,“秦深,来。”

    再往前跨一步,秦深醒了。

    做了一个好梦,秦深醒的时候嘴角都是弯的。外面鸡鸣阵阵,黎明已至,太阳初生,新的一天开始了。

    新的一天干啥,当然是起床看鸡,几只吃了天青米的小公鸡小母鸡优哉游哉地待在鸡舍里面,不是咯咯咯发出几声,毛色最鲜亮的小公鸡还扬起了脖子嘹亮出声,显得非常精神。

    无不告诉秦深,天青米很好没毛病,再来点儿就更好了。

    拿来的“岁贡”就那么多,天青米只占了其中一半,十斤米一家五口吃不了多长时间,秦深不会再额外拿出来喂鸡了,所以抱歉小鸡们,你们没有口福了。

    喂了鸡又从鸡窝里面把新鲜下的鸡蛋拿出来,秦深到厨房做早饭,白水煮鸡蛋和米粥,还蒸了几个刀切馒头,有家里面做的小咸菜配着并不寡淡。

    等秦深从外面跑步一圈回来,粥已经好了,家人也都起床洗漱好,早饭也都摆上了桌。

    空气中弥漫着的粥香让人饥肠辘辘,天青米是微微泛着青色的,煮出来的米粥却和大米粥一样不带任何色彩,用电饭锅煮出来的米粥也是粥油稠厚,吃上一口,满口的香浓,慰藉休息了一晚的肠胃。

    “哇,太好吃了,就这个粥空口我能喝三大碗。这是啥米啊,多买点儿囤在家里。”林晓宁爱死这种粥的口感了,开花的米粒到嘴里内芯竟然还有微微的弹牙,每咬一口都像是在吃西米露的感觉,但完全没有那种颗粒感,只要牙齿轻轻一咬、舌头微微一抿,就化在了口中。

    秦静敲了的小儿子一下,“好好吃饭,别一惊一乍的。”然后若有若无地看了大儿子一眼,口中的香味是久违的味道,念起种种真的是五味杂陈。

    林晓宁现在是“戴罪之身”,不敢得罪他妈,只能够埋着头吃饭,哗啦啦的,吃掉三碗。

    吃完饭,秦深送儿子上学,回来就跟弟弟去菜市场买米面粮油、肉蛋鱼菜、盐糖酱醋等等,装满了一车斗往回看。

    林晓宁看他柺的方向不对,在副驾驶座上坐直了身子,“哥,这是去哪里啊?你说要开客栈不是真的吧,我们这边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农家乐开一家倒一家,你好好考虑清楚啊。”

    秦深打了一把方向,过一会儿就能够到和平路。“别人不行,不代表我也不可以。”说的挺自信,但他也很忐忑,希望这家开在三途河边的客栈能够宾客盈门,而不是门可罗雀。

    真的是后者,他也没有办法,二十年大限将至,他要靠着客栈活命的。

    周边开始荒凉,开上的道路变得颠簸,林晓宁抓着把手,哆嗦着声音,“哥啊,你这是要开去和平路啊,那个地方邪门,去那边干什么!”

    “客栈就在那边啊,看你有没有缘分。要是有,你就当苦力,要是没有,自己走回去。”

    林晓宁侧头看他哥,“……残忍。”

    和平路真的是太颠了,修起来不知道要多少钱,不知道镇政府能不能够解决。

    事儿太多,秦深不想一一去想,只能够尽可能看着眼前,想着未来,希望未来会更好吧。

    未来是什么样子不知道,客栈倒是近在眼前了,林晓宁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说:“啥时候造好的,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看着很旧啊,做旧复古风?”

    “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快搬东西。”秦深招呼弟弟搬东西,车子人家下午要用,他们是要还回去的。“不错,是有缘人,以后多个劳力了。”

    林晓宁晕头转向,还没有弄懂哥哥说的是啥意思,就被塞了两袋米到肩头,压得人晃悠了好几下才稳住。

    拎了两桶油,扛了三大袋零碎回来的秦深看到弟弟站在车子边不动,“不准偷懒啊,搬完了东西要把车子给人家大柏送回去的。”

    “不是哥,是有人找你,我招呼一下,才不偷懒。”

    林晓宁往旁边让了让,露出身前的人,那人身材微胖,圆圆的脸上带着乐呵呵的笑,看到秦深抬手挥了挥,“小秦,好久不见。”

    秦深胸口涌上一股酸涩,见到人千言万语都不知道如何去说,大步上前牢牢地抱紧了人,“欢迎过来,宝哥。”

    “别嫌弃我现在的情况,除了腔子里这颗东西不跳了,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分别。”

    “不嫌弃,不嫌弃,我一直惦念着宝哥你做的红烧肉,馋死了。”秦深松开仇宝成,欢迎他的到来,客栈应该有大厨了。

    在阳光底下,仇宝成脸色苍白无光,毫无血色,隐隐还有黑气,但双眼有神明亮,看着跟常人无异。

    他个性爽朗,听到秦深惦记着他做的红烧肉,当下就说中午给他做,车上有好几斤五花肉,他都看见了。

    又多了一人搬东西,速度快了很多,仇宝成走了两回就带上点儿喘,拎着两只鸡走在秦深旁边,“我就是缺少锻炼,不然也不会体力跟不上最后上不了岸。”

    秦深一直没有主动提起,就怕戳中对方的伤心事。“宝哥,家里面还好吧?”

    “都好都好,星星考上滨海大学了,我爸妈就把城里面的房子卖了跟着星星一起去了省城,两老口耐不住寂寞在学校旁边开了一家卤肉店,生意还不错,星星下课后没事就去店里面帮忙,还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仇宝成嘴上说着一切都好,心里面却实在是挂念不下。他是救人死的,有功德在身,鬼差破格给了他两年多的滞留期。

    哪怕看着父母、女儿安顿好了,他心中依然记挂,认识的鬼差就给他出了主意去又开张的望乡客栈工作,这样就可以滞留人间不被带去轮回了,没有想到客栈还是老朋友开的,一切都是缘分啊。

    “哥,又有人过来了,说是过来应聘的。”林晓宁也是长了见识了,就这么个偏僻的地方竟然接二连三有人过来找工作,现在的就业环境是多差啊,让求职者饥不择食,只要是个工作就行。

    仇宝成从秦深手里面把装肉的袋子接过来,“我拿进去,你快去看看。”

    “时间不早了,宝哥你看着厨房里面的东西做点儿,我们中午吃。”

    “诶,行。你看看我的手艺是不是还是老样子,适不适合在客栈里面工作。”

    秦深唇角微扬带着笑意地说:“记得做红烧肉啊,我可想死了。”要是合适,仇宝成就留下成为客栈的正式员工。

    “好好,做大块的,让你解馋。”

    秦深从客栈里出去就看到个小伙子主动帮着林晓宁搬东西,小伙子个头有一米九,人高马大,体格健硕,身上的t恤根本就遮不住那些硬邦邦的肌肉,别说是拿几袋油盐酱醋了,就是扛上三个林晓宁都不在话下。

    小伙子看到老板出来了,把手上的东西放下介绍自己,“老板好,我叫王乐彬,今年东州大学体育科学系的应届毕业生,22岁,东洲市本地人。”

    “学体育的怎么到我这个小客栈来找工作?”这种体格,去健身房当教练更合适,到客栈当服务员感觉浪费了。

    “我就是喜欢健身,不想把这个当职业。”王乐彬解释原因,“其实我想当语文老师的,但成绩不好专业没有选上,被调剂到体院。现在工作不好找哇,我专业又不行,在家里面窝了几天我爹妈都烦我了,昨天逛论坛正好看到你的招工帖子,就想着过来试试,包吃包住两千五,我觉得挺好的。”

    女鬼小凉柳眉皱起,身子如弱柳一般在风中飘摇,“臭和尚何来此言,奴家一个弱女子怎么会诓骗老板,骨灰坛乃小凉栖身之地、魂牵之所,最是要紧,是小凉的至宝。”

    头一次见鬼的秦深僵硬地看向从门外走进来的和尚,一身青灰僧袍,脖子上带着的念珠个个有婴儿拳头大小,面阔耳大、鼻直口方,拿着一把丈八禅杖,端看这形象和倒拔垂杨柳、三拳打死“镇关西”的花和尚鲁智深雨有些像,但秦深不能够确定是不是那人。

    和尚浓眉竖起,“你们这些女鬼就会花言巧语。”

    小凉带着哭腔,“和尚口口声声说奴家鬼物,你自己又何尝不是鬼。”

    “呵呵,洒家乃是高僧坐化,受凡人香火,哪里是你等孤魂野鬼可比。”

    小凉也恼了,收起哀切,杏眼怒瞪,“臭和尚道貌岸然,你倒是拿出住店的钱来啊,怕不是身家都拿出去吃酒了吧。”

    和尚出口反驳,话到嘴边却词穷,因为这是事实,大手伸进怀里,半个铜子儿都掏不出来。

    虎目圆瞪,气呼呼地看着小凉,哪里能够在女鬼面前气弱,抓起身后的禅杖拍在吧台上,“老板,洒家没有金银,但这禅杖跟了洒家几百载也不是凡物,就抵押在您这儿了,等以后有了钱再来赎回。”

    吧台材质极好,台面上的东西跳了几下,吧台也是纹丝不动的。

    “呵呵。”小凉轻笑,抱着自己的骨灰坛退在一边,“穷鬼。”

    “你!”

    “奴家是弱女子。”小凉挺胸,不信和尚会打女人。

    和尚还真不会,所以气得脸都涨红了。

    已经被现实调理了三观的秦深出来准备当和事佬,来者是客,和气生财嘛。

    “大家……”

    话还没有等他说完,抱着宝贝骨灰坛的小凉往和尚那儿走了一步,勾着眼睛神秘一笑,“和尚,奴家知道老妖精的藏宝地,里面金银无数,只是奴家一个弱女子实在是打不过守在那儿的千足虫。和尚愿不愿意合作一把,拿到宝藏你我五五分。”

    和尚收起了怒气,“四六,你四我六。”

    “成交。”小凉果断点头,随后笑着看向秦深,眼波流转,风情万种,“老板,奴家与和尚去去就来。”

    “随意随意,你们随意。”

    …………

    “哥,门口有什么呢,你眼睛都看直了?”刚刚从后厨出来的林晓宁站在秦深的位置顺着他的目光往门口看,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

    就算是知道客栈不凡,但想象和现实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被现实冲击了的秦深晕乎乎地拍了拍他弟弟的肩膀,“没什么,就是觉得世界更新过了。”

    “……”林晓宁。

    “哥啊,宝成哥的红烧肉做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林晓宁砸吧一下嘴巴,口腔中的肉香还没有散去,当真是回味无穷。

    秦深眼睛一亮,自从仇宝成退役后来又出事之后,他的招牌红烧肉在很多人心中就成了绝唱,包括秦深自己。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还有吃到的一天,肥而不腻、酥而不烂的口感无论吃多少回都吃不够。

    “你在外面看一会儿,有啥事情了喊我,我到后厨去看看。”

    “去吧去吧,刚出锅的最好吃。”林晓宁回味地眯着眼睛,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红烧肉近乎完美的口感中。

    吧台后的柜子那儿有个藏着的暗门,进去就是厨房,厨房设计的很大,有一扇窗户正对着中庭,窗户下是一排大理石面的橱柜,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厨具,最边角的三眼电磁炉灶台上炖着鸡汤。

    这排橱柜对面是大锅大灶,大吸力的抽油烟机“呜呜呜”地工作着,光杆司令的总厨仇宝成忙活的热火朝天。

    仇宝成手脚非常快,就算是没有人帮忙,他一个人杀了鸡、剁了肉,还做好了几个菜端了出去。

    至于王乐彬,他不给添乱就不错了。

    搬了一张小马扎坐在角落不碍事的王乐彬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的饭,饭上面盖上了一层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还浇上了红烧肉的肉汁,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

    感觉到有人来了,王乐彬半抬着头,手上的动作不停,跟五百年没有吃过红烧肉一样不断地往嘴巴里塞,鼻子旁边沾了米粒都不知道。

    含含糊糊的,傻乎乎的,“老板好。”

    秦深捂脸,活脱脱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哦!

    “傻儿子”还是有眼力见儿的,放下碗筷,抹抹嘴巴,殷勤地给老板盛了一碗饭,上面堆满了冒尖的肉块,浇上汤汁儿,还夹了几条新出锅的青菜,放上了一个溏心荷包蛋,送到秦深的面前。

    “老板辛苦啦,吃午饭吧,宝成哥做的红烧肉太赞啦,吃的人停不下嘴。”说着话就一屁股坐回了小马扎上,端起碗筷继续吃,对了,他又给自己续了一大勺的红烧肉。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太特么正确了,哪怕这个“半大小子”已经二十好几,吃饭的功力一点儿都不弱,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深厚,秦深森森的怀疑,王乐彬爹妈不让他待在家里面是不想给这个饭桶做饭……

    端上饭碗,红烧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秦深控制着口水,作为一个老板非常有良心地关心着员工,“宝成哥你吃了吗?”

    仇宝成乐呵呵的,重新回到灶台前他高兴死了,拿起锅铲停跳的心脏仿佛又“砰砰砰”,激动得热血沸腾。“吃了吃了,尝尝我做的红烧肉,这两年没啥事情做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面瞎捉摸,这回做的红烧肉就是新想出来的,在原来的基础上稍微改良了一下,你尝尝是以前的好吃还是现在的味道好。”

    “嗯嗯,我来吃吃看。”

    口腔里分泌着口水,再不吃,就包不住了。

    王乐彬的摆放手艺一般,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凌乱地堆放在晶莹的米饭上,因为做了一会儿了,肉上面的汤汁变得有些粘稠,筷子夹上去,就陷入了软糯的脂肪中。

    带皮的五花肉做红烧肉最好,迫不及待地送入口中,和以前一样完美的口感,肥而不腻、酥而不烂,肉皮软烂中带着特有的嚼劲,q弹的咀嚼感。味道就更加别提了,好吃的让人放不下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