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血刺之罪 > 第八章 埃文
    繁重的课业压榨了雷蒙休息时间,若非实在闷的难受,他一般都不会走出城堡的大门。

    魂师虽然强大,但也是人,会累,学习虽然不是体力劳动,但一样容易疲劳,所以雷蒙偶尔还是会出去散散心。

    那天正当响午,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杂质,只漂浮着几朵小小的白云,白色的水鸟落在河柳上发出响亮的鸣叫,不时一头扎进奥得河,出现在水面之时,嘴里大多会有点收获。

    大大小小的帆船在港口中驶进驶出,或停靠在码头装卸货物,无数的工人像蚂蚁一般在码头涌动,虽然挥洒着汗水,但大部分人都流露出幸福的笑容,有活干能养家,对他们来讲,这生活已经难能可贵了。

    雷蒙沿着河岸散步,深呼吸了一下,空气中夹着淡淡的鱼腥味,温暖的阳光加上徐徐微风,让他的心情愉悦了不少。

    生活在高塔城的人们,每天心情都会比其他地方的人好上不少,无论是扑鱼归来的渔夫,还是码头的搬运工,每个人的脸上最起码还有笑容的存在,这都要归功于高塔城的繁荣,归功于贤者卡梅伦。

    雷蒙愉悦的心情并没有维持很久,在往回走的路上听见远处一阵喧闹的声音,这使得他皱起了眉头。

    宽阔的街道上,一匹骏马在阳光下飞快地奔驰,这一路的行人都纷纷避让,唯恐惹祸上身。

    马匹体型高大,肌肉结实,毛色乌黑发亮,看来它被人照料的很好,而马背上的少年显然不是这块料。

    一个脏兮兮小孩正蹲在道路上玩耍,他背对着阳光,根本没有看到正朝他飞奔而来的骏马。

    虽有人大声呼喊提醒小孩,但小孩子玩的过于入迷,根本没有搭理,眼看一场惨剧就要发生在眼前,雷蒙也来不及阻止,但这时,一个倒扣的冰罩子把小孩保护了起来。

    “砰'的一声,飞奔的骏马一头撞上冰罩,冰罩裂缝遍布,直接碎裂了开了,无数的冰渣散了小孩一身,小孩在这时终于醒悟了过来,惊恐的钻进人群中消失不见,而马和背上的少年,一起平地起翻,倒飞了过去。

    骏马摔倒在地,满嘴鲜血,挣扎几下依然没能站起来,这冲击力可想而知,而骑马的少年却没事,在落地的瞬间,一个青色的罩子把他保护了起来。

    少年没有去看倒地不起的宝马,反而大声嚷嚷道:“谁都别想离开,谁放的冰罩,自己站出来,要不然把你们所有人押做奴隶,害得本少爷浪费一件保命魂器,一个都别想跑。”

    少年显然是一个贵族,而他的身份在场的人中,除了雷蒙恐怕没人不清楚,因为没一个敢挪动一小步,局面一下子就陷入了僵持。

    少年现在就和疯狗一样在大街上乱吠,雷蒙很想一道风刃切了少年的狗头,但他忍住了没动手,而是走上前去,指了指胸口的徽章。

    出身高塔的魂师,衣服上徽章是一座小塔,但雷蒙的有些不一样,虽然是最低阶的青铜徽章,却多了一条弧形的河流,这代表着对高塔与奥得河的统治权,为卡梅伦一脉独有。

    贵族少年面目狰狞,威胁恐吓的话一直没停嘴,看到穿着魂师袍的雷蒙站出来也没当回事。

    当雷蒙再走近了一些,贵族少年才看清了他胸口徽章,脸色一变,嚷嚷道:“你这是谋杀知道吗?在神圣的圣加利帝国,哪怕是贤者卡梅伦的弟子,也不能迫害贵族。”少年一看情况不对,就先给雷蒙匡一顶谋杀的帽子。

    少年说的其实没错,在这个世界,贵族享有绝对的优越权,当然,对于卡梅伦这种存在来说就是个屁,可惜雷蒙只是卡梅伦的弟子,所以他不能宰了这个贵族少年。

    “滚,要不然我就把这个交给卡梅伦老师,到时候看贵族头衔还管不管用。”雷蒙单手拖着一个水晶球,举起来让所有人看见,鄙视的斥道。

    贵族出生的少年还有点阅历,知道雷蒙手中的是留影球,施了个贵族礼道:“别这样做,那会失去密德尔顿家族的友谊。”说完直接就转身离开了,自始至终没有看骏马一眼。

    骏马伤得太重了,地上留了一大滩血水,从流泪的眼角可以看出,它正在承受无尽的痛苦。

    “让我结束它的生命吧!没必要让它受此折磨。”一个肥胖的身影来到雷蒙旁边,说了这么一句,然后蹲下抱住了骏马的头颅,使劲一掰。

    “你好,我叫埃文,埃文·法克斯,谢谢您的帮忙,您真是一位值得所有人尊敬的魂师。”胖子在衣服上擦了擦手,热情的向雷蒙打招呼。

    埃文的体重已经超过两百斤了,这使得他穿上风衣就没了脖子,头发油腻的能摔死苍蝇,肉嘟嘟的圆脸很白净,如果无视那如同怀了双胞胎的肚子,整个人看起来还是蛮可爱的,现在雷蒙也只能用可爱来形容他。

    埃文脸上热情洋溢,这位连马都会最送一程的胖子,稍显稚嫩的脸上充满了阳光,还隐藏着不合乎年龄的成熟,雷蒙知道,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曾经的自己何尝不是这样。

    “我叫雷蒙,我觉得你更值得让人尊敬,为了救下那个小孩,损失不小吧?”

    雷蒙虽然没来得及出手救小孩,但清楚冰罩是埃文释放的,而埃文身上的魂力波动,却说明他没这实力,应该是瞬发魂术的一次性魂器。

    埃文挠了挠头,指了指自己的商铺,笑着说:“一个低阶魂器而已,我几天就能赚回来一个。”

    这是一间非常杂乱的商铺,而且面积很小,不到二十个平米,种类繁多的商品随意堆在旁边,只有中间一小块空地还能落脚。

    埃文说的确确实实,但雷蒙并不这么认为,他本身就会制作魂器,最清楚一次性魂器的珍贵,因为他还不能独立完成一次性魂器,必须依靠小萝莉才行。

    “你这些...有这么赚钱?”雷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么布满灰尘的商品。

    “大人,您一定没听说我吧!,这些都是做作样子而已,我做得都是熟客的生意。”埃文突然扫了一眼门外,才轻声细语的说:“魂力材料、魂器、甚至是青铜魂印,只要有人需要,我都能弄来。”

    雷蒙在埃文店里坐了许久,了解到埃文·法克斯是个孤儿,从小就混迹在高塔城中,在黑市商人中,已经小有名气,因为高塔城的特殊,混的还算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