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方的华夏国境内,有一大海,离岸不远处有一小岛,岛上有一山峰,名唤不周山,传说当年共工撞到的便是此山。山峰终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轻纱,在缥缈的云烟中忽远忽近,显得格外神秘。
小岛的北方有一贫穷的乡镇叫东来乡。这里的居民大多数都是以出海捕鱼为生,捕捞而来的鱼也都是经由商贩转卖出去的,大多数的渔民自出生以来就没离开过村子。村里流传着许多关于鬼神的故事,即使在科技非常发达的今天,这里还是保持着祭拜水神共工的习俗。渔民出海前都会在自家的神像或者去庙宇中祭拜共工,祈求一帆风顺,满载而归,每逢一年一度的大捕捞更是讲究,挨家挨户都会派出代表,穿着古朴的粗布衣,抬着牛羊去小岛祭祀,祭祀过程非常神秘。
“哎——”女子叹息了一声,眉宇间布满忧伤,双手合十面对大海在祈祷。
“妈,巫师刚刚补了一卦,说是大吉。你别担心了,爸爸他们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男子匆匆忙忙的推开门,来到中年妇女身边。
那是一个看起来大约有1.7,十六七岁的男子,虽然说不上英俊,却也气质不凡,尤其是那一双澄澈深邃的眼睛,让人看起来觉得非常自然舒适。他叫玄同,是一名高三的学生,现在是五月初,距离高考还有一个多月。
天已经黑了,雨还是非常的大,呼呼的风声和雨水共同交织成黑夜的色调。玄同的父亲叫玄言成同其他渔民一样,每天都会出去打鱼,往常这个点即使耽搁了都会打电话报平安,可现在一整天都没他的消息,其他人都回来了。现在回来的村民大多都出海找他了,可是过了很久也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嗯,你快去吃饭吧,吃完去复习,快高考了,好好看书——”中年妇女说。
玄同上的学校叫东来高中,高一到高三共有19个班级,每个班平均35人,玄同所在的班级是补习班,所谓补习班,其实就是学习成绩一般般,考试分数在及格线边缘的学生组成的班级,这个班的学生八成左右都会被老师劝说复读一年。玄同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三四个月就会说话走路了,但不是喜欢学习的类型,平常没事就看电视玩手机,很少去主动去学习的,甚至老师安排的作业也都是敷衍一下,很少认真独立完成过。也不是没买过学习资料,只是每次都是三分热度,看了几页就扔一边了,即使现在面临高考,他还是没感到半点压力,依旧看动漫,玩游戏。为此没少被父母说。
按照玄同的想法,高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去,不能让父母再这么辛苦了。父母也知道他想法,也知道他不是不喜欢读书,而是在逃避过去的回忆而已,但言语还是鼓励的多,希望他能多学点东西。
“妈,爸爸回来了,我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了。”玄同兴奋的说着跑了出去。
玄同的妈当年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美女,追她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有钱的公子哥,但是她选择了家徒四壁的玄言成,这个除了勤劳勇敢看不出其它优点的男人。她叫李霞,如今已经四十三岁了,可是常年的劳作,加上没有保养,现在看起来跟五十七八的差不多。
“妈的,太邪乎了,好端端的突然升起大雾,刮起大风,不知不觉就到开到那个岛上去了。”中年男子说道。这个五十左右的男子就是这一家的栋梁,玄同的老爹玄言成。
男子面带恐惧的说到:“孩儿他娘啊,你是不知道,这条命能捡回来,一定是共工大神保佑的啊!那个风浪也大,船都差点翻了,我以为都……现在想想都后怕。”
“海神保佑,明天我们去共工庙拜拜海神。言成,快来吃饭吧,饭菜都凉了,同儿你快去把菜热一下”李霞说道。
玄同说到:“好勒!老爸,你快进屋烤烤火,马上就好。”
古老而神秘的村庄还保存着用木材生火取暖的习惯。每逢秋季妇女们便到山里打些木材,在天气比较冷的时候便用来生火取暖。说来也奇怪,这个海岛附件的几个城镇四季如春,而夏季在这里是四季中气温比较低的季节,平均气温十七度。每逢涨潮或有雨的晚上,温度就只有一两度左右,这个时候便需要烧些柴火。
晚饭后,玄同陪父母在整理渔网,把打来的鱼都搬到鱼缸去,突然眼睛一亮!“爸爸,你手里拿个石头做什么?”玄同说到。
玄同的父亲呵呵笑道:“我在岛边找到的,当时雾太大了,到了岛上,我也不知道走到哪,就看到岸边凹下去的地方有个发光的石头,想着你王叔喜欢收集古怪的石头,我就带回来了,说不定他会喜欢呢。”
“哦,给我看一下。”玄同说完也不待老爸的答复,拿起石头就往屋里跑。因为这个石头摸起来真的好奇怪,滑滑的,暖暖的,非常舒服。
“说不定真是个宝贝,要是能卖个几万块钱的话我就可以创业了。”玄同看过,有一种人,他们专门收集奇怪的石头,哪些石头统称为奇石。当然,根据石头本身的材质我形状不同,价格也不一样。王叔也收集了很多石头,不过都卖不出去,因为在专家看来,王叔的石头太普通了,很容易就能找到,没有什么收藏价值。
玄同又摇了摇头,在灯光下,这个巴掌大小的石头看起来好普通,甚至还能看到一些个小小的裂缝,但是奇怪的是摸起来却是那么自然,非常完整。用放大镜看,隐约能看到里面有一淡淡的青光。清理完上面的污渍后,这些裂缝组合的图案就像是一滴从上往下掉的水,慢慢的被嵌在石头上的样子。
“这里面卡住了什么东西,把他弄出来看看。”最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玄同决定把这个石头砸开,看看中间到底卡着什么。
这个石头坚硬无比,玄同抡起锤子砸了十几锤,却只有一点点痕迹。“我就不信我弄不烂一个石头。”越砸越气,速度越来越快,玄同用尽吃奶的力气,一锤,两锤,三锤…..
“啊,痛,痛……!”玄同一边捏住大拇指,一边喊着。大拇指被锤子砸到了,指甲都砸破了,十指连心,这种痛只有被砸过的人才能体会到。玄同此时正咬着呀,用右手捏住左手大拇指,闭着眼强忍着不喊出声来。他没注意到他指甲破了流出的血滴到石头缝上,然后都神奇的流消失了……。
“咔咔”的一声,石头碎开了……的确是有东西卡在里面了。这是一滴蓝色的液体,发着微微的青光,然而给人的感觉却是非常充满生机的感觉,就像是站在山峰上,山下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一样。
玄同现在是面色铁青,他现在已经被吓到了,因为这滴蓝色的水居然自己滚起来,被石头挡住了路则直接变成无数水滴从石头下面钻过去,往地上有血的地方流,然后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凡是被它碰到的血,都消失不见了,就像是被它吸收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一样,只是它的样貌没有变化而已。
“靠,这个不会是被封印在石头中的吸血鬼吧,被我放出来了吧?不会这么巧吧?我救了它,它应该不会伤害我的……”玄同看过很多玄幻小说,玄同认为这应该是个以血为生的外星物种,是被陨石带到地球上的。他现在尽可能的控制自己的慌张,思考该如何处理这个东西。第一个想法是喊上父母一起跑,可它会不会越来越大,吃村里的人,如果现在去挨家挨户的说这个事情,肯定没几个人信自己。
玄同左思右想,当他看到桌上的罐子时,眼前一亮,瞬间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那东西现在似乎很虚弱,悄悄的把它装进罐子里,然后把罐子封上,扔到混泥土里,风干后扔到大海去。”玄同勉强笑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当玄同拿玻璃罐子想把这滴吸血的水盖住的时候,它居然直接跳到玄同的鞋上钻进去裤子里,它在里面里面窜来窜去的,一会窜到背上,一会窜到手臂上,一会又到腿上,似乎很兴奋。虽然被它弄的很痒,但玄同却笑不出来,这时候的他内心充满恐惧,即使天气有点凉,但脸上流了很多汗。
玄同的在心里喊到:“我难道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么,我不甘心啊,我的理想,我的人生,我还有父母的恩情未还,怎么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我不甘心。”
突然,玄同感觉胸口一痛,这滴蓝色的液体钻进他的胸口了,奇怪的是没有任何伤痕。
玄同说:“那个,前辈,小兄弟,大哥,大爷……你放过我好不,你想要什么,我去帮你弄,我的血一点都不好喝……。”
不管玄同说些什么,这个吸血的东西都没任何反应,玄同能感觉到一股冰凉的寒气自胸口散布至全身,身体在渐渐失去知觉,意识在渐渐模糊。
……
“我这是在哪,我没死么?”玄同迷茫的环顾四周,然后看了看自己,兴奋的跳起来,太好了,我还活着,看来之前是在做梦。
“同儿,你终于醒了,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你从5月3号开始昏迷至今快半个月了”玄同的母亲关系的问道。
玄同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微笑的脸上掩饰不住疲倦,双眼充满血丝,玄同想母亲应该是好几天没睡觉了吧。看着母亲,觉得心里暖暖的,同时玄同觉得非常的惭愧,以前辜负母亲他们的期望,没好好学习,而现在差点死掉,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想着想着泪水不自觉的流了下来,然后趴在妈妈的怀里,哭起来。
“妈,我发誓,我以后一定不会再让你们担心了,我要振作”玄同一边哭着一边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
……
“这是什么地方,爸爸呢,他去哪了?”玄同问道。
“这里是县里的医院,你爸去找道士去了,帮你驱邪,可是他走了一个七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电话也打不通”妈妈留着眼泪说完这几句话就趴在桌上睡起来了,玄同知道那是妈妈怕自己看到她哭,她不想影响我情绪才强忍着,趴在桌上假装睡觉的。
“妈,别担心,爸爸很快就会回来了,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玄同安慰道。
……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村里的人自发的组织了庆祝玄同健康的活动,这是这东来村的优良传统,也不知是从哪个朝代兴起的,只要是哪家有什么喜事,都要一起庆祝,哪家有什么难事,都要一起分担。
大家一起喝着酒,吃着肉,讲着故事……。
王二说到:“玄同,到底怎么了,这几天担心死哥了,看到没为了你哥已经瘦了十几斤了,感动吧,如果要报答哥的话,我那一抽屉的袜子你帮忙洗洗呗。”说着还递过去一个**的眼神。
王二是玄同从小玩到大的同伴,关系非常的铁,但是两人志向可不怎么一样,王二的父母希望王二读完书后就结婚,在东来村简简单单的活着,王二自己也是这么想的。玄同不一样,他想去外面的大城市闯一闯,一定要做出一番工业,不然怎么对得起短短几十年的人生,即使没有广泛的人脉,即使没有口吐莲花的口才,他也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让此生活的轰轰烈烈,绝不平平凡凡留有遗憾。
玄同说到:“胖子,几天不见,不要脸的功夫见长了啊,恶不恶心,你脸都不红一下,你不去做销售真是埋没你不要脸的天赋,我听说这几天你都没去医院看看我。”
“你可真冤枉兄弟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的情况,但是我这几天你家里的事都是我帮忙做的”胖子一年委屈的说到。
玄同的家里面倒也没多少事,就是每天都要喂养一头猪,五只鸡,五只鹅。但是王二家的事就比较多了,全村的鱼都是王二他爸在帮忙卖的,王二他爸长年在外面工作,家里的事都是王二母亲在做,只是近来,王二母亲身体不是太好,所以,现在家里干活的担子几乎都落在王二一个人身上了。
看着左领右舍的都在陪母亲说话,一股乱流打湿了眼眶,玄同曾经到城市里去读过书,那里的人非常的高傲,很多人看不起农村来的,他受到过很多白眼,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没有利益关系的人之间见面也不会打个招呼,即使是邻居见面也不见得会说半句话。
“胖子,我坐了一天的车,好累,你等会帮我注意照看下我妈,我回去睡会”玄同跟王二说道。
王二说道:“放心吧,这种事,不用你说我也会做好的。”
玄同一边走一边想着:“怎么回事,它不吃我了,是不是我的血不好喝,还是这真的是场梦,不过,胸口的感觉是那么真实......不管怎么,能活着真的太好了。”
“怎么回事.......”玄同边走一边呢喃着,这时候如果有人看到的注意到的话,玄同的眼睛似乎若影若现闪烁着一道光芒…